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農民工討薪成刑案多發區 惡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3日 08: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相關部門應加強行業監管,特別加強對勞動密集型行業中務工人員的權益保障,拓寬其維權渠道

  由於討薪未果,有的被欠薪農民工甚至持工地的消防器具進行自衛,後對峙演變為毆鬥,討薪人成為實施故意傷害罪的暴力者

  因為工程被層層轉包,導致欠薪行為無法及時、有效得到解決,容易引發一些糾紛,甚至是惡性事件。

  非常案件

  他們是社會的弱勢人群,他們本是值得公眾施以援手的對象,他們本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他們選擇了用暴力解決,而最終也身陷囹圄……

  他們被公眾稱為外來務工人員,抑或被叫做“農民工”,而讓他們失去理智的事情,卻是被拖欠工資。

  2011年年初,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將惡意欠薪行為入刑,引來一片喝彩之聲,公眾對此也充滿期待,希望法律的出臺能有效遏制欠薪現象,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如今,一年過去了,當農民工因被拖欠工資而鋌而走險時,業內人士呼籲,應該加強惡意欠薪入刑的可操作性。

  通過對2009年至2011年辦理的多起因務工人員討薪引發的刑事案件進行分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認為,面對惡意拖欠薪金,務工人員訴之無門,並因過激的討薪行為引發了種種刑事犯罪。對於這種現象,相關主管部門應根據案件特點,妥善解決勞資雙方矛盾,有效維護弱勢人群的利益。

  討薪引發惡性事件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長期以來,拖欠工資的情況在各地各行業都時有發生,在個別行業如建築行業甚至成為常態。

  西城區檢察院的相關辦案人員向記者介紹,因討薪而實施暴力行為的外來務工人員,多在建築行業從事基礎性工作,而且文化程度較低。

  “其中涉案的建築項目一般均被多次分、轉、拆包,建築工人大多數只與施工隊有口頭約定,而未與發包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施工隊也僅與直接轉包方簽訂合同或只有口頭約定。”西城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向記者介紹説,正因為工程被層層轉包,導致欠薪行為無法及時、有效得到解決,容易引發一些糾紛,而當民警出警解決糾紛時,甚至出現民警被毆打受傷的惡性事件。

  辦理上述案件的檢察官告訴記者,高中文化水平的犯罪嫌疑人羅德,是重慶某勞務公司的負責人,他在此類案件中屬於文化程度比較高的人員。羅德勞務公司的施工隊在2009年承包了北京西單某工地的外架項目,該項目是羅德從該工程的一個分包商處獲得,因羅德的勞務公司並未與發包方、總包方或分包商簽訂書面合同,其施工隊在被強制清場後,羅德的公司未拿到工錢,只得選擇向總包方索要,但因未簽訂書面合同,缺乏證據,討薪無果。結果,羅德選擇了帶領大量農民工前往,試圖製造聲勢。

  2009年11月22日,羅德帶領公司職員羅文等30余名工人到北京市西城區宏廟衚同某工地,向項目部項目經理朱某討要工資,其間與朱某發生爭執。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兩名民警接警後到現場維持秩序,在民警執行公務過程中,羅德讓多名農民工圍住經理朱某,一名民警上前勸解時被羅文弄傷手指,致民警的小指骨折,羅德則在混亂中踢了另一名民警腿部。

  最終,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羅德等人相應刑罰。

  檢察官向記者介紹説,討薪農民工為人多勢眾,集結數十人集中前往,也成為此類惡性事件的相應特徵。

  “在上述案件中,羅德帶領30余人討薪,在其他的一些案件中討薪農民工也均達到了10人。討薪農民工與在場人員發生一定程度的肢體衝突,極易引發惡性事件。”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説,由於討薪未果,有的被欠薪農民工甚至持工地的消防器具進行自衛,後對峙演變為毆鬥,導致他人輕傷,討薪人成為實施故意傷害罪的暴力者。

  惡意欠薪或為根源

  對於欠薪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關係司司長邱小平曾坦言,雖然各級政府採取了不少措施來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但要從根本上解決仍然面臨不少困難。比如在建設領域,很多施工企業強調工程款按照工程進度撥付,因此不能按月發放工資。出現拖欠工資後,實際上是合同承包糾紛與勞動糾紛交織在一起,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增加了解決欠薪的難度。

  “惡意欠薪正是引發過激討薪行為的根本原因。”西城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向記者介紹説,以討薪惡性事件頻發的建築領域為例,建築領域中勞動合同簽約率低,分包、轉包環節過多,建築工人權益易受侵害,“當前建築行業的勞動合同簽約率較低,普遍存在總包方將項目分包,分包方將項目多次轉包的現象,工人處在整個建築項目的最後一環,發包環節任何一方拖欠薪金,都會導致建築工人的薪金無法落實,而未簽訂書面合同也使農民工討薪時缺乏有力證據,討薪渠道匱乏,難免採用過激手段”。

  此外,討薪行為之所以時常引發惡性事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討薪人員法律意識薄弱,衝動之下容易引發犯罪。

  “討薪工人受教育程度低,從事基礎性工作,缺乏對合理維權途徑的了解,當辛苦勞動卻得不到報酬時,往往不知所措,只能採取私力救濟維護個人權益,或因發泄不滿而引發犯罪。”辦案檢察官對《法制日報》記者説,在西城區檢察院曾辦理的李某故意毀壞財物一案中,李某所在的北京某保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拖欠其3個月工資未付,李某與保安隊長到公司要求償付後仍得不到解決,李某一怒之下將其負責的地下車庫內停放的他人車輛車窗玻璃砸碎泄憤。

  對於農民工因討薪引發的刑事案件,在判決時能否從輕處理?這一問題曾在社會上引起廣泛討論。

  對此,西城區檢察院的檢察官認為,針對此類案件應靈活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應從妥善化解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防止矛盾升級,根據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不同作用和主觀惡性,分別處理、區別對待,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內為其爭取權益,防止引發嫌疑人的抵觸情緒和仇視社會心理。

  此外,檢察官還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強行業監管,特別加強對勞動密集型行業中務工人員的權益保障。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大對勞動密集型行業的勞動合同簽約率、履約情況、勞動環境及各類勞動者基本保險金繳納的檢查力度,提高用工企業的違法成本;並積極鼓勵工人加入工會組織,提高工會與用工方在薪資談判、工人權益保障等各方面的作用,切實保障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完善社會保障系統,拓寬其維權渠道。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案意點擊

  近年來,中央三令五申嚴查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相關法律也作出修改增設罪名,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但是,仍有一些企業以種種方式拖欠農民工工資。而惡意欠薪直接導致了因討薪引發的刑事案件的發生。

  此類案件的發生,讓人心生惋惜維權演變為犯罪,最終,農民工的權益還是受損。維護農民工權益,社會需要做的,還有很多。

熱詞:

  • 農民工
  • 刑案
  • 民警
  • 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