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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遷信息公開狀況堪憂 被指內有利益外無壓力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9日 08: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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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我們代理過的200多件拆遷案件來看,政府能公開拆遷信息的比例很低,只有30%~50%。”中國拆遷律師網首席律師閆擁軍慨嘆道。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新拆遷條例”)的規定,政府應該公開的拆遷信息,理論上應該細化到“分戶補償”,但閆擁軍、王才亮、張興奎、陳旭四位知名拆遷維權律師都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由於缺乏有效的問責機制,實踐中這些信息大部分對老百姓依然是一筆“糊塗賬”。

  主動公開的不足5%

  接政府通知,你家房子要被拆遷了。但除了一個帶文號的“拆遷公告”和一紙最終的“補償方案”外,其餘信息你一無所知。事關頭號身家財産,你去找政府“問細節”,但得到的答覆不是“此事不屬於本部門公開事項”,就是“此事已經在以前公開過了”,或者乾脆不予理睬。

  不少人是在這樣的遭遇中被拆遷的。

  日前,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調查顯示,2010年,在全國43家地方政府網站中,能提供有效拆遷公告信息的有26家,僅佔六成。其中,以文字和圖表形式對拆遷流程作出説明的有5家,僅採用其中一種方式説明的9家。能在其各類網站中,提供拆遷補償指導性標準的有20家。僅有4家地方政府,能夠在網站中提供安置房的位置和價格信息。

  四位受訪律師均表示,實踐中的情況,比上述統計數字更不樂觀。

  “按照《條例》和‘新拆遷條例’,如果政府要徵收一塊土地,批准徵地的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位置、面積,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都是應該公開的內容。”閆擁軍介紹道,特別是涉及舊城改造的還要開聽證會,根據大多數人的意見對補償標準進行修正,修正方案、分戶補償的情況等也屬於法定公佈的範圍。“但是,這些重要的信息,一線城市政府拆遷主管部門即使能公佈,大多也只有一部分。在中西部城市或二三線城市,公開程度更低。”他表示。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著名拆遷維權律師王才亮表示:“從依法行政角度説,從拆遷範圍的確定、規劃的調整、項目的立項、土地使用權的變更到補償方案,這些信息不告訴大家就屬無效。”

  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張興奎律師統計了他代理過的上百件拆遷案後,告訴記者,如果把應該公開的項目都算上,“政府能主動公開拆遷信息的不足5%。即使是當事人申請之後,政府能公開的也不足20%”。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夥人陳旭律師更坦言,以他目前接觸的拆遷案來看,能把法定公開的每個項目都做到的政府,“幾乎是零”,甚至連最核心的補償信息公開都做不到。

  在閆擁軍看來,補償公開的核心問題是“評估公開”,“包括評估機構、程序、過程、方法和結果”。2011年1月施行的“新拆遷條例”明確規定: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産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並且,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

  然而,社科院的前述調查顯示,43家地方政府網站裏,能夠提供拆遷評估公司信息的只有13家,僅佔30.2%。

  “比如,我們代理的青島某拆遷案件,涉及1000多戶居民。但是,政府的補償信息僅僅公佈了一個數字,即每平方米補償多少錢,這跟周圍的房價相差太遠了。”閆擁軍表示,“説是經三家評估公司評估得來的,卻沒有依法提供整體的評估報告和分戶的評估報告。如此不透明的評估結果,怎麼能讓老百姓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