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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府採購買高不買低事件招標內幕披露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4日 06: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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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插圖 勾犇 陳榮 湖南長沙市海韻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經營樂器生意22年。

  日前,長沙市海韻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榮向媒體實名舉報,稱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省直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在去年的一起政府採購中玩貓膩,放著價廉物美的名優産品不選,偏偏高價內定“山寨雜牌”中標,原本1500萬元可以完成的採購,最後卻以3000萬元成交,“不買對的只買貴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就在一個半月前,陳榮針對三部門的行政訴訟一審宣告敗訴。目前此案已上訴至長沙市中院。

  身為投標人的陳榮在這起政府採購中究竟發現哪些“貓膩”?他公開挑戰三個廳局級單位底氣何在?昨天,這名曾在老山前線獲二級英模稱號的老兵接受本報記者專訪,細説其中原委。

  【招標揭秘】

  業內人士都很清楚,這個政府採購項目總的花費也就1500萬左右,成交價卻超過3000萬

  京華時報:這次湖南省文化廳採購的具體是什麼?

  陳榮:是為鄉鎮文化站採購的一批群眾文化活動設備,有小號、二胡、揚琴等,共有15種樂器和音響設備,15000件。業內人士都很清楚,這個政府採購項目總的花費也就1500萬元左右,最後的成交價卻超過3000萬元。

  京華時報:招、投標過程是怎樣的?

  陳榮:去年9月29日,受省文化廳委託,省直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對外發佈採購公告,當時規定只接受生産廠家的投標。我們湖南的三家代理商認為這個規定違反《政府採購法》,就向省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管辦投訴。採購中心於10月22日重新發佈招標信息,允許本地代理商參與競標,但加了一個補充條款,就是報價有一個最低限價。

  我們當初沒發現這個最低限價有多大問題,就參加了招投標,結果出來後我們才明白,這個規定是採購部門玩的貓膩,而且玩得太明顯了。

  京華時報:規定最低限價有何不妥?

  陳榮:打個比方,假如一隻號成本是400元,按正常競爭的話,我報500元,我有價格優勢,中標的幾率就大一點。但他不讓你這麼報,你必須報1000元,你報低了他就讓你出局。

  他們為什麼規定這麼高的底價呢?實際上他們已經跟廠家暗中聯絡好了,已經內定了中標單位。我們代理商參與投標,因為沒有灰色費用,沒有回扣給他們,我們的報價肯定更便宜些,可是某些人的個人私利就受損了。但如果廠家以1000元中標,我們報價是400元,那這中間的差價很大很明顯,他們怕把這個東西搞得太明顯,所以就這麼規定,實際上就是想掩蓋他們的腐敗行為。

  京華時報:參與競標的都是什麼樣的企業?中標的又是怎樣的企業?

  陳榮:競標的有40多家企業,其中十多家是湖南本地的代理商,結果全軍覆沒。外地的一些名牌企業也沒中,比如上海“敦煌”、蘇州“虎丘”、北京“星海”都沒中,反而是河北一個縣的私營小廠和天津一個村的小作坊中了標。

  這些小廠我們以前也去實地考察過,知道他們的成本價,他們的生産能力也很清楚。其中一個小廠中標了1000多只樂器,他們生産不出來,到處找村裏的小作坊收購才交的貨。我們競標同樣的樂器,競標産品是山東“泰山”品牌,這是馳名商標,報價跟那些小廠的一樣,我們的東西明顯比他們的好,但我們就沒中。

  京華時報:同樣的價格,大品牌為什麼中不了標?

  陳榮:招標只是走過場。評標的時候讓我們帶個樣品去試奏,但樣品都在投標人手裏拿著,根本沒有試奏,就評出分數了。招投標的試奏一共有七八十件樂器樣品,每件樂器試兩分鐘也要兩三個小時,結果整個評標試奏只用了20多分鐘。

  再比如管樂長號的招標,文件要求是C調的低音長號,最後中標人投的産品是B調中音長號,根本就不一樣的東西,應該是無效投標,最後還中了標。還有電子琴招標,文件規定有一項技術參數不達標就要扣6分,但最後中標人投的産品有兩項參數不達標還得了93.28分,排名第一,我們公司投的産品和中標人投的産品是相同品牌不同型號,只有一項指標不達標,反而以88.9的得分排名第二。我們好幾家對這事提出質疑,最後他們把這兩個標廢掉了,到現在也沒有再採購。

  【貓膩何在】

  哪個人買東西是説你東西好不好不要緊,但你價格給我必須要高?這是不是違背正常的邏輯

  京華時報:你説招標過程存在貓膩,有證據嗎?

  陳榮:證據我們沒辦法確定,但作為業內人士,這些東西值多少錢我們是清楚的。正常投標的話,1500萬元還有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利潤。這些中標的廠家我們以前都打過交道,成本是多少,給我們代理商的價格是多少,中標價格是多少我們都知道。比如同一個品牌、同一個型號的揚琴,我們過去參加過小項目的投標,當時以1200元的價格中過標,但這次的最低限價是2000元,同樣的東西,廠家這次按這個價格投標就中了標。雖然我們提供不了實實在在的腐敗證據,但作為業內人士,我們了解這些潛規則,我們希望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

  京華時報:對於“買高不買低”,文化廳解釋説這是為了“確保採購産品的質量”,這個解釋你認可嗎?

  陳榮:他們的理由很荒唐,規定價格下限就能確保産品質量了?如果真是這樣,他們為什麼不要名優産品,偏偏選擇那些小廠生産的沒有影響力、沒有知名度的産品?這不是自相矛盾嗎?這實際是為了保障他們的私利,是掩蓋他們腐敗行為的幌子。如果不設定底價,商家的報價會報得很低,如果這些商家中標了,他們的利益就不保。而且這種理論違背常理,一般人買東西是希望又便宜東西又好,哪個人買東西是説你東西好不好不要緊,但你價格給我必須要高?這是不是違背了正常的邏輯?

  京華時報:文化廳還有一個解釋,設定價格下限是為了“花完預算”。

  陳榮:這個預算也不能亂用吧,不能浪費或者搞進自己口袋呀。天心區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説:“為保證産品質量,採購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産品單價的上下限,法律法規無禁止性規定,並無不妥。”這個説法也是站不住腳的。《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開標前不能洩露標底。他們規定産品價格下限就等於是透露了標底,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京華時報:法院認為你應該在知道權利遭受侵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質疑,當時為什麼沒提出來?

  陳榮:《政府採購法》確實規定了提出質疑的7個工作日期限。但招標前我們不知道權利會受到侵害,我們認為規定了價格下限利潤會更高,沒想到會搞出這麼多貓膩,沒想到這個價格下限的規定是讓別的廠家來暗箱操作,讓他們來排擠我們。中標結果出來以後,我們才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不單是我們,國家權利、公共權利都受到侵害。在中標結果出來後7個工作日內我們就提出質疑,這是合情合理的。更何況規定價格下限是違法行為,我什麼時候都可以提出來。

  【訴訟之路】

  很多同行都知道這些潛規則和腐敗現象,一來顧忌權勢,二來顧忌以後的經營,只好忍氣吞聲

  京華時報:作為湖南地區規模較大的專業琴行,你們在歷次政府採購中的中標情況如何?

  陳榮:湖南的政府採購,我們每次都參與。在這個行業,我們是龍頭企業,中標的概率應該比較大,但最終中標概率不到百分之十,中標的比例跟我們現有的業界地位是不相稱的。

  京華時報:原因何在?

  陳榮:主要是我不希望用不正當的手段贏取中標機會。但不用這些手段的話,中標幾率很小,就算有時候中了,他們也會以種種理由把標廢掉。我想依靠誠信經營,目前我們的銷售額佔到長沙地區市場份額的三分之二,有消費者認可就夠了。

  京華時報:你的意思是,在你們的銷售額中政府採購所佔比例很小?可是得罪這些政府部門的負面效應也不容小視吧?有沒有考慮過這樣做的後果?

  陳榮:我可能以後會遇到很大的阻力,這我已經有充分的心理準備了,我寧可生意不做了,官司也要打下去,我想人一生能做一到兩件自己認為值得的事情就滿足了。相比在老山前線犧牲的戰友,我已經多活了20多年,還創造了自己的事業,這樣想我心裏就很坦然了。何況湖南的消費者是相信我的,只要我誠信經營,生意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京華時報: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後你上訴了嗎?

  陳榮:我們上個月底已經上訴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已經受理。現在好多人認為我在幹損人不利己的事,打贏官司也得不到什麼好處。我知道政府採購這塊很少能有人站出來,包括很多同行,他們知道這些潛規則和腐敗現象,一來顧忌權勢,二來顧忌以後的經營,只好忍氣吞聲。但這次他們的貓膩搞得太明顯了,他們不能這樣愚弄我們。反正我不站出來機會也不多,還不如站出來拆穿他們的貓膩,也許對湖南的政府陽光招標還能有些推動作用。

  京華時報:這樣高調處理此事,你希望最後得到一個什麼樣的結果?

  陳榮:我希望政府機關錯了就承認,以後搞歪門邪道的人要收斂一點,我沒有能力把招標過程中所有的腐敗行為都堵截,但最起碼要讓他們儘量陽光一點,不要把貓膩玩得那麼明顯,為以後參加政府採購的供應商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後面的結果我很難預料,但就像在戰場上一樣,號角已經吹響,只要有一口氣就要抗爭到底。

  本報記者 史冊

  ■對話人物

  ■新聞回放

  “買高不買低”

  今年7月,長沙市海韻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榮將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省直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告上法庭,稱三部門在去年的一起政府採購中“買高不買低”,原本1500萬元可以完成的採購,最後卻以3000萬元成交,如此採購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湖南省文化廳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政府採購之所以設置投標産品價格的最低下限,一是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性規定;二是為了確保採購的質量;三是預算執行的需要,“因為如今不僅有預算編制,還有預算執行。如果預算沒有執行完,財政就要收回,必然會影響第二年的預算編制。”

  湖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同樣表示,設立産品價格的最低下限,確實是為了確保採購産品的質量。“這可能不合法,但卻合情合理。”

熱詞:

  • 貓膩
  • 陳榮
  • 政府採購法
  • 樂器
  • 買高不買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