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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自來水價格調整將依法公開進行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1日 07: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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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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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江引水工程作為2010年民生實事之一,使廣州自來水水質提前近兩年達標,走在全國大城市前列

  本報訊 (記者徐海星 通訊員藍嵐、盧紹琨)昨日是廣州市物價局例行的局長接訪日,記者就近期市民關注的自來水價格調整問題採訪了該局有關負責人。據悉,此次自來水價格調整是廣州市根據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並結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提出的。水價調整工作將開展成本監審、成本公開、召開價格聽證會等環節,依法公開進行。目前,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已嚴格按照規範合法、全面真實的原則進行企業成本公開,價格管理部門也將按照程序進行成本監審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水價調整有利於促進節約用水、合理配置水資源

  據介紹,2003年以來,國家和省多次要求積極推進階梯式水價,促進節約用水。2007年市人大通過的《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就要求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2011年國家有關部門再次發文,要求各地穩步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為促進公眾樹立節水意識,廣州擬制定實行科學合理的階梯水價。此外,近年國家和省有關文件提出了減少用水類型類別的要求。為了理順水價體系,更好地利用水資源,更合理地配置水資源,促進廣州産業結構的優化,在水價調整時將包括用水類別的調整,實現工業、商業、服務業、流通業等行業用水同價,將用水類別調整為居民、非居民、特種用水3類。

  西江引水工程決策科學民主,惠及廣大市民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2007年,國家建設部發佈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並於同年7月1日開始實施。該標準水質指標由35項增加至106項,部分指標的限值更加嚴格。從2008年起,國家有關部門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通報,並要求生活飲用水全部指標在2012年7月1日前全面達標。在廣州市原有的自來水生産條件下,必須通過引水工程,置換水源,以及通過水廠工藝改造才能實現達標。

  廣州市西北部飲用水水源達標的問題多年來受到省、市人大政協的關注,關於解決廣州市西北部水源水質的議案屢被提出。2007年,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更是將《以民生為重,解決江村、西村、石門等供水廠原水水質嚴重不達標問題,保障廣州中心市區居民飲用水安全的建議》列入省政協主席會議重點督辦提案。該提案建議:“廣州市政府在切實加強水資源管理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同時,要及早研究採取調水工程措施。”

  2007年,在反復論證及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的意見後,廣州市提出實施西江引水工程和東部水廠改造工程,並按規定辦理了相關的報批手續。西江引水工程被納入《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地區供水規劃報告》等相關發展規劃,是《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重點項目。建設西江引水工程從2008年起連續3年納入廣州市政府工作報告,經市人大審議通過,其中2010年,西江引水工程列為廣州市政府十大民生實事之一。在西江引水和水廠改造過程中,廣州市政府投入財政資金17.3億元。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連續跟蹤督辦工程建設各個環節。通過科學管理和嚴格控制,工程比概算節約了投資。經過近3年建設,西江引水工程于2010年9月29日通水運行,優質西江水全面置換廣州西北部的石門、西村、江村三大水廠的現有水源。另一方面,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完成了新塘、西洲兩間水廠的技術改造工程,使東部水質指標也明顯改善。同時,通過科學調度手段,實現中心城區自來水供水管網互通,根據供水調度需求隨時互補。從而使廣州市東有東江、南有北江、北有西江的三大優質水源的優勢充分發揮,廣州中心城區自來水水質提前20個月全面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106項水質指標標準,走在了全國大城市的前列。另外,廣州市西北部水廠原有的水源經過治理後作為應急備用水源,使中心城區供水應急保障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供水成本與水價倒挂使企業面臨困難

  據介紹,近年來,受宏觀經濟和政策性因素影響,以及必要的供水設施建設投入,廣州市中心城區供水價格與成本出現嚴重倒挂現象,企業生産經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供水成本上漲也是自來水價格調整的直接因素。

  一是受政策性因素影響,行政性收費大幅度上漲。其中,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水利廳《關於調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的通知》(粵價〔2009〕62號),自來水生産取用水資源費徵收標準自2009年4月由0.03元/立方米大幅上調至0.12元/立方米,調整後水資源成本每年增加約1.5億元,增長約426%。二是受宏觀經濟影響,供水生産所必須依靠的工業用電及凈水原材料的價格上漲。抄表到戶、計量系統改造等供水服務措施的推進,也增加了供水成本。三是必要的供水設施建設投入。西江引水工程和水廠改造工程加大了企業的投資成本,其中主要包括新增折舊及維護成本4.62億元/年,以及因部分工程貸款産生的財務費用4.18億元/年。

  截至2010年末,經第三方仲介機構審計,廣州市自來水公司資産總值147.8億元,負債總額99.46億元,資産負債率達67.29%,年含稅銷售收入18.05億元,年不含稅收入17.03億元,年供水總成本20.48億元,凈資産利潤率為-7.78%,累積虧損已達6.1億元。

  作為公益性事業,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供水事業的發展,于2003年取消收取自來水幹管分攤費,並在西江引水工程中投入財政資金17.3億元。為更好滿足社會供水服務的需要,合理補償供水成本,保障供水企業良性運營,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向市物價部門提出水價調整申請。此次水價調整將開展成本監審、成本公開、召開價格聽證會等環節,依法公開進行。目前,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已嚴格按照規範合法、全面真實的原則進行企業成本公開,價格管理部門也將按照程序進行成本監審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從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公開的賬本來看,供水成本與水投集團的其他債務無關,調整水價後可能增加的收入,也只能由供水企業用於提高供水服務水平。

  記者了解到,為保證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需要並考慮其承受能力,對持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的居民戶,擬實行水價優惠,基本不受水價調整影響。

  物價局長:

  自來水公司應控制在“微利”水平

  西江引水費用

  並非全由市民買單

  本報訊 (記者葉平生、劉幸)西江引水工程的費用並非全由市民買單;自來水公司利潤率應“微利”……昨日,物價局局長羅家祥在接訪時回答了市民熱議的焦點問題。

  焦點1:西江引水誰買單?

  政府已投17億還將繼續投

  有街坊認為,西江引水工程的費用不能全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對此,羅家祥昨天特別澄清,西江引水工程的費用並非全部由市民消費者買單。在總共98億元的項目投資中,“政府已經真金白銀掏出了17億多元”,而且今後還將“繼續投入一部分財政資金面”。他強調,希望西江引水工程的費用“全由政府財政大包大攬下來的想法,也是不切實際的!”畢竟,西江引水工程的成果已經惠及到每位用水市民。

  焦點2:水資源費再調整怎辦?

  水價格和水資源費聯動合理

  有市民擔心,未來如果國家進一步上調水資源費收費標準的話,是否意味著市民支付的自來水價格也要跟著上漲。對此,羅家祥表示,在自來水價格和水資源費標準之間建立聯動機制是合理的,“這是個很好的辦法”。

  焦點3:調價幅度應多大?

  自來水公司利潤率應“微利”

  羅家祥表示,本次自來水調價幅度將以聽證會討論結果為準。目前,準備提交聽證會討論的方案“還在研究制定中”,至少會形成兩個以上的聽證方案。水價調整後,自來水公司的利潤率將控制在“微利”水平,“不可能太高!”

  焦點4:此次聽證與誰有關?

  聽證不涉及番禺南沙花都等

  羅家祥還表示,本次水價上調聽證會討論的範圍,僅限于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內的用水戶,番禺(大學城除外)、花都、南沙、增城、從化等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外的居民承擔的水價不會受本次聽證上調影響。

  記者獨家獲悉

  市自來水公司根據

  2005年階梯水價方案訂細則

  文/記者劉幸、葉平生

  近日市民普遍關心階梯水價如何實施,其實,在2005年廣州市物價局在水價改革方案的批復中,已確定了實施階梯水價的計價方式。昨日,記者獨家從市自來水公司獲悉,他們正根據當年確定的階梯計價方式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並即將公佈。針對市民有關疑問,2005年曾參與過階梯水價方案論證的行業資深專家中山大學宋宏教授也通過本報向市民進行解疑。

  人戶結合階梯水價較合理

  問題1:階梯水價是按戶籍人口還是按實際居住人口計算?

  答:從合理性和公平性出發,參照國內其他城市的做法(如佛山、中山、武漢、南京等),實施階梯水價採取人、戶結合的方式,4人及4人以下的,按戶進行階梯計價;超過4人的,按實際居住用水人口計算。

  問題2:幾代同堂、出租戶或低收入家庭、人口較多,如何收費?

  答:對於家庭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可到供水企業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每個家庭用水人口沒有上限,完全不必擔心家庭人口較多會導致多繳費的情況。按照2005年階梯水價批復方案:第一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的,按基本水價計收水費;第二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23立方米至30立方米的部分,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收水費;第三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收水費。對每戶居民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可在戶均第一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6立方米,在戶均第二級水量基數下限相應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值的計入第三級水量。

  基本用水量考慮用水習慣

  問題3:每戶每月22噸用水量作為基本用水量是否夠用?

  答:每戶每月22噸用水量作為基本用水量,這是根據國家頒布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2002),廣東省城市居民滿足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用水量標準值為150~220升/人/日。同時,結合廣州市區戶均人口數為3.20人(廣州統計年鑒),按照月平均30.5天計算確定。因此,該基本用水量已經在較大限度上考慮了亞熱帶地區人們的用水習慣。

  用水人口變化可及時申報

  問題4:家庭人口發生變化(如:新生兒、親戚寄居、增加合租人等),如何階梯計價?

  答:當用水戶用水人口數發生變化時,可及時辦理用水人口申報手續,調整階梯水量基數。

  問題6:階梯水價具體受影響的居民有多少戶?所佔比例多大?

  答:據抽樣調查,廣州市絕大多數居民用水戶處於第一級水量基數範圍內,即使實施階梯水價,也不會超階梯計費。而且,實施階梯水價之後,必定促進市民節約用水,更多的居民戶便會進入第一階梯範圍。

  案例

  6口之家100元水費

  階梯水價漲5元多

  前日,本報采寫了市民劉先生的案例,並透露其擔心階梯水價後水費可能翻倍的擔心。昨日,市自來水公司通過本報回應,“其實劉先生的擔心是多餘的。”市自來水公司按照“2005年階梯水價批復方案”計算後發現,實施階梯水價,劉先生水費並非增加100%,只增加5元多:

  兒子出生前:4口之家,水費為每兩個月為45元多(扣除污水費),則推算每月用水量約17m3。

  兒子出生後:6口之家,水費為每兩個月為近100元(扣除污水費),則推算每月用水量約38m3。

  1.按目前收費方式:

  (1)17m3/月2個月1.32元/m3=44.88元(4人)

  (2)38m3/月2個月1.32元/m3=100.32元(6人)

  2.如實施階梯水價:

  (1)兒子出生前(4人):用水量每月在22m3以下(含22m3):劉先生四口之家每月用水量約為17m3屬第一階梯不超階梯。

  (2)兒子出生後(6人):根據2005年市物價局水價批復文件:用水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在戶均第一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6立方米,在戶均第二級水量基數下限相應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值的計入第三級水量。

  按照劉先生兒子出生後用水量情況(每月38m3),實施階梯水價後應繳水費(按1.32元/m3計)為:

  第一級水費:34m32個月1.32元/m3=89.76元;

  第二級水費:4m3(38-34)2個月1.32元/m31.5倍=15.84元(劉先生此用水量情況不超第二級基數範圍);

  合計應繳水費=第一級水費+第二級水費=89.76元+15.84元=105.6元。

  3.前後對比相差僅5元:

  105.6元-100.32元=5.28元。

熱詞:

  • 西江
  • 階梯水價
  • 自來水價格
  • 引水工程
  • 廣州自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