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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稱中國逾六成家庭在啃老 從城市向農村蔓延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3日 1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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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表明,我國逾六成家庭存在“啃老”現象。立法禁止“啃老”,是對老年人權益的保護,還是立法的泛化?贊成者認為,當道德不再約束“缺德”時,依法治理就是必然。反對者表示,立法限制“啃老”沒有可操作性,啃到什麼程度算違法?

  2011年3月1日,《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

  然而,僅靠法律法規能否解決社會普遍存在的“啃老”現象,人們看法不一。

  日前,結婚多年卻一直懶在家裏與父母同住,並經常與老人發生糾紛的小李夫妻,終於被法院判決限期搬出父母的居所。洛陽市澗西區法院審理認為,李克儉夫婦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要求兒子、兒媳搬出該房屋。法院遂依法判決這對結婚近10年的小夫妻于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搬出父母的房屋。

  “啃老”已成為一種社會常態

  今年73歲的李克儉是河南洛陽市一家工廠的退休工人,妻子沒有工作,夫妻倆有一個兒子,李克儉在單位家屬院裏有一套房子,面積不大。

  2001年,兒子小李結婚後,兒媳自然也搬了進來。可如今十多年過去了,兒子已是40歲的人,結婚後卻一直沒有另立門戶。兒子再生兒子,多年來,李克儉一家五口人就居住在這套房子裏。在一起生活消耗的水、電等費用,全部由李克儉老人承擔。

  小李夫妻每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但水電費等生活開銷卻依靠李克儉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資,這讓老兩口感到難以維持。為此,李克儉多次讓兒子、兒媳到外面租房生活,但兒子兒媳總是不理不睬。

  住房給他們提供,生活費全都“報銷”,但還是達不到兒子、兒媳的要求,為此,兒媳經常和李克儉夫婦爭吵不斷。2009年9月29日,兒媳與李克儉夫婦因接送孩子上學問題再發爭執,扭打中,李克儉胳膊多處受傷。李克儉遂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在警方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定:小李夫婦在2009年10月15日之前搬出這所房子。但事後,小李夫婦拒不執行協議。2009年10月19日淩晨,兒媳又發脾氣,竟然一腳把客廳門踹開……李克儉夫婦忍無可忍,一紙訴狀將兒子和兒媳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責令兒子、兒媳搬出房屋,另行租房居住。

  洛陽市澗西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克儉夫婦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其有權要求兒子、兒媳搬出該房屋。法院遂依法判決小李夫婦于判決書生效後一個月內搬出父母房屋。兒子和兒媳終於被“請”出了家門。

  李克儉的“房屋”官司只是一個普通的“啃老”案例。

  還有一個事件在當前很火,網友稱之為史上最荒唐的“啃老”事件——

  2011年7月,河北石家莊電視臺《情感密碼》欄目曾播出了一期節目“我給兒子當孫子”。當事人是一對身強力壯的夫妻,大學畢業後閒在家裏看電視、打電腦,全靠當搬運工的父親過日子,一日三餐要靠父親,連兒媳的內衣也要父親洗。節目引起眾多網友熱議。可憐的老父親無依無靠,還得伺候兒子和兒媳,網友們紛紛指責兒子的不孝。也有網友稱這都是父親一味縱容的結果。

  當前,“啃老族”已成為一種社會常態。

  六成以上家庭存在“啃老”

  兩年前,盧靜從鄭州一所專科學校畢業,父母托關係讓她進入當地一傢俬營企業,但幹了不長時間,盧靜覺得工資太低,也沒有發展前途,就辭了這份工作。在隨後半年多時間裏,她先後換了四五家企業,一直處於漂泊不定的狀態,每月工資就1000多元。如今,她不僅沒有一點積蓄,還從父母那裏先後拿了近5000元錢。盧靜説,自己一直在很努力找工作,但像她這種普通院校畢業的大學生,也就混成這個樣,完全自立很難。

  楊超今年24歲,河南開封人。鄭州某大學計算機系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一份令自己滿意的工作。剛畢業時,還能到電腦公司幹一陣子,工資1000多元。後來楊超談了個女友,經濟上就常常捉襟見肘。和女友分手後又丟了工作,只好向父母伸手。楊超説,“啃老”有時的確很無奈,但父母的積蓄是他不得不依靠的經濟來源。

  如今,像楊超、盧靜這樣的年輕人不在少數,“啃老族”正成為一個逐步龐大的群體。據中國老齡科研中心統計,在城市裏,有30%的年輕人靠“啃老”過活,65%以上的家庭存在“啃老”問題。“啃老族”中,有些結婚新房靠父母全付或者首付,有些常年在父母家中“蹭吃蹭喝”,有些生下孩子後讓父母幫助帶,費用全由父母貼補……

  立法禁止“啃老”是否行得通

  “啃老族”,給老年父母帶來了沉重的生活和精神負擔。2011年3月1日,《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以無業或者其他理由,騙取、剋扣或者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這意味著拒絕被“啃”是老年人的權利,老年人有權拒絕被“啃”,當然也有權接受被“啃”。

  然而,對於此項立法,社會各界卻褒貶不一,肯定者有之,反對者更佔大多數。

  肯定者認為,立法是必要的,尤其對於不肯吃苦、不求上進的年輕人。在競爭和工作壓力大的時代,年輕人生存雖然不容易,但不能成為“啃老”的藉口。他們説,一些年輕人認為自己手中有張“牌”:你不把錢給我,等你老了,那錢還不全是我的?肯定者認為,當民間的道德規範不能再約束那些“缺德”的人們時,依法治理就是必然的了。

  另一方是反對的聲音。反對者認為,立法限制“啃老”沒有可操作性,什麼叫“獨立生活能力”?啃到什麼程度算違法?適用什麼樣的刑罰?這些,法律並沒明確界定。現實生活中,大量的“啃老族”恰恰是以“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名義啃老的。父母也往往把為兒女做飯、買房、照看孩子等當成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立法表面上看來,是在保障老年人的一些權益,提倡年輕人自立自強的精神,糾正社會的一些不良習氣,實則是一種立法泛化。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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