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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維權難在收集證據 指定診斷醫院索賄成風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8日 23: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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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患矽肺病工人。 徐運東攝

②張海超(中)看望職業病患者。張士謙攝

  從2009年河南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到今年的蘋果中國供應商員工中毒,職業病診斷難、鑒定難、監管難、獲賠難、維權難等問題一直讓患者備受困擾。

  據衛生部資料顯示,2010年,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西藏)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發職業病27240例,主要分佈在煤炭、鐵道和有色金屬行業。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全國累計報告職業病749970例,死亡149110例,現患527431例。

  2011年6月26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衛生部長陳竺在作關於職業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説明時表示,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草案擬對現行職業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指定診斷,成了維權中的一道坎

  易業挺,一名退伍老兵。2003年,他和眾多打工者一起,踏上南下的火車,來到深圳。在老鄉的幫助下,初來乍到的易業挺進入了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工作。實力雄厚的公司、大規模集團化的生産鏈、遍佈全球的客戶……眾多的光環,讓易業挺眼花繚亂、異常興奮。

  易業挺被安排到了綜合車間做衝壓工作,就是把鋼材加工成客戶需要的模樣。這並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有時候為了趕工,鋼材上的油漆都沒幹就要進行操作。

  2005年,易業挺經常感覺疲憊、嗜睡。7月,開始出現牙齦出血、身上出現紅疹、瘀斑、發燒等症狀。經過醫院診斷,易業挺患上了“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身體一向很好,為什麼突然得了白血病?易業挺難以理解。而在此期間,公司其他一些職工的身體也被查出問題。

  終於,一個偶然的機會,一份宣傳材料化解了易業挺心中的疑雲:長期接觸苯可導致苯中毒,表現為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嚴重者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也就是白血病。易業挺説:“我工作中使用的油漆就含有苯,短短的幾行字,讓我猛然醒悟,我反復讀著那段話,決定做職業病診斷。”

  在當地的職業病防治所申請診斷的時候,易業挺被認定不是職業病。不甘心的易業挺又到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申請做職業病診斷。該院受理了易業挺的診斷申請,但由於沒有環境檢測材料,一直不能進入正常的診斷程序。而這些材料由廠方掌握,廠方拒絕提供。

  幾經週折,易業挺終於從廠方拿到了相關材料,並開始就診。從2005年發病到拿到診斷書,經歷了22個月。這期間,易業挺住過8次院,幾次接到病危通知,早已債臺高築。

  回想自身艱難的維權路,再看看周圍依然在奔波的職業病患者,易業挺開始聯合其他具有同樣志向的人,幫助職業病患者進行維權。2011年6月,易業挺等人依據自身的經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對職業病防治法修改草案的回應稿。

  記者採訪的時候,易業挺依然在醫院接受化療。談起職業病維權,易業挺認為由省級部門認定職業病診斷機構,已經讓診斷機構形成了“壟斷”。易業挺所説的“壟斷”,指的是現行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在我自身以及幫別人維權的過程中,少數醫生會向患者索取賄賂,價格3000元至8000元不等,這對本來就面臨困境的職業病患者來説是雪上加霜。也有的診斷機構與企業建立了不正當的關係,拒絕對職業病患者作出診斷。”

  在易業挺看來,診斷的門檻,讓他們的維權路變得更加坎坷,如今已成為職業病患者必須要解的一道難題。

  草案的修改,為職業病患者維權帶來了希望

  或許,要不了很久,像易業挺這樣人的境遇就會發生一定的改觀。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應該進一步明確職業病診斷機構具備的條件,使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都可以取得職業病診斷機構資質,增加勞動者自主選擇診斷機構的機會。另一方面,職業病診斷機構不得拒絕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的要求。

  北京師範大學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中心主任張網成認為,在職業病診斷的過程中,診斷機構應該扮演一個中立者,不能因為壓力、利益關聯而作出對職業病患者不客觀的結論。草案消除職業病診斷的門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患者就診中可能遇到的“踢皮球”和“拒診”問題。但“壟斷”與否並不是問題的關鍵,即使把民營診斷機構也納入進來,也未必能解決這個問題,關鍵是法律條文能否得以徹底地執行。

  為保證診斷公正,張網成建議,法律可以增加職業病患者異地就診的規定,這樣可以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瓜葛問題。

  “職業病診斷機構在法定條件情形下應當參考勞動者的自述作出職業病診斷結論。”據陳竺介紹,職業病診斷難,主要就難在勞動者無法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資料,以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這些資料有爭議時診斷機構無法作出判斷。為此,有必要對現行職業病防治法特別是職業病診斷制度作出修改,增加關於資料獲取、爭取解決途徑等規定。

  草案規定,在職業病診斷過程中,用人單位不提供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資料的,診斷機構應當結合勞動者的臨床表現、輔助檢查結果和勞動者的職業病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並參考勞動者的自述等,作出職業病診斷結論。

  全國人大代表陳澤民則建議,要結合勞動法樹立勞動者的權利主體地位,督促企業建立合法勞務關係及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的檔案。明確用人單位的義務、行政單位責任並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借鑒勞動法對用人單位不履行職業病預防義務引入雙倍的賠償機制。

  靠勞動者自己收集證據維權,困難重重

  職業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簡化了勞動仲裁程序。

  草案規定,在仲裁過程中,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的與仲裁主張有關的證據,仲裁庭應當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結果。用人單位對仲裁裁決不服、擬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職業病診斷、鑒定程序結束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訴訟期間,勞動者的治療費用按照職業病待遇規定的途徑支付。

  這樣的規定,讓張海超這個中國職業病診斷史上標誌性的人物感到興奮。他的“開胸驗肺”曾讓國人再次正視職業病防治的困境。事件結束後,張海超做起了幫助職業病患者維權的工作。用他的話説,“我的事能順利解決,依靠了大家的支持。我沒有什麼工作能力,希望能做一點力所能及的事情回報社會。”

  張海超説,由於職業病具有隱匿性,而務工者又具有很大的流動性,在職業病認定證據收集方面,往往有很大的困難。勞動者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等資料掌握在用人單位的手中,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願意提供出來,而靠勞動者自己來收集,困難重重。

  即使相關資料收集完畢,並進行了職業病診斷,職業病患者的處境依然不容樂觀。張海超説,現在很多企業都存在惡意復議的現象。在職業病診斷作出以後,企業會進行逐級的復議,然後再起訴、上訴……先拖後解決。

  為什麼先拖後解決?對此,張海超解釋説,職業病患者的家境一般並不寬裕,再背負沉重的治療費用,常常會有力不從心的感覺。在他們沒有錢治療,又看不到解決前景的情況下,往往企業給點錢就打發了,與他們應得的賠償相差懸殊。甚至有些時候,病重的職業病患者等不到賠償即已離世。

  “現在,草案規定,訴訟期間,勞動者的治療費用按照職業病待遇規定的途徑支付,會讓問題好辦很多。”張海超説,舉證責任倒置彌補了法律的漏洞,降低了職業病患者就診的門檻。

  懲治用工單位,需要執法必嚴

  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2007年人民文學獎“新浪潮”散文獎獲得者、曾與韓寒、邢榮勤、春樹等一同入選“中國80後作家實力榜”……很難想象,如此多的光環會落在來自四川的農民工鄭小瓊身上。

  “我在工廠生活了接近十年,在鞋廠、傢具廠、烤漆廠、塑料廠等工廠都做過。”鄭小瓊坦言。

  作為農民工出身的人大代表,鄭小瓊十分關注農民工的職業病問題。“職業病防治法從制定到現在已有十年了,但執行情況還是令人不滿意,究其原因是,這個法律的執行效果不好,基本處於違法無人究的狀態。”鄭小瓊説,一個法律不是在於修改了什麼條款,或者增加了什麼條款,更重要的是,已有條款我們是不是認真地執行了。如果沒有執行是何種原因?應當如何追究失職者?否則,增加再多的條款都是沒用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任茂東也認為,現在所發生的職業病問題主要是執法工作不到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造成的,也是勞動者對職業病防治法知之甚少,執法人員法律意識淡薄,企業對該法置若罔聞的態度造成的。

  任茂東建議,在保護勞動者權利方面,應明確勞動者向相關部門報告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的權利、確立勞動關係仲裁一裁終局制、明確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等;在強化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責任方面,針對用人單位常用的幾種逃避責任方式,明確用人單位及其責任人應當承擔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使其無所遁形;在強化政府部門監管職責方面,明確監管部門的監管義務,以及監管部門與其責任人監管不力的法律後果。

  鄭小瓊坦言,無論用工單位、勞動者,還是衛生監督部門,在執行方面都相當薄弱,法律意識相當淡漠。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執法必嚴的法治環境。

  修正案草案,還有多少問題未關注

  易業挺認為,這次職業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只是一次局部性的修改,且偏重於診斷方面。職業病防治是一項整體性的工作,除診斷外,還有賠償等一系列問題,在這次修改中都沒有涉及到。現在法律在賠償層面還缺乏可操作性,有些案件往往一拖就長達數年,影響到了職業病患者的治療。另外,還有一個康復的問題,例如現在比較突出的塵肺病問題,需要長期的治療,後期康復的費用怎麼解決?

  “職業病患者一病就窮,一窮維權能力就更弱。法律應該關注一下如何為職業病患者提供保障。”張網成建議,法律應明確規定職業病診斷所需費用的免除標準;建立針對職業病患者的援助機構,為他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同時,還應該設立專門的勞動保險,以便問題出現後當事人能及時得到救助。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汪紀戎認為,這次修改比較多的是規範、診斷和仲裁的部分,明顯偏重於末端治理。職業病更多的是應該以預防為主,關口必須前移,如果不能從預防為主進行規範和完善,這樣的修改顯然是不夠的。

  任茂東也認為應該強化以預防為主的職業病防治理念。他説,大多數職業病在發病後具有不可逆轉性,無法根治,並會造成部分勞動者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的嚴重後果。以發病比例最高的塵肺病和職業中毒為例,如果肺部已經纖維化,則無法再康復,只能接受治療以延緩病情。只有堅持以預防為主的立法理念,從源頭上預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才能有效應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面臨的嚴峻挑戰,切實改善職業場所健康與安全狀況,維護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及經濟效益。

熱詞:

  • 職業病診斷
  • 用人單位
  • 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