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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九月工資仍按2000徵稅 地稅局稱軟體沒更新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2日 22: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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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報綜合消息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在9月1號開始施行,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過,最近,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熱線不斷接到電話反映納稅起徵點的問題,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廈門等地,某些地方稅務局以軟體沒有更新為由或者乾脆不説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徵個人所得稅。

  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吳先生前兩天收到工資,令他和他的同事們不解的是,個人所得稅沒有按3500元徵收,而是按2000元徵收,雖然9月份發放的工資是8月份勞動所得,但新個稅法明明規定從9月1號起,按照3500元起徵個稅,為什麼地稅局要按照2000元起徵?

  吳先生説:“我們曾打電話給上海稅務局,應該按3500起徵,但是上海稅務局説不行,我們還是2000起徵,因為我們的軟體沒跟上。我説這好像不是理由,沒跟上就可以給我們按2000元起徵了?他説不管,我們沒得到通知。後來我們到其他部門的人力資源發工資的時候問了一下,他們屈服於稅務局,沒辦法,後來都以2000起徵,上海很多公司現在還是2000起徵。”

  對此,記者撥通了上海市地稅局的諮詢電話。當記者問本月工資是否按3500元起徵點徵收個稅時,對方稱:“這個政策我只能説新聞裏面的解釋是這樣,但是我們這邊的解釋並不是這樣。”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岳樹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只要是9月份取得的所得,都應該按照9月份的規定來執行。”當地納稅服務熱線也對此進行了解釋:不管您是幾月份勞動所得,我們稅法只按實際發放時間,就是説以個人所得的那個時間為準,他是8月份勞動所得,但是您8月份沒給的,等於他還沒有在8月份得到,而是9月份到手的。

  在廈門,也面臨著類似的狀況,讀者反映由於軟體沒有升級,不能適應新個稅法的網上報稅的操作,地方稅務局也按照2000元起徵個稅。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新舊個稅法的銜接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在9月1日以前已經有了明確解釋,這就是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6號公告。而在地方執行層面上進行得卻如此艱難,恐怕打擊的還是中央政策的公信力和信任度,不能不讓人深思和憂慮。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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