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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鎮政府強拆引不存在法條 決定書被認定違法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7日 02: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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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政府強拆 引用不存在法條

  法院判定強拆決定書違法

  近日,有網民發帖反映,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政府在對一處生態大棚項目進行強拆時,出具的《強制拆除決定書》竟然依據兩條不存在的法條,被網民稱為“史上最牛政府公文”。

  經記者核實,鎮政府出具的這份強拆決定書,被上級政府機關和人民法院認定、判定違法。

  公文竟引用不存在法條

  近日,“667183”等網民在天涯網、貓撲網等網絡論壇以事主身份發表“史上最牛政府公文”等網帖反映,自2008年起,他們懷揣“田園夢”到陽坊鎮四家莊村,各自花費近20萬元承租“吉利莊園”生態大棚及其附屬房産。然而,“田園夢”做了沒一年,即被陽坊鎮政府的強拆行為擊碎。鎮政府于2009年6月22日貼出《強制拆除決定書》,並於當日對承租戶承租地塊的建築物實施強拆。

  網民貼出的《強制拆除決定書》顯示,承租戶大棚內的管護房面積嚴重超標,改變了土地使用性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3條、第73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41條、第65條,本機關決定於2009年6月22日起對違法建設進行強制拆除。”

  “北京人0101”等網民發帖稱,陽坊鎮政府強拆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不存在第73條,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也沒有第65條。

  強拆決定書被認定違法

  記者日前聯絡到發帖的事主劉小明,已經從北京一所高校退休的他正和其他二十多位承租戶一同向法院起訴陽坊鎮政府。

  記者經輾轉終於獲得鎮政府下發的《強制拆除決定書》,該決定書中強拆所依據的法律內容與網帖反映基本一致。經查詢,記者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確不存在第73條,這部法律的最後一條是第70條。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總共才64條,根本沒有第65條。

  據此,承租戶曾向昌平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認定該強拆決定書無效,並賠償損失。昌平區人民政府于2009年11月下發《行政復議決定書》,認定“陽坊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強拆決定書中的法律依據、條款存在重大失誤及瑕疵,已構成違法”。建議申請人依法向陽坊鎮政府提出賠償。

  在隨後2年多的時間裏,承租戶起訴陽坊鎮政府,要求行政賠償。昌平區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一審宣判,再次認定陽坊鎮政府《強制拆除決定書》違法,但駁回承租戶的賠償要求。對此,承租戶選擇了上訴。

  陽坊鎮鎮長李昌今年1月9日向記者表示,引用不存在法條的強拆決定書,是由一家為鎮政府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鎮政府已下發更正通知。

  記者在今年1月6日的二審庭審現場看到,陽坊鎮政府雖承認“引用不存在法條”違法,但堅稱強拆本身並無過錯,因為承租戶“非法佔地”屬實,主要證據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昌平分局曾出具確認函,認定與承租戶簽訂合同的四家莊種植專業合作社違規建設操作間。然而,承租戶認為該確認函出具的時間為2008年6月24日,但工商部門提供的信息顯示,四家莊種植專業合作社于被確認“非法佔地”後的6月27日才成立。

  政府行政須向依法轉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行政法學家張樹義認為,“史上最牛政府公文”這一典型案例反映出,在社會轉型階段,部分基層政府亟待從“依權行政”向“依法行政”轉變。本案中上級政府的行政復議和法院的判決,有助於提高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

  中央民族大學行政法學教授張步峰指出,目前,部分承租人違法建設的問題也比較突出,一個重要原因是國民的守法意識較為薄弱。因此,承租人首先要懂法守法,在決定投資不動産之前,務必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或向專業法律人士諮詢,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據新華社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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