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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金太陽"補貼方案 發電終端補貼7元/瓦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2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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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中新社發

  中新網2月2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出《關於做好2012年金太陽示範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為加快國內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促進光伏産業持續穩定發展,2012年將繼續支持金太陽示範工作。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7元/瓦,獨立光伏、風光互補發電等項目的補助標準另行確定。

  《通知》確定,支持範圍主要針對終端,包括: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産業園區、商業區進行集中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優先支持建設規模較大的集中成片示範項目和已批准的集中應用示範區擴大建設規模;利用工礦、商業企業既有建築等條件分散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開展與智慧電網和微電網技術相結合的集中成片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示範;解決偏遠無電地區居民用電問題的獨立光伏、風光互補發電等項目。

  《通知》強調項目單位資本金將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0%。光伏發電集中應用示範區項目需整體申報,總裝機容量原則上不小于10兆瓦,分散建設的用戶側發電項目裝機容量原則上不低於2兆瓦。採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設的項目,項目實施單位必須與用電單位簽訂長期協議。

  《通知》明確,2012年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原則上為7元/瓦。獨立光伏、風光互補發電等項目的補助標準另行確定。與智慧電網和微電網技術相結合的集中成片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在7元/瓦基礎上,考慮儲能裝置配備等因素適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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