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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莊查處公租房轉租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6日 16: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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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針對本報昨日報道的亦莊人才公租房小區——鹿海園4里入住兩月便出現轉租的情況,北京市住保辦回應:經初步核實,網絡轉租的電話確實存在,目前已責成房源所在的亦莊管委會進行查處並啟動執法程序。一經查實,不但會取消轉租人承租資格,更會對本人及所在單位進行曝光,同時追究企業的連帶責任。

  昨日,本報調查組實地探訪了亦莊鹿海園4里的人才公租房小區,發現有承租人將所租住兩居室中的次臥,以1150元的月租金對外轉租,而周邊的二手房仲介公司更是宣稱,小區三成住戶都在招租,他們手裏就有公租房小區的房源。

  對此,北京市住保辦昨晚給出回應:經過初步核實,趕集網上確實存在6個鹿海園小區人才公租房轉租的電話,且信息屬實。北京市住保辦已經啟動了執法程序,違規情況一經查實,絕不姑息。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儘管鹿海園4里小區為人才公租房,主要是企業承建配租的項目,但根據公租房管理條例,也應當納入到普通公租房的管理當中。如果違規轉租情況屬實,針對轉租個人,一方面將收回公租房房源,並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房項目;另一方面,為了加大執法的震懾力,還將在媒體對其及所在單位進行曝光。此外,由於人才公租房屬於企業主導配租,出現違規轉租行為,企業的監管責任也無法推卸。因此,如果查實企業監管不力,將追究企業的連帶責任,甚至取消企業申請承建及分配公租房的資格。如仲介參與,也將一併懲處。“針對公租房違規轉租個人,將查處一起曝光。”

  為何新入住不久的人才公租房小區,就會出現承租人轉租的現象?對此,業內人士表示,保障房追責太輕,是個別騙保人敢於鋌而走險的主要原因。根據北京現有的“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的保障房審查制度,確實可以很大程度上規避騙保行為,但卻無法絕對規避。而且,由於騙保成本過低,僅僅是收回房屋、記入檔案、一定時期內不可再申請,並無相應的處罰措施。

  在日前召開的京港洽談會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長張學勤也提到了如何保證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問題。“儘管各地審查已經很嚴格,但和香港及國外相比,我國保障房失信成本太低,這是導致騙保情況一直存在的根本原因。”根據香港公屋的監管經驗,香港公屋租戶如在申報信息或資産時故意給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J201

  見利忘義的人必須付出代價

  金閎偉:若媒體不曝光,這些事是否就沒人管了?

  未知昵稱(605531707):處罰太輕,申請門檻太低。

  魏丹:就應該這樣處理這些人和這些單位!而且要大力處罰單位,因為有單位不負責任,才使這些人有了可乘之機。

  王海泉:有人有資格申請不到,有人沒資格卻容易得到。

  蔣有三:應該儘早建立信用評級制度,逐漸在全社會確立誠信高於一切的美德,讓那些見利忘義的人對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J150

  以上觀點摘自參與今日話題討論的開心網和QQ網友發言

  公租房為啥不能轉租

  釋疑

  公租房為啥不能轉租

  公共租賃房,即公租房,是政府為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而推出的。10月19日,北京市建委公佈《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市、區縣兩級政府通過新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也鼓勵産業園區管理機構組織建設、籌集公共租賃住房,鼓勵社會單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鼓勵投資機構和房地産開發企業建設、持有、運營公租房。

  本市公租房租金實行“市場定價、分檔補貼、租補分離”的原則。公租房租金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復核,家庭成員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後,住房情況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從公租房的來源、租金及監管政策等方面都可以看出,政府提供租金優惠的公租房,是為了解決部分群體的住房困難。如果租戶轉租公租房,一方面顯示其住房困難情況可能不實,另一方面則涉嫌利用政策優惠牟利,因而,轉租公租房是不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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