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民意 或將派人隨車全程照管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1日 02: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消息:超載嚴重、質量堪憂、監管不力……在校車安全備受關注和質疑聲中,由國務院法制辦&&起草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將於今日正式全文公佈,廣納民意。就該草案回應的一些焦點問題,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焦點一:

  校車資金財政扶持

  校車資金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據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草案形成了保障就近入學、大力發展公交、重點支持農村校車服務的總體思路,對資金問題做出了這樣的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為居住分散的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發展校車服務所需的財政支持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楊東平坦言:“在校車服務問題上,政府的功能和服務能力是有限的。草案確立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發展思路,這是正確的,也是符合我國國情和現實情況的。”

  焦點二:

  校車安全政府負總責

  校車安全涉及諸多管理部門,教育、公安、質監等等。越是多頭管理越容易導致權限不清,責任不明。針對這一弊端和焦點問題,草案在責任劃分上予以較為詳細的規定:

  首先,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校車安全管理負“總責”。

  此外,教育部門負責審核校車使用申請,查處學校違規行為等。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審查校車安全技術條件,辦理註冊登記並核發校車標牌,審核校車駕駛人資格,查處取締上路行駛的非法校車等。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産品質量監督、安全生産監管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對於這些職責劃分,北師大教育學部教授袁桂林表示:“我國各地區之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工作重心下移,明晰地方政府責任符合我國國情。在賦予縣級政府權責的同時,要求各個部門協同做好工作,思路是很好的。”

  焦點三:

  學校須簽訂安全責任書

  校車安全到底誰該負責?草案明確,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單位負有保障校車安全的責任。

  “校車是流動的校舍,學校應當對乘車學生的安全負責。並且配備校車的學校和為學校提供校車服務的單位是保證校車安全的主體,應當對校車的安全性負責。”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説。

  草案為此做出了詳細規定,要求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維護,簽訂責任書,派人隨車全程照管學生等等。

  對於這些規定,王敬波教授有一定的擔憂:“我注意到草案出於安全考慮,把很多安全責任給了學校。學校是一個義務教育機構,能夠承擔多少在公共交通領域的責任?即使想承擔,有沒有這個能力也是一個要考量的問題,否則實施過程中容易出現一些阻力。”

  草案其他焦點

  1、校車不符標準禁出廠

  草案規定,國家建立健全作為強制性技術規範的校車安全標準體系,並對校車安全標準的制定部門和制定、修訂的原則作了規定;要求校車生産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産品質量保證體系,保證生産、改裝的校車符合校車安全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出廠銷售。據悉,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專用於幼兒的校車安全國家標準。

  2、校車須統一外觀標識

  草案規定:只有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等安全保障條件、審查合格、取得校車標牌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方可作為校車使用。校車要裝備停車指示牌,噴塗統一的外觀標識,投保交強險和乘客責任險等等。

  3、校車司機須三年駕齡

  草案規定,校車駕駛人應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資格,年齡不超過60周歲,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無飲酒及醉酒後駕駛記錄、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犯罪記錄,未因違反治安管理受過拘留處罰,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4、校車可佔公交車道

  草案對校車賦予了三項優先權:校車運載學生時,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校車可以在公交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校車需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後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禁止超越等。

  5、隨車人員須保障安全

  草案對隨車照管人員的職責予以了詳細規定。如發現駕駛人飲酒、超載要制止校車開行;確保學生安全落座;制止離開座位;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誌,及時把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等等。

  6、造成事故從重處罰

  草案對生産、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校車的,使用拼裝、擅自改裝的機動車接送學生或者以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單位不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的,隨車照管人員不履行本條例規定職責的,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校車超速、超載的,以及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負有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等,分別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還規定,對違反本條例,造成校車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産事故調查處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從重處罰。

  7、設三年過渡期

  草案“附則”規定:自條例施行起,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不超過3年的過渡期,在該期限內,用於接送幼兒、小學生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其他取得校車標牌的載客汽車。但條例的其他各項規定在過渡期內都應執行。(文字來源:北京晨報)

  【新聞回顧】

   溫家寶: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制訂校車安全條例

   溫家寶:“近來,一些地方連續出現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車安全事故。這件事情提起來,我心裏也很不安。校車安全必須引起各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務院已經責成有關部門迅速制訂《校車安全條例》。我要求法制辦在一個月內制訂出《校車安全條例》,也就是説,把校車安全問題真正納入法制的軌道。這樣才能引起人們的重視,並且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講話全文】

   【相關評論】

   文治國:為何校車整頓變成了校車停開

   實現教育公平是杜絕校車事故的根本

   專訪校車標準起草專家:真正的校車學校都買得起 

   讓孩子們與安全隨行--中國校車聲聲盼 

熱詞:

  • 校車
  • 安全責任書
  • 安全事故
  • 草案規定
  • 安全管理制度
  • 條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