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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驢友”屢屢遇險 責任該誰承擔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4日 04: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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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蔡華偉

  戶外運動要不要立法?如何加強管理?記者專訪中國登山協會秘書長張志堅——

  政府當保姆 民間是骨幹

  本報記者 梁昌傑 潘俊強

  四川四姑娘山“驢友”失蹤事件已告一段落,但此事卻引起人們對戶外運動如何管理的大討論。

  戶外運動要不要立法規範?政府如何有效監管?救援遇險“驢友”,政府該掏救援費嗎?就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中國登山協會秘書長張志堅。

  立法規範戶外運動不可行

  記者:近年來,參與登山等戶外運動的人越來越多,各種險情也隨之産生,目前每年的傷亡狀況如何?

  張志堅:雖然近年來,登山攀岩等運動的傷亡人數呈逐年上升的趨勢,但也要看到,其增加的幅度遠遠低於參與這些運動人員基數的增長,而且出事的絕大多數都是非正規俱樂部或者這種網上組隊的。不能因為幾起事件的出現,就對登山等戶外運動的發展持否定態度,這項運動總體來看正處於健康規範的發展中。

  需要特別説明的是,與一般的旅遊休閒活動不同,登山等戶外運動恰恰因為它的風險,才有其魅力。

  記者:外界一直在呼籲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登山等戶外活動進行規範,你怎麼看待?

  張志堅:我認為,目前並不具備出臺相關法律文件的條件,甚至從國際上來看目前也沒有專門立法。

  首先,戶外運動不是一個單獨的體育項目,而是以大自然為場地的一系列體育運動的集合,包括登山、徒步、溯溪等。法律應該是嚴密的,戶外運動的內涵和外延難以界定,這就直接導致了立法的邊界不明確。

  另外,目前我國出臺的與體育相關的法律法規,更多的是以倡導、推廣某項運動項目為出發點的。就體育運動的執法權而言,我們目前只有在體育場館、設施內才是明確的,而一旦離開特定場所便難以實現。

  多頭管理導致責任不清

  記者:對那些非正規的登山活動該怎麼管?

  張志堅:目前來看,很難完全管起來。首先是難以界定登山活動,許多人打著別的旗號進行登山活動,想管也難以觸及。國內登山管理辦法只賦予了我們對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的登山管理權,至於3500米以下的,別説我們管不了,即便是讓我們管也難以兼顧。

  在管理上,現在主要對領隊進行培訓和資質認定,勸告參與者儘量不要參與那些無組織的自發探險活動。

  我們可多借鑒國際上的管理經驗。發達國家對戶外運動少有全國性、行業性的管理規章,多是採取區域性的管理體制。比如把某塊區域劃定為國家公園,然後由公園依據自身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區域管理規定。而按照我國現行的管理模式,山林是由林業、旅遊等部門多頭管理,一旦出現問題就存在管理責任不清、處罰主體不明的情況。

  救援不應全由政府埋單

  記者:很多人對救援中政府應發揮的作用和救援費用分擔存在疑惑。

  張志堅:就登山救援來説,應該建立起政府、社會、個人各自分擔的救援費用模式,而不應該全由政府掏腰包。尤其是對於明知故犯的“驢友”而言,個人應該承擔得更多些。政府最應該做的是,倡導建立區域性的管理體制,並多提供各種服務,比如天氣信息、出行提示等。

  中國登山協會一直在倡導建立規範的救援體制,這種救援體制應該是以政府為主導、社會為基礎、志願者為骨幹。政府主導不是政府要出錢出人負責任,而是要以政府&&主導,為社會各個方面參與提供政策上的方便,讓各種基金會、保險公司等參與進來提供有效的服務。

  在發達國家,進行戶外運動的人員需要買兩種保險,一種是人身意外險,另一種是救援險。一旦出了問題,由保險公司來賠。但目前我國登山的專業險種參保人數較少保費很高,許多保險公司覺得風險大不願做。目前我們也在跟有關保險公司協商。

  四姑娘山景區管理局:

  無法可依何談監管

  本報記者 潘俊強 何 璐

  在目前戶外運動規範與管理中,單就景區管理部門而言,主要擔負著對“驢友”的行走路線、人數、所需時間等進行登記與核查,以便確定行程是否符合景區的相關規定。四川省阿壩藏族自治州四姑娘山景區管理局營銷處黃處長表示,這種登記與核查很有必要,萬一齣現迷路、遇險情況,在進行搜救時,便於確定“驢友”大致在哪一條路線附近以及人數。

  黃處長認為,當前戶外探險管理中最大的問題是,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範。對於違規戶外行為,無法可依何談去監管,景區管理局更沒有執法權,景區救援費用只能由自己承擔。

  對於建立和完善救援管理機制的問題,黃處長表示,在救援管理體制中,景區管理部門的參與很重要。對於“驢友”在景區迷路、遇險,能夠迅速出動救援的肯定是對地形、路線情況最了解,也是離迷路、遇險的“驢友”最近的景區救援隊伍。

  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

  救援沒讓“驢友”埋過單

  本報記者 余榮華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當‘驢友’遇險時,公安消防部隊會及時調集足夠警力和有效裝備,第一時間到場展開搜救,最大限度地保證人員生命安全。”通常情況下,搜救遇險“驢友”時,消防部隊會協同其他搜救力量,共同開展救援任務。

  該負責人介紹,公安消防部隊依法擔負著公安消防保衛任務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雙重職能。截至目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參與的救援行動中,還沒有“驢友”自願承擔過救援費用。目前也沒有相關法規規定被救“驢友”承擔何種責任。

  另外,針對山嶽救援特點,在經過日常的訓練後,會組織消防官兵進行萬米長跑、爬山、負重跑等,還會定期舉行山嶽救援演習,提高官兵的自我防護能力和救援能力。

  藍天救援隊:

  要給民間救援組織鬆綁

  本報記者 余榮華

  “民間救援已經成為搶險救災、戶外遇險救援的重要力量。”就加強對登山等戶外運動的規範問題,民間救援組織——藍天救援隊隊長遠山認為要儘量少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認證,用其他形式來規範戶外運動,比如加強景區備案、完善戶外平臺上的出行信息、增加新人的戶外運動基礎培訓、戶外人群的安全培訓等。

  在救援管理體制中,政府應起主導地位,而民間救援組織起到輔助和補充作用。政府部門要完善管理機制,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讓民間專業救援組織及時參與搜救。另外,遠山表示,出動戶外救援需建立分級響應機制,根據情況和分級要求,確定參與救援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北京大學山鷹社:

  有備而來方能保證安全

  本報記者 葉 琦

  對於“驢友”頻頻遇險,北京大學山鷹社前任社長王正認為,出行的“驢友”們大多在網上結伴而成,在專業性以及信息量上有所缺乏,在很大程度上沒有意識到出行的危險性,也缺少必要的緊急預案。

  作為一支專業的登山團隊,北京大學山鷹社有著一套完善嚴謹的安全保障機制。為保證登山活動的安全,山鷹社每年寒假都會在京郊進行冬訓,幫助山鷹社員獲得基本的冰雪環境中的活動能力,學習必要的冰雪技術和器械操作知識。

  山鷹社還有著縝密而別具特色的申請和準備流程。從選山、答辯到選拔隊員,一系列科學程序在最大程度上保證安全。能夠最終進入備選名單的山峰往往是適合當年攀登、難度適中和適合社員們攀登的山峰,並儘量減少雪崩等不可控因素。在抵達目的地後,社團也會第一時間和當地登山協會取得聯絡、溝通並進行信息報備。

  近年來我國戶外運動事故一覽

  時間:2011年8月20日

  地點:江西瑞昌

  7名“驢友”在瑞昌市橫港鎮一溶洞探險遇困,6人安全獲救,1人遇難。

  時間:2010年12月12日

  地點:安徽黃山

  18名復旦大學“驢友”在黃山迷路遇險,全部獲救,民警張寧海在營救中遇難。

  時間:2010年7月17日

  地點:浙江銅鈴山

  27名上海“驢友”、30名浙江“驢友”在浙江文成縣銅鈴山因暴雨被困,56人獲救,1人遇難。

  時間:2009年8月15日

  地點:浙江爐西峽

  18名上海“驢友”穿越浙江景寧爐西峽時發生意外,3名“驢友”被山洪沖走。

  時間:2009年7月11日

  地點:重慶潭獐峽

  35名“驢友”在重慶潭獐峽流域遇山洪暴發,19人遇難,16人獲救,被稱為“中國戶外活動史上最大災難”。

  時間:2008年8月1日

  地點:廣西大明山

  23名“驢友”在南寧大明山遇山洪,其中8人被洪水沖走。5名“驢友”獲救,3人遇難。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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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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