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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地稅局長涉貪千萬受審 庭上堅稱“沒罪”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9日 02: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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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法警帶出法庭後,滿頭白髮的王紀平沒有躲避鏡頭,而是始終強調“我沒罪”。晨報記者 郝笑天/攝

  昨天,北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涉嫌貪污1047萬元、受賄435萬元,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由於此案不對媒體公開,記者在樓道裏見到了滿頭白髮的王紀平。他見到記者沒有躲避鏡頭,對於檢方指控他聲稱“我沒罪”。

  庭審現場

  受審前“心情很複雜”

  昨天9時40分,有多家媒體記者紛紛趕到市一中院門口,試圖採訪王紀平的家人或者律師。此時,王紀平幾名親屬和辯護律師原偉已經率先一步到達法庭。王紀平的辯護律師在桌子上擺了一大堆材料。辦案檢察官也做了充足的準備,他們用手提箱裝滿了證據材料。

  由於該案件不對媒體公開,記者們都架起“長槍短炮”,停留在樓道裏,等候久未公開露面的王紀平由此經過。9時50分,一輛法警車駛入法院大門,身穿軍綠色大衣的王紀平在法警的攙扶下從車中走出。法警押著王紀平到法院暫看室等候。

  10時多,王紀平出現在法庭外的走廊裏,見到多名記者按動快門,朝著他不時地拍照。王紀平沒有躲避記者的鏡頭,他的眼睛瞇成了一條縫,臉上並沒有顯出緊張的表情。記者趁機採訪王紀平:“現在馬上受審,你有什麼樣的心情?”王紀平想了一會兒,才回答説,“我心情很複雜。”記者追問道,“你認罪嗎?”王紀平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我沒罪。”隨即,王紀平被帶進法庭受審。

  自稱沒見過千萬贓款

  中午12點多,王紀平被法警帶出法庭。記者跑上前問王紀平:“你認為檢方指控屬實嗎?”王紀平説:“指控基本上不屬實。”記者追問説:“你與趙耘是情人關係嗎?”王紀平沒有做出正面回答,只是搖了搖頭。記者問:“你和趙耘拿了1047萬嗎?”王紀平乾脆地説,“我沒見到錢。”對於王紀平與趙耘是否為情人關係,王紀平的辯護律師表示“不清楚”。

  13點40分,王紀平再次被帶到走廊裏。據了解,王紀平以前對辦案人員承認過自己的部分罪行。記者問王紀平説,“你為什麼會當庭翻供呢?”王紀平回答説,“我一直是這麼説的。”記者接著問,“你以前為什麼承認部分罪行呢?”王紀平遲疑了一下才説,“我當時腦子亂了。”

  最後陳述“對不起黨和人民”

  18時50分,法庭的門打開了,王紀平在做最後陳述。王紀平站在被告人席上説,“我走到今天這步,我對不起黨和人民,對不起我的老領導、老同事,特別對不起我的家人和孩子。”他停頓了一下接著説,“我要向大家道歉,請求你們諒解。”

  王紀平還對著法官説,他已經有64歲,患有多種疾病,他請求法官能對自己從輕處罰,他祈盼著法院的公正判決。王紀平不忘告誡大家,“你們不要像我一樣,要以我為誡。”他還勸告大家要以民為本。

  當王紀平走出法庭時,記者詢問他:“你知道兒子收錢的事嗎?”王紀平苦笑著説:“我真不知道。”

  辯護律師説法

  家人收錢 王紀平不知情

  在庭審後,王紀平的辯護律師接受記者採訪。王紀平的辯護律師説,檢方指控王紀平貪污公款1047萬元,但這些錢入了公司的賬,王紀平本人根本就沒見到錢。對此,原律師為王紀平做無罪辯護。

  王紀平辯護律師還説,檢方指控王紀平通過其弟弟、兒子、妻子收受大量錢款,實際上王紀平本人並不知道家人收錢。不過,這位辯護律師表示,王紀平承認自己收了很少的錢,但是數額並沒有達到數百萬元。辯護律師對部分受賄指控,做無罪辯護。

  此外,王紀平的辯護律師認為,2008年,王紀平在局長任上退休,他在此後不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他在退休後收取的財物,不應認定為受賄。

  在此案中有一個有意思的細節。王紀平被控收取鍾小春的兩張卡,一張卡消費12萬餘元後將卡退還,另一張卡內存50萬元。在庭審中,王紀平説,他給了鍾小春幾幅畫,這些畫的價錢遠高於鍾小春給的卡裏的錢。然而,這些畫經過鑒定,被確認為是假的。

  晨報記者 武新

  其人其事

  1948年8月出生,1968年高中畢業後參軍,曾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當兵,1974年復員。先後當過副食店售貨員、人保幹事、黨支部副書記、團委書記。

  1977年,調到海淀區副食品公司擔任團委書記、黨委委員。

  1983年任中共海淀區委財貿部副部長,1987年任海淀區常務副區長,1993年任海淀區區長。

  1994年1月至2001年8月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2001年9月調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局長。

  2008年11月退休,出任北京市政協經濟界委員。案發前,王紀平見諸報端的形象多為“膽大,能幹”。他率先在全國建成“12366”納稅服務系統,實行發票改革,建立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系統,並率先在全國建成電子政務的同城異地容災備份中心和高端查詢展示平臺。

  涉案人物

  稅控機改革滋生腐敗窩案

  據檢方指控,2001年9月,王紀平被調到市地方稅務局擔任局長後,著手倡導稅控機改革,將手寫發票改為機打發票,大力推動稅務信息化進程,意圖更好地防止偷稅漏稅。可是,包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在內的多名官員在稅控設備的招標採購中,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先後落馬。

  兩人將稅控密碼器加價後出售,非法佔有1047萬元。11月11日,女商人趙耘因涉嫌通過王紀平,將1047萬非法佔有、給予地稅系統官員980萬好處費受審。

  王紀平多次夥同其弟弟、兒子及妻子等親屬,為他人在承攬工程、産品採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單位及個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價值435萬餘元。

  地稅局原副巡視員,今年4月,任依娜因在招投標過程中為企業提供幫助受賄550余萬元,被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今年6月,彭英斌受賄180余萬元,被東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

  地稅局票證管理中心原主任,今年7月,被控幫助多家公司在市地稅局稅控裝置産品等項目中中標,收受好處費1100多萬元。11月8日在市一中院受審。

  被控兩宗罪

  貪污1047萬元

  據檢方指控,王紀平于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間,利用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夥同北京鈺林天元科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耘,在採購稅控密碼器的過程中,由市地稅局信息中心與鈺林天元公司共同出資成立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交由趙耘實際控制,並使鈺林天元公司成為浪潮電子信息産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的稅控密碼器唯一經銷商,由鈺林天元公司將稅控密碼器加價後出售給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從而非法佔有加價款人民幣1047萬餘元。

  受賄435萬元

  檢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間,王紀平單獨或夥同其弟弟、兒子、妻子等親屬,先後多次收受單位及個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價值435萬餘元。據了解,起訴材料指控王紀平直接受賄的有兩筆,第一筆是王紀平接受鍾小春(另案處理)的請托,為其三家公司承攬市地方稅務局項目提供幫助。為此,王紀平收受鍾小春給予的兩張儲蓄卡。此外,王紀平為外地地稅局長畢某之子的工作調動提供幫助。為此,王紀平收受畢某給予的“伯樂相馬”玉雕件一套,價值人民幣120萬元。

熱詞:

  • 1983年
  • 受審
  • 貪污公款
  • 貪污受賄
  • 地稅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