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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檢報告單多處錯誤 醫院回應宋江明"被貧血"事件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3日 06: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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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宋江明參加和平醫院體檢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複印件。該血液檢驗單的多項指標邏輯關係錯誤,存在人為篡改數據的情況。本報記者 來揚攝

11月21日下午,一名患者在和平醫院新門診大樓的化驗中心採血化驗。11月14日,和平醫院停止了健康體檢中心化驗科的工作,並封存了相關檢測設備。前往該院體檢的人員須到新門診大樓的化驗中心去採血化驗。本報記者 來揚攝

長治市環保局遞交的“2011年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計劃”顯示,宋江明所報考的“科員2”職位的“專業要求”是“法學(環境資源法)”,“其他要求”是“男性”。本報記者 來揚攝

  對外公佈的“長治市行政機關2011年考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職位表”上,該職位的專業要求變成了“環境資源法及相關專業”,“其他要求”則變為空白。本報記者 來揚攝

院方稱責任不可推卸

  “醫院存在無法推卸的責任。”11月21日晚,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以下簡稱和平醫院)副院長陳廣斌説。

  今年54歲的陳廣斌是該院分管醫療工作的副院長。在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錄用公務員的過程中,因和平醫院在8月11日、17日對考生宋江明的血常規化驗結果被查證存在人為篡改數據的嫌疑,包括陳廣斌在內的4人被追究相關責任。其中,陳廣斌受到了行政記過處分。

  11月21日晚,剛下手術臺的陳廣斌先後接受了中國青年報和中央電視臺的專訪——這是長治市有關部門對公務員考錄違規問題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後,相關責任人首次接受媒體的採訪。

  據陳廣斌介紹,11月10日,即中國青年報刊發報道《宋江明求職驗血記》的第二天,和平醫院的有關負責人從網上看到了這一報道,便立即找到了參與體檢的當事人和體檢科的相關負責人進行詢問。

  “我們醫院的魏院長親自落實這件事。”陳廣斌説,“當天便把人叫到體檢科了解情況。”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體檢實行主檢醫師負責制,如果體檢中出現了異常情況,需要將相關情況上報至醫務科,再看是否需要請專家進行調查鑒定。“我們在體檢後的近3個月的時間裏並未接到來自招錄部門或考生的相關反饋,但在看到報道後,馬上把相關設備和試劑又重新過了一遍。結果發現,設備和試劑都沒有問題。”陳廣斌説。

  由於公務員體檢的原始體檢表、檢驗報告等材料在體檢後都已移交至招考部門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長治市人社局),所以,和平醫院只能從《宋江明求職驗血記》這一報道所配發的圖片中收集並分析相關數據,查找相關條例,並諮詢醫院專家組的意見。

  11月12日上午,和平醫院向長治市人社局發函,請求調取宋江明參加8月11日體檢、8月17日復查的原始檔案。當天中午拿到原始檔案後,和平醫院便組織血液科、體檢科和醫務科的相關負責人進行核查、會商。

  陳廣斌告訴記者,幾位專家查看了原始檔案,在經過反復測算後認定,宋江明的兩次血常規檢驗報告中的部分數據之間的邏輯關係不符,存在人為干擾的可能。

  “當時我們分析相關原因時指出,最大的可能是人為因素,也不排除機器故障或操作失誤的可能。”陳廣斌説,“醫院存在無法推卸的責任。”

“被貧血”後骨穿顯示正常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長治市人社局看到了宋江明8月11日參加體檢和8月17日復查的體檢表和相關檢驗報告。

  記者在宋江明8月11日參加體檢時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看到,其血紅蛋白的測定值為“70g/L”。《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三條規定:“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而宋江明卻因在體檢和復查中,該項指標分別為“70g/L”和“88g/L”,被認為體檢“不合格”。

  “8月17日早上復檢考生乘車從人事局到和平醫院體檢中心,直接抽血化驗,抽血完畢其他考生離開後,我與韓主任(和平醫院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記者注)交談了解我的身體情況,得知有可能為白血病。於是,在韓主任建議下,我去血液科做了骨穿化驗。”宋江明回憶道。

  和平醫院血液科主任申徐良告訴記者,宋江明的骨穿化驗就是在和平醫院做的。他看過這份報告,“(他的檢驗結果)是正常的”。

  但當時,宋江明並未因此獲得轉機。

  “骨穿報告在8月19日才能出來。我做完骨穿從醫院出來,給長治市人社局副 局長趙波打電話詢問體檢情況。他説,‘你的身體不適合做公務員了。’”宋江明告訴記者,他據此判斷,自己已經被確定為“不合格”。

  此後,宋江明先後在長治市的3家不同醫院自行驗血,被告知其血紅蛋白測量值符合上述規定。

  他據此向招考主管單位長治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多次申訴,卻一再被拒。無奈之下,宋江明于9月16日在長治市人社局網站上申請信息公開,但得到的答覆是:“我局與醫院簽有體檢責任書,明確‘體檢實行醫院負責制’,醫院經過體檢(8月11日)和復查(8月17日),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三條,給出宋江明的體檢‘不合格結論’,體檢結果通過電話已及時告知本人,我局根據《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規定‘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指標間的邏輯關係一般人看不出來,可能係人為篡改

  11月9日,《中國青年報》刊發報道《宋江明求職驗血記》,兩天后,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考生宋江明體檢不合格情況的説明》(以下簡稱《説明》)回應此事。

  《説明》的第一條介紹了宋江明的體檢情況:

  “在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考試中,考生宋江明通過筆試、面試,于8月11日參加了招考領導組統一組織的體檢,根據醫院的體檢結果,宋江明有五項體檢指標異常,其中一項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三條規定的不合格情形……”

  這一條提到的宋江明“有五項體檢指標異常”,出現在其8月11日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分別用“↑”或“↓”提示某項指標高於或低於參考值。

  例如,除血紅蛋白值以外,白宋江明當天驗血的白細胞計數的測定值為“3.2”(各項指標的計量單位請參見配圖——記者注),低於“4-10”的參考值;血小板計數的測定值為“98”,低於“100-300”的參考值;血小板壓積的測定值為“0.06%”,低於“0.108%-0.3%”的參考值。

  但在申徐良看來,這份“血常規檢驗報告單”存在多處邏輯錯誤。

  “血紅蛋白測定值,應該等於紅細胞計數與平均血紅蛋白含量的乘積。”申徐良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宋江明8月11日驗血時的紅細胞計數為“4.2”,平均血紅蛋白含量為“27.1”,兩者的乘積為“113.82”,“按道理,這‘113.82’才應該是他當天檢驗的血紅蛋白的測定值,而不應該是‘70’。”申徐良説。

  在宋江明8月17日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血紅蛋白的測定值是“88”;紅細胞計數為“5.4”,平均血紅蛋白含量為“28.3”,兩者的乘積為“152.82”。

  “這兩份‘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的這些數據之間的邏輯關係不對。”申徐良説,“很可能是人為篡改的。”

  除此之外,申徐良還指出了宋江明“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的另幾處邏輯錯誤。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血常規化驗中,除血紅蛋白和其他指標之間有邏輯關係外,還有幾組指標間的邏輯關係,比如,白細胞計數應該等於淋巴細胞計數、中間細胞計數及中性細胞計數之和;血小板壓積應該等於血小板計數與平均血小板體積的乘積。

  在宋江明8月11日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白細胞計數的測定值為“3.2”;但淋巴細胞計數、中間細胞計數及中性細胞計數的測定值分別為“3.5”、“0.1”和“1.7”,3項之和為“5.3”。如果按上述邏輯關係,其總和應為白細胞計數,那麼,這就符合“4-10”的參考值。

  類似的,在宋江明8月17日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白細胞計數的測定值為“3.8”;但淋巴細胞計數、中間細胞計數及中性細胞計數的測定值分別為“2.3”、“0.8”和“6.0”,3項之和為“9.1”。

  此外,在宋江明8月11日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血小板壓積的測定值為“0.06%”,而血小板計數與平均血小板體積的測定值分別為“98”和“9.4”,兩者的乘積為“0.092%”。這與上述邏輯關係不符。

  “‘血常規檢驗報告單’上這些指標之間的邏輯關係,一般人是看不出來的。”申徐良告訴記者,“所以,這裡邊的異常可能是人為篡改的。”

體檢科主任稱沒有作假動機

  “宋江明求職驗血記”被媒體關注後,作為此次公務員考錄的招考部門長治市人社局和體檢單位和平醫院都迅速展開了自查。

  陳廣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11月12日下午,院長魏武單獨與時任體檢科主任的韓玉梅談話,“一開始便説明利害,指出首先考慮人為因素。談了好幾個小時,但沒有實質性結果。”

  “11月13日,我們主動向上級單位長治醫學院黨委和業務指導部門長治市衛生局提交了我們的自查報告,請求組織介入調查。”陳廣斌説。

  11月14日,新華社記者來到長治採訪此事。為確保事實準確,他們帶宋江明又驗了一次血,結果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

  陳廣斌和韓玉梅都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採訪。陳廣斌承認了之前的驗血結果“邏輯關係有問題”,韓玉梅表示自己沒有作假動機。

  “我們積極配合採訪,客觀答覆。”陳廣斌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

  當天下午,和平醫院舉行關於此次事件的專題會議。會議作出了3條決定:第一,當事人停職檢查;第二,委派醫務科副主任到健康體檢科負責體檢工作;第三,停止健康體檢科化驗室的工作。

  11月21日,記者在和平醫院看到,健康體檢中心的驗血室已停止工作,相關檢測設備已被封存,前往該院體檢的人員須到新門診大樓的檢驗中心採血化驗。

  陳廣斌告訴記者,11月15日,長治市紀委、監察局組成的調查組來到和平醫院,與相關當事人進行了單獨談話。

  11月16日,和平醫院再次舉行專題會,要求相關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組的調查。當天下午,和平醫院召開中層幹部會,以宋江明驗血事件為案例,開展職業道德、醫德醫風的警示教育。

  “我們要求各科室對照檢查,主要領導要下片區督導檢查。”陳廣斌説。

  11月17日,調查組全面介入對和平醫院的調查。當晚,長治市委、長治醫學院分別召開會議,對此次公務員考錄違規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我們學院是17日晚11點多開的黨委會。陳廣斌也是學院的黨委委員,但我們要求他回避。”長治醫學院紀委書記李玉冰告訴記者,長治醫學院黨委非常重視此事,會議一直開到次日1點多。經研究決定,長治醫學院黨委作出了追究此次事件中分管領導責任的決定,陳廣斌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會議結束後,我們黨委書記、分管幹部的副書記和我又找到陳廣斌進行了談話。”李玉冰説,“陳廣斌的態度很好,對這次事件的發生非常內疚,表示接受組織的處理。”

  “雖然在此次體檢前我就在培訓時強調,我們的體檢工作涉及公務員體檢的政府公信力,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和平醫院的形象,但還是出現了這樣讓人意想不到的事件。”陳廣斌對此感到非常痛心。

  在他看來,這次事件“給和平醫院的教訓是深刻的”。“我們會吸取教訓,以此為警示,目前一要保證正常的體檢工作不耽誤,二要在今後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陳廣斌説。

  本報山西長治11月2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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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長治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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