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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地鐵廣告招標遭質疑 報價高出三億元卻落標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5日 06: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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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價高出競爭對手3個多億,卻在項目建議書環節被大比分反超,得知自己的公司在武漢地鐵2號線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競標中“出局”,深圳報業集團地鐵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關雲平的第一個感覺是:這怎麼可能!

    成立於2010年的深圳地鐵傳媒是深圳報業集團(以下簡稱深圳報業)旗下一家全資子公司,擁有深圳地鐵1、2、5號線的平面媒體經營權,經營實力在全國地鐵廣告運營商中排名靠前。

    2011年11月18日,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地鐵)發佈了“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的項目招標公告,委託湖北省成套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成套)代理向社會公開招標。

    對深圳地鐵傳媒而言,這顯然是一次走出深圳,謀求更大發展的難得機遇。獲悉招標信息後,其母公司深圳報業出面進行了申報、撰寫並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了投標文件。


  “意外”出局

    資料顯示,全長近28公里的武漢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沿線串起解放大道、中南、街道口和魯巷光谷等四大商圈,途經漢口火車站、武漢汽車客運總站、王家墩中央商務區等主要客流集散點,建成後將成為武漢市客運交通的“黃金走廊”。此次招標,包括21個車站內的常規燈箱、數碼燈箱、梯牌、墻貼、屏蔽門貼等平面廣告媒體的代理經營許可權。

    1月12日,該項目在武漢公開開標,當日參加競標的單位,包括深圳報業在內共有3家公司。

    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本次招標採用綜合評估法,即總分值為100分,第一部分報價評審佔60分,其中總體經營權費45分,首期預付款15分;第二部分商務標評審,分值15分;第三部分為項目經營建議書評審,分值25分。

    據參與競標的深圳報業工作人員介紹,開標當天具體的報價情況是:深圳報業投標報價為人民幣10.1888億元/10年,首期預付款為人民幣2億元,而其他兩家競標公司的投標報價則在7億元左右。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審辦法,僅此一項,深圳報業已領先競爭對手11分。

    雖然開標當日並未公佈後40分部分的成績,但11分的領先讓深圳報業預感到勝券在握,在招標現場,他們甚至接受了來自競爭對手的祝賀。

    從武漢回深圳後,深圳報業一直積極與招標方聯絡並詢問最終結果,得到的答覆是,競標結果在春節前不會出來。

    1月20日下午,深圳報業的工作人員在瀏覽武漢地鐵官方網站時偶然發現,“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資源經營許可權項目”招標結果已經公示,中標單位為參與競標的另一家廣告公司,中標金額為人民幣70503.3726萬元/10年,網頁顯示,該公示于1月18日就已經挂在了網上。

    有豐富的地鐵廣告運營經驗且報價高過對手3.14億元,卻輸給了一個報價最低且完全沒有地鐵廣告運營實務經驗的競爭對手,難怪關雲平會大呼“意外”。

   為何會得零分?

    1月18日,武漢地鐵在其官網公示的中標結果稱:“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發佈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將不再受理。”

    根據國務院的放假通知,1月22日起進入春節假期,也就是説,即使從公示之日算起,深圳報業的有效異議期也只有4天。

    “如果不是員工偶然看到了公示,可能我們連提出異議的機會都沒有了。”關雲平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1月21日,趕在春節放假前一天,深圳報業通過電話、傳真、快遞和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向招標方提出質疑:除分值為60分的報價部分外,此次招標商務部分和項目經營建議書部分的評分原則、依據和具體分數均未公佈,未能體現公開、公平及公正原則,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要求公開此次報價單位的全部分數和各項目成績,並公佈此次招標的評委名單,請第三方重新評分。

    針對深圳報業的質疑,2月1日,武漢地鐵給予的書面回復稱,收到深圳報業的質疑函後,公司紀委對招標代理公司、招投標程序及評審過程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結果表明,此次招標程序符合法律及相關規定,評標過程公平公正。

    此外,對於深圳報業要求公佈此次招標評委名單的要求,武漢地鐵表示不能滿足。

    等待答覆期間,1月31日,深圳報業派工作人員飛赴武漢,當面向武漢地鐵及招標代理公司湖北成套的負責人提出異議。

    與招標方負責人溝通時,深圳報業方面獲悉,己方失分主要在第三部分、即分值為25分的項目經營建議書環節,根據招標文件,這25分又分成若干小題目,包括行業分析、戰略規劃、經營計劃、財務規劃等。令深圳報業工作人員不解的是,在公益廣告和合理化建議等小項上,深圳報業得分居然為零分。

    在深圳報業代表的迫切要求下,招標代理公司披露了專家評審對深圳報業後25分扣分部分留下的書面意見:項目發展規劃,對經營權範圍理解有偏差,沒有響應文件,超範圍經營;項目管理方案,缺少科學原理及符合市場的管理方式,組織架構無法支持今後與業主的配合,而且經營團隊管理方法沒有細節性描繪。項目預算及支持方案,有預算表格,但沒有詳細的預算,對招標範圍的理解有很大的偏差,而且財務計劃只有一個目標,沒有任何的分析;公益廣告只有5%的份額,達不到武漢市政府要求的10%;合理化建議方面不夠。

    “這樣的評分顯然有失公允。”深圳報業法律室主任律師申應東對記者分析,以公益廣告這一項為例,武漢地鐵招標文件中關於公益廣告的要求是,乙方需在經營許可期內保證不低於廣告媒體總面積的5%用於發佈公益廣告。如果5%的媒體面積不能滿足政府對公益廣告要求時,以政府規定或要求為準。而深圳報業投標書完全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撰寫,強調“不低於5%”,並在投標文件裏響應招標書所有公益廣告的要求。現在,招標方以深圳報業公益廣告只承諾不低於5%,未達到武漢市政府要求的10%,所以此項給報業集團的分值為零分。

    申應東認為,如果武漢市對公益廣告的投放要求不低於總額度的10%,那麼,招標方就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予以説明;如果招標方明知政府要求是10%,卻在招標文件中誤導投標人,要求不低於5%,而評標時卻又以政府的10%來要求投標人,則屬於以“挖陷阱”的方法誘導投標人,違背了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由於在項目經營建議書環節大比分落後,深圳報業最終以2.51分之差落標。


  為何放棄價高者

    關雲平説:“最讓我們不理解的是,對正在建設中的武漢地鐵而言,本可以通過招標廣告代理經營權的方式最大限度收回投資,為何會放棄10多億的合作方不要,卻選擇了3家競標單位中報價最低的一家?”

    對此疑問,武漢地鐵集團紀委書記何少文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作為經營實體,武漢地鐵確實需要資金,同樣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但也需要中標企業更可靠,可實施、可實現。通過招投標的方式請專家來評審的目的就是要把有實力能夠支付、且支付方案中一些支付條件充分的企業選進來。何少文強調,整個評標過程均由專家獨立完成,分數也是由專家依據評分標準給出,無論是招標方還是代理公司均不能干預專家。

    招標代理公司湖北成套的負責人吳東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解釋説,此次招標項目採用的是綜合評估法,這種招標不同於競價或者是拍賣由價高者得,報價只佔其中的一部分,除了報價之外,還要比拼方案,由專家對三家投標單位進行橫向比較,並根據評標的辦法進行主觀的判斷,酌情打分。

    就在深圳報業提出質疑的同時,2月7日,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向競標單位正式發出了中標通知書和未中標通知書。

    與此同時,由於在武漢地鐵方面無法獲得更有説服力的答覆,深圳報業也向湖北省招投標管理局、武漢市紀委等提出書面投訴。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武漢地鐵紀委書記何少文證實,2月8日,武漢地鐵已收到武漢市紀委轉來的深圳報業的投訴材料,並組織成立了工作專班對整個招標過程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向上級紀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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