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重慶欲擴大房産稅徵收範圍 因既有政策效果不佳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8日 0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馮堯)昨日,《經濟參考報》引述有關人士透露,重慶正醞釀調整房産稅改革方案,擴大徵稅範圍。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已獲悉該消息”。但他表示,重慶方面若要擴大徵稅範圍,需走與年初確定房産稅“試點”同樣的流程,即通過財政部、國稅總局批准。

  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重慶擴大徵收範圍,需向上級機關提出建議,解釋權在財政部與國稅總局,其流程應與年初確定房産稅“試點”的流程一樣,由財政部、國稅總局確定,重慶市政府制定實施細則。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如要擴大徵稅範圍,就涉及修改《暫行條例》,地方政府無權修改。

  重慶官方此前公佈了截至今年4月28日的前三個月房産稅徵收額為79萬元。分析人士指出,已實行七個月的房産稅對重慶樓市影響有限,是此次醞釀調整徵收範圍的原因。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預料,此次重慶房産稅改革“擴圍”的一個可能是把高檔住房範圍擴大,比如將高檔住房界定為,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1.5倍以上的住房。

  自2011年1月28日起,重慶對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二套(含第二套)以上普通住房徵收房産稅。其中,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責任編輯:侯永勝

熱詞:

  • 徵收範圍
  • 政策效果
  • 試點
  • 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