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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WTO裁定干擾中國控污減排行動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6日 1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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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WTO裁定干擾中國控污減排行動

  新華網北京7月6日電(記者 李雲路 王建華 任沁沁)一些貿易和環保分析人士6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關於中國限制九種原材料出口違規的裁定,將對中國控制溫室氣體以及其他污染物排放的行動造成干擾。

  世界貿易組織5日向其成員散發了裁定報告。中國商務部同日發表的聲明對此"表示遺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部副部長趙晉平説,這個裁定不僅對中國原材料出口政策構成巨大挑戰,更會干擾中國溫室氣體以及其他重要污染物的減排努力,並進而影響到全球的環境變化。

  2009年6月23日,美國、歐盟正式在WTO框架內提出貿易爭端請求,稱中國對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硅、黃磷和鋅共九種原材料採取出口配額、出口關稅和其他價、量控制,違反了入世承諾,造成世界其他國家在鋼材、鋁材及其他化學製品的生産和出口中處於劣勢地位。墨西哥隨後也以類似理由提出貿易爭端請求。

  中國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6日對此指出,中國政府近年來對部分資源類産品,特別是對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資源性産品加強了管理措施,是"出於保護環境和可用儘自然資源的需要"。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表示,WTO的該項裁定與WTO規則嚴重不符,它無視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理念,從純貿易的角度考慮問題有失偏頗。

  該項裁定與《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相矛盾,前者明確要求世界各國採取有力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後者也規定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都應該採取減排行動。

  該項裁定與中國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的實際也是不相符合的。中國近年來經濟高速發展、能源消耗迅猛增長,溫室氣體排放增加,高耗能、高污染的原材料已經超出環境可以容納的限度。

  "中國非常有必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原材料出口。"潘家華説。

  長期以來,中國對多種高污染、高能耗原材料的開發利用缺乏科學規劃,甚至未進行科學嚴謹的環境評價,也沒有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導致當地自然景觀、地表植被、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黃磷等原材料不是常規的污染物,而是重金屬,有毒、殘留,嚴重污染環境,導致空氣混濁、破壞地下水系,將貽害百年。另外,中國採礦工人往往得不到很好的勞動保護,生命健康受到威脅。

  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和由溫室效應導致的氣候變化,中國發誓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中國政府2009年11月宣佈,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40%至45%。"二氧化碳減排"並首次成為"十二五"(2011年至2015年)規劃的約束性量化指標——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

責任編輯:焦健

熱詞:

  • WTO框架
  • WTO規則
  • 溫室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