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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供銷社主任安排兒子吃空餉6年 被責令退還8.5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08: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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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某兒子已被解除勞動合同 記者 趙守誠 攝

  16名下崗老職工聯名舉報原供銷社主任安排兒子吃空餉6年

  南京六合區馬鞍鎮紀委已立案調查,責令當事人退還不當得利約8.5萬元

  南京六合區馬鞍鎮城西供銷社16名老員工聯名舉報,供銷社原主任齊某的兒子在該單位吃空餉。供銷社因為改制,50多名職工買斷工齡回家,作為法人代表的齊某卻與兒子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兒子為供銷社正式職工,時間從2006年1月算起,但他的兒子從未在單位上過班。昨日,快報記者獲悉,馬鞍鎮紀委已立案調查,初步查明,齊某兒子確實吃了6年空餉。紀委責令其退出6年來的工資及單位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約8.5萬元,並將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老職工聯名舉報

  原供銷社主任的兒子吃空餉

  城西供銷社原來有50多名職工,2003年開始改制,除留下主任、書記和一名會計外,其餘人全部買斷工齡下崗。供銷社還留有一些門面房、倉庫、土地等資産,對外出租。多年來,老職工自謀職業辛苦掙錢。被解散回家的老職工對留守的供銷社主任、法人代表齊某意見較大,因為齊某將自己的兒子招了進去,成了供銷社的正式職工。他的兒子雖然沒去上過一天班,卻與3名留守人員一樣月月拿工資,供銷社還為他繳納社會保險。

  從去年上半年開始,16名老職工就開始堅持不懈地舉報。他們聯名寫信給信訪、紀檢部門。昨天,這些年過半百的老職工向快報記者提供了一份長長的舉報記錄。2011年5月26日,到馬鞍鎮政府信訪辦舉報供銷社問題;2011年6月1日,到六合區信訪辦,某科長接待;2011年6月2日,到馬鞍鎮政府,某鎮長接待,呈上書面材料;2011年6月14日,鎮政府來電,讓再等一等;2011年7月11日,打電話向市政府12345服務熱線反映……

  老職工朱師傅説:“我已幹了30多年,供銷社解散時只給我發了一萬元遣散費。下崗後一直找不到工作,我希望在供銷社找點活幹都沒門。”張師傅説:“我們辛辛苦苦在供銷社幹了幾十年,拿了一萬多元就回了家,齊某卻讓兒子白拿錢不幹活,吃空餉,説不過去呀!”記者還了解到,舉報信除了反映吃空餉外,還涉及供銷社其他經濟問題。

  舉報有了結果

  被舉報人兒子被解除勞動合同

  2011年8月,年滿60歲的齊某退休,他的兒子每月依舊領取供銷社的工資。今年元旦剛過,老職工多方奔走、堅持不懈的舉報終於有了結果。他們從馬鞍鎮政府獲悉,“城西供銷社已解除與齊某兒子的勞動合同”。

  大夥聽了都很高興,他們從政府工作人員手中拿到了解除合同的證明。2011年12月27日,城西供銷社簽署了一份“關於與齊某某(齊某兒子)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其中寫道,“齊某某于2006年1月12日進入本單位,最後一期勞動合同從2006年元月開始……自2011年12月31日起解除勞動合同”。該證明顯示,齊某某2006年1月進入供銷社,但“最後一期勞動合同終止日期”一欄是空白,也就是説,他進入供銷社時,簽訂的勞動合同上沒有合同終止日期。

  職工們還從政府部門獲得一份齊某某終止勞動合同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審批表。從這份表格可以看出,齊某某今年31歲,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金年限為6年,本次失業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這表明,齊某某已與供銷社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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