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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或有用人單位規避“開胸驗肺”事件責任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31日 11: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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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12月31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今天上午在京閉幕。會議以138票贊成、1票反對、5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北京廳舉行新聞發佈會。

  有記者提到如何避免“開胸驗肺”這樣的事件。衛生部監督局局長蘇志表示,完全有用人單位規避責任的可能性。為此,這次修改後的職業病防治法特別授予診斷鑒定機構一個權力,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診斷鑒定機構一方面可以進行工作場所調查,也可以由安監部門組織調查。另一方面就是可以根據相關監管部門提供的情況,根據臨床表現,包括勞動者的自述,由診斷鑒定機構作出診斷,鑒定結論。在用人單位不提供資料的情況下也可以作出診斷,另外,還需要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關係進行進一步的確認。

  安監總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司長高世民表示,安監部門除在法律框架的範圍內會積極配合、支持、組織好對現場材料的取證、調查工作外,將加強對用人單位在建立相關材料方面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平時建立起相關材料,用於將來職業病的健康體檢和診斷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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