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近半數高校不提供信息公開申請途徑 稱涉學校秘密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3日 16: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顯示

  近半數高校不提供信息公開申請途徑

  根據教育部2010年制定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規定,對公民的信息公開申請,屬於公開範圍的,高校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然而根據12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發佈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有近半數高校不提供公民申請信息公開的途徑,且部分高校對申請人附加各種不合理條件,設置申請障礙。

  86%高校拒絕公開申請信息

  《報告》所考察的“211工程”112所高校中,有55所未提供任何可供公民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途徑,佔全體被觀察對象的49.1%。

  某些學校雖然提供了專門的依申請公開信箱,但是調研人員在實測中多次遇到由於信箱地址不存在或者是對方信箱郵件已滿的情況,造成申請被退回。實際上很多高校根本就沒有專門的信息公開申請郵箱。調研人員在向校長信箱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學校中,也只有海南大學回復同意並公開所申請的信息。

  《報告》還發現,在對調研人員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中,有97家高校拒絕提供申請公開的信息,佔被觀察高校總數近九成。而且拒絕提供信息公開申請的理由符合法律規定的不到15%。

  拒絕理由是涉及學校秘密

  拒絕公開的理由主要是學校秘密。如某高校回復:學校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按秘密級方式管理,不對社會公開。《報告》認為,這其實是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

  被觀察高校在法定時限內對調研人員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回復率也很低。根據規定,高校應該在15個工作日內對信息公開申請給予答覆。單考察中,只有22個高校在法定時限內予以回復,及時回復率不及30%。其中同意並公開所申請信息內容的只有15家。

  採訪中調研人員告訴記者,即使在那些為公民提供申請信息公開途徑的高校中,種類也比較單一。在112所高校中,只有21所學校提供了三種(含)以上的途徑。

  有高校附加不合理條件

  而在實際考察測評中,個別學校存在對申請人附加不合理條件的現象。有部分學校提出僅受理申請人的現場或書面申請,不受理通過電子郵件、傳真、電報、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據調查顯示,有61家高校就無法通過電子郵件進行信息公開申請。

  還有一些學校提供了申請途徑,但是要求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確認,比如某大學規定:“申請人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方式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自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收到其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向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確認其所提交的《申請表》各項內容的真實性。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學校信息公開申請的,受委託人須提供書面委託書,否則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對其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而且高校網站的檢索功能也存在搜索障礙問題。其中29所高校網站不支持檢索功能。同時高校普遍缺乏同時支持標題檢索、全文檢索等多樣化的檢索功能。另外,個別高校的檢索功能經實測並不可用。(記者萬靜)

  高校信息公開不等同於校務公開

  專家表示網絡應成為高校首選信息公開方式

  12月1日,《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佈,這是我國首次專門針對高校信息透明作出的調查報告。《法制日報》記者今天採訪《報告》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敬波教授時,她表示,網絡應成為高校首選的信息公開方式,可通過學校網站、網上留言板、電子郵件、BBS等網絡溝通模式傳播高校信息。   

  事實上,很多高校官方網站都設立了校務公開專欄,為何信息公開調查結果讓人失望呢? 

  王敬波告訴《法制日報》記者,2002年2月6日,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發佈了《關於全面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教育部2010年制定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頒布實施後,出現《意見》和《辦法》並行的局面,導致信息公開工作的混亂。比如,《辦法》與《意見》各自規定了負責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意見》規定校務公開的實施機構為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辦法》規定信息公開的實施機構為校長辦公室或者學校辦公室。

  王敬波表示,校務公開主要是對高校內部事務的公開,信息公開涵蓋了校務、黨務、教務、校情等信息的全面公開,公開內容更趨豐富,形式更加多樣,程序更加規範,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説,高校信息公開制度是校務公開制度成果的總結與昇華,所以校務公開走向信息公開將是發展的必然。

  而在本次測評活動中,測評員就發現仍有個別高校的信息公開工作停留在校務公開階段。王敬波認為,各高校應當利用現有校務公開的制度建設平臺和工作成果,紮實推進信息公開。

  而從《報告》各項指標的調查結果看,有的相當不理想。王敬波認為,對於高校信息公開,網絡應成為首選的信息公開方式,可通過學校網站、網上留言板、電子郵件、BBS等網絡溝通模式傳播高校信息。在主動公開方面,高校應從以下方面加強網絡化建設,比如在網站主頁上設立信息公開專欄,將《辦法》要求主動公開的信息全面、及時地在專欄上公佈;同時信息公開專欄要公佈本校實施信息公開的細則、指南和目錄,還應開設專門的信息公開信箱、留言板、BBS和博客等交流反饋系統;還要逐步建立統一的學校公共信息數據庫系統和信息門戶,面向社會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綜合信息檢索服務。

  最重要的是,高校應建立細化的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辦法》雖然有關於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及責任追究規定,但只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簡單重申,沒有探索出符合高校特點的監督方式,也沒有更多的細化規定,使得監察部門的監督缺乏程序和法律保障。(記者萬靜)

熱詞:

  • 高校內部
  • 學校網站
  •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