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浙江新昌縣原縣長涉嫌受賄320萬受審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8日 2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溫州7月28日電 (記者 李飛雲 通訊員 邵法軒 劉曉雯)7月28日,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新昌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夏久傳涉嫌受賄一案。

  現年48歲的夏久傳,1981年參加工作,自上虞縣(今浙江省上虞市)百官鎮小學校長任上開始發跡,其後有20多年的時間一直在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縣擔任領導幹部。2003年至2006年,先後任中共新昌縣委副書記、新昌縣人民政府代縣長、縣長。

  2010年12月,已離任新昌縣縣長一職4年有餘的夏久傳被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傳喚歸案,當天即被刑拘。

  坊間流傳紛紛,夏久傳的“落馬”與其縣長任內對一些土地、房地産項目、工程“額外照顧”有關。因此,該案的審理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當天的庭審吸引了眾多的旁聽人員。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06年期間,夏久傳利用擔任新昌縣人民政府代縣長、縣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證辦理、用地性質變更、土地收儲、出讓、民辦學校建設規劃、師資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人民幣合計320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夏久傳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