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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靜安大火火災善款四千萬 災民僅收四百萬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8日 14: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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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21日,上海靜安火災發生的第七天,數千市民自發從各地趕到事故現場,有序悼念遇難者

    上海靜安大火過去已經10個月了,4000多萬飽含愛心的社會捐款去向再次引發人們對這場火災的關注。9月4日,21名災民代表委託的律師袁裕來在微博上發佈捐款統計表格,併發出“上海大火案4000多萬元善款去向不明,我們正在追尋,請你轉發支持”的呼籲,這條消息迅速引發網友圍觀。

  災民追問善款去向

    去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膠州路728號一幢28層高的公寓起火,事故中死亡58人,受傷71人,受災家庭156戶,直接經濟損失達1.58億元。

    根據袁裕來律師公佈的統計表,事故發生以來,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等單位共收到社會捐款共計4000多萬元。

    災民王閧告訴記者,他們根據媒體和慈善機構發佈的公開信息,作出了以上統計。公開披露的各界捐款總額達到4480萬元,但同樣根據媒體公開披露的數字,目前發放到災民手中的善款,只有“420萬元”。

    除了捐款外,一些定向物品捐贈也存在遲遲不落實的情況。王閧介紹,比如中國扶貧基金會募捐箱管理辦公室曾在2010年11月25日向每戶受災居民捐贈了兩床羊絨被,然而到今年5月14日,早已度過了寒冬,才陸續發放到居民手中。另外,災民們迄今未拿到中國電信上海公司定向捐贈每戶的一部手機。

    這些捐款捐物,基本都明確了捐贈對像是大火中的受災群眾、老人或者受災家庭。由於大多數住戶都尚未簽訂賠償協議,也沒有領取賠償金,所以這些災民在失去住所的情況下,非常需要救助,不少人至今都在租住的臨時住所內,艱難度日。

  攤到每戶應分30萬

    災民們自己也對從火災善後處理小組處收到的款物進行了統計。“我們大家把收到的款物都放在一起統計,大概實際收到一共有七八百萬。這其中還包括了太平洋産險發放的保險理賠款。”王閧介紹,與媒體公佈的社會捐贈相比,災民實際拿到手的少得可憐。“比如警備區司令部捐了60萬,我們每戶發了800元,156戶也就是12萬多。比如慈善基金會,給每戶發了1萬。老年基金會,給每位健在的老人發了1萬,遇難的老人發了2萬。全部加起來,每一戶人家最多收到捐款不超5萬。具體會根據每戶人員傷亡不同有變化,我們家有3人遇難,也沒超過這個數。但如果按4000多萬捐款算,平均每戶應該分到30多萬。”

    值得一提的是,火災發生後,靜安區許多國企和大型機構,都收到了相關“捐款通知”。這些企業的捐款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並沒有列入以上捐款統計。

    “這種捐贈幾乎是面對面的,中間只隔了一個環節,怎麼也到不了災民手裏呢?”袁裕來律師發問。

  信息披露極為有限

    大火之後,媒體紛紛報道社會捐助的情況,但對於這些款項的具體數額、使用情況,官方一直沒有系統公佈。通過媒體、網絡等披露的善款信息極為有限。

    記者致電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等單位詢問善款信息,基本都沒有獲得答覆。靜安區紅十字會秘書長王女士介紹,火災發生後,通過該區紅十字會捐獻的,共有700多萬元,已先後分兩批全部轉交到了靜安區慈善基金會。

    根據《財新網》報道,上海市慈善基金會2010年審計報告披露,該基金會在靜安大火事件中的資助支出為9883850元。上海紅十字會2010年度工作大事記透露,2010年11月16日,向靜安區紅十字會撥付第一筆緊急救助款100萬元;17日,向靜安區紅十字會撥付17個區縣紅十字會募集的火災救助款170萬元。

    上海市民政局官方網站透露,2010年11月16日,靜安區民政局在海防路421號1號樓大堂內設立捐贈接收點,以上海市慈善基金會靜安區分會的名義發出募捐《通告》,截至19日中午已接受捐款2498萬元,此後捐款信息不明。

    在支出方面,2010年11月23日公佈的遇難者人身賠償方案透露,在支付給遇難者的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中,包括按《侵權責任法》一次性死亡賠償約65萬元、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等31萬元,但並未透露其中社會愛心捐助的詳細情況。

  要求政府公開信息

    “我們得到的款物,都是善後處理小組發放的。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這些慰問金和慰問物品的性質,它們是捐贈款物的轉交?還是政府出資的善意慰問?我們都不知道。”王閧説。

    9月5日,袁裕來代表災民,向上海市政府辦公廳發出了兩封申請公開捐贈材料的申請信。信中表示,雖然上述捐款分別是由上海慈善基金會及其靜安、寶山、虹口、奉賢、浦東分會、靜安區民政局、靜安區紅十字會、中共靜安區委統戰部的“愛國慈善基金”、市老年基金會、閔行區民政局等單位接受的,但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3條規定,收取、匯總統計、將捐贈發放給災民,顯然是火災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火災事故善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重要職責。由於善後領導小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組建的臨時機構,法律責任應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承擔,所以信息公開申請是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記者致電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小組,對方表示關於“1115火災事故善後處理小組”的工作情況,主要由靜安區新聞辦發佈。而靜安區新聞辦的有關工作人員的回復是,關於善款的使用情況,區新聞辦無權回復。

    袁裕來介紹,我國民政部有規定,每年收到的捐贈款物,若無特殊情況,當年就應該發放下去。但是,眼看火災過去近一年,公開信息披露的捐贈款物發放不及一成。“郭美美、盧星宇背後的有關慈善組織,公眾想去查詢詳細捐贈流程和細節很困難。但靜安大火不一樣,它背後是一個責任事故,由政府&&的事故善後處理小組,被捐助人無權查詢善款去向,但善後處理小組有責任去監督並公開這些信息。”袁裕來説。(孫毅蕾)

責任編輯:溫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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