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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士解讀足壇反腐案:高洪波們送禮未必算行賄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6日 07: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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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足壇反腐案5天的庭審暫告一段落,隨之産生很多熱點話題,外界異常關注,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君永律師事務所的許蘭亭,對此進行一一解讀。

  焦點一

  涉嫌球隊

  是否受罰

  此次反賭掃黑牽扯出多傢俱樂部,比如陸俊案遼足,瀋陽華晨金客(原海獅),山東魯能和上海申花4傢俱樂部涉嫌。周偉新8次非法收受上海申花、浙江綠城、山東魯能、瀋陽金德、四川冠城、遼寧六傢俱樂部的財物;黃俊傑先後20次收受長春亞泰、河南建業、江蘇舜天、北京宏登、長沙金德、重慶力帆6傢俱樂部的賄賂。張建強案魯能、申花、舜天、紅塔、國力,瀋陽華晨(原海獅)等多傢俱樂部涉嫌。萬大雪涉案球隊包括成都謝菲聯、陜西國力、河南建業和上海申花。同時,上海市、廣東省、山東省足管中心在2009年全運會期間向其行賄40余萬元。

  對於多傢俱樂部、省市足管中心被曝出與反賭掃黑案件有關,是否可能被指控為行賄,許蘭亭表示,“這裡面的情況比較複雜,很難説得清。是否會被指控為行賄,最重要看是否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正當利益是指依法不應當得到的利益。而且我國法律重點在於打擊受賄。即便構成行賄,如果有主動交代等情節,也可能會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焦點二

  高洪波們是否構成行賄

  據楊一民代理律師透露,曾擔任國字號教頭的高洪波、殷鐵生、賈秀全、哈威、王軍以及俱樂部主帥吳金貴,6名教練都與本起“受賄案”有關。其中,相當一部分的辯護律師都認為是其當事人所收錢財為“禮尚往來”,即不構成犯罪。

  對於這些涉案教練,許蘭亭表示,“要説他們構成行賄,首先是楊一民的受賄罪成立。另外,他們要通過錢權交易獲取不正當利益。所以即便楊一民的受賄罪成立,他們也不見得就是行賄。”

  至於“禮尚往來”,許蘭亭這樣解讀,“要判斷是否構成受賄罪,重點就在於是否存在權錢交易。無論事前事中還是事後,只要是權錢交易,就是受賄。但確實中國是人情社會,很多事情很難界定。也許確實會希望對方為自己辦些事情,但很多事情很難取證,所以並不容易説得清楚。”

  焦點三

  南勇謝亞龍何時出庭

  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第一批為期五天的審理結束,但前中國足協高層南勇和謝亞龍等人還沒有進行審理,對於他們涉嫌的案件何時會開庭審理,許蘭亭律師表示,“很難預期。因為不知道案情具體進展到什麼階段。很多人都認為被抓走就是犯罪,但其實只有法院判定才是有罪的。”

  許蘭亭律師表示,“嫌疑人被抓後,檢察部門要進行調查取證,證據充分,然後檢察院起訴,法院立案,再進行審理。如果法院立案了,一般半個月左右就會審理。但是調查取證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如果中間證據不足退回兩次,就需要六個半月的時間。現在的情況並不明朗,所以很難確定幾時開庭審理。”

  焦點四

  480萬跑哪兒去了

  末代甲A國際與申花的比賽,根據相關證人證言提供的信息,出現了新的焦點。證據顯示,上海申花一共出資550萬,陸俊與張建強平分了其中的70萬,另外480萬去向不明有待調查。

熱詞:

  • 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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