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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律師活動增添其被遣返變數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3日 10: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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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檔案照片。(加拿大《環球華報》/黃運榮 攝)

  據7月13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道,中國廈門遠華集團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11日接受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委員會(IRB)聆訊。加媒稱,這次聆訊是按照移民相關法律運作的正常程序。目前,加移民部門對賴昌星的第二份遣返前風險評估已完成,法院將儘快決定是否同意他的延期請求,或是將他遣返。一旦決定遣返,將最快於7月25日執行。中國社科院加拿大問題專家周榮耀12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遣返賴昌星的可能性始終存在,加方一直將他作為一個外交籌碼,癥結並不是賴本人,而是中加兩國關係的大氣候。“如果真能遣返賴昌星,對於中國外逃貪官將是一個威懾力量。因為這個很好的範例證明,即使你能跑出去,也會無處藏身。”

  據加拿大《環球華報》11日報道,賴昌星于7日中午在其溫哥華住所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拘留。11日的聆訊從下午1時30分開始至5時30分結束,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委員會裁判官在傳召加邊境服務局官員及聽取移民部代表律師和賴昌星代表律師雙方陳述後決定,將於12日下午1時(溫哥華時間)再次開庭,宣佈裁決結果,決定是否繼續扣押賴昌星,還是准許其有條件假釋。 

  移民部指控賴昌星違反有關假釋的條款。邊境服務局調查執法專員沙普卡在庭上作證説,賴虛報住處地址並與放高利貸者有過頻繁接觸。賴昌星的女友及兒子還曾在賭場進行可疑的大數額現金交易等。移民部還為假如賴昌星獲准假釋,列出了一系列苛刻條件,包括必須每天向邊境服務局報到,24小時能隨時找到,必須待在溫哥華市內,不得到機場、火車站等。

  加《環球郵報》11日派記者採訪了賴昌星。該報稱,原本賴昌星可能最早于12日上午就可能被遣返,但他的律師為他爭取到了喘息之機。其實早在2007年,賴就可能被遣返,但加聯邦法院法官伊夫蒙蒂尼認為中國監獄系統“存在酷刑和虐囚現象”,因此要求進行新的風險評估。今年早些時候,中國方面同意加拿大官員定期探視賴昌星,以確信他在中國監獄未受虐待,這在一定程度上掃除了遣返障礙。《環球郵報》兩年前採訪過賴昌星,當時他承認犯罪,但認為是利用了中國法律的漏洞。由於賴的辯護律師大衛馬塔斯11日不在溫哥華,因此當天的聆訊由律師戴利拉爾森陪同出席。拉爾森認為,賴昌星已安分守己多年,和那些黑幫人物早無瓜葛,將他拘押並無必要。

  《溫哥華太陽報》分析説,在外出差的律師馬塔斯仍在為賴昌星免予被遣返而奔走。他聲稱,“中國政府的保證不足”,“酷刑和任意處決在中國司空見慣”,並稱賴昌星“只不過是官員拋出的替罪羊”。文章認為,馬塔斯的這些活動給賴昌星的遣返增添了變數。

  周榮耀12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目前的局面可能是加按照自己的移民法律程序在運作。從目前公佈的情況來看,是否能實現7月25日遣返賴昌星回中國還很難説。問題關鍵在於,有沒有正當理由否決賴的延期遣返請求。周榮耀認為,如果這次真能實現遣返,將對中加互相遣返重罪罪犯有很大意義。畢竟這件事已經拖了很多年,兩國政府的態度也很明確。從加方來説,決定遣返應該是一個做出妥協的舉措,中方對此也不會很生硬地接受,這對兩國關係的發展無疑是一個好結果,更是一個解開多年心結的機會。(本報駐加拿大特約記者 陶短房 黃鐘 本報記者 劉揚)

責任編輯: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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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昌星
  • 遣返
  • 外逃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