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江蘇租賃管理辦法出臺 三類人群可租住公租房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4日 13: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京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 顧小萍) 《江蘇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獲省政府批准通過,將於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三類人群可入住公租房,也規定了七類情形不可以申請公租房。昨日,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我市公租房管理辦法初稿已經完成,近日也將出臺。

  我省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和租金水平,供給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辦法》明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新就業人員,是指自大中專院校畢業不滿5年,在就業城市有穩定職業,並具有就業地戶籍的從業人員;

  外來務工人員,是指在就業城市有穩定職業,但不具有就業地戶籍的從業人員。

  《辦法》還明確了公共租賃房的管理細則。規定以下7種情形不得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在就業地有房産轉讓行為的;通過購買商品住房取得就業地戶籍的;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業地有私有産權房屋的;本人或者配偶已經租住公有住房的;在就業地已經領取拆遷安置補償金的;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租房的租金是市民最為關心的問題。《辦法》規定,公租房租金標準應控制在同地段市場租金的70%左右。

  《辦法》規定,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制定,並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發佈。

  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則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定期調整、發佈。

責任編輯:陳琰

熱詞:

  • 辦法
  • 租房
  • 租住
  • 住房保障政策
  • 戶型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