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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被陳水扁告發涉嫌貪污779萬美元遭起訴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3日 16: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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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薇

核心提示

  台灣特偵組偵辦“國安密賬”案,認定前台灣當局領導人李登輝、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涉嫌侵佔779萬餘美元,6月3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將兩人起訴。李登輝等遭起訴,在島內政壇掀起軒然大波。有輿論認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當年也申請過“國安密賬”的錢,恐怕難獨善其身。

  事件起因

  陳水扁爆料

  李登輝也洗錢

  此案爆發的起因,是台灣特偵組在調查陳水扁洗錢案時,陳水扁主動向特偵組告發的。

  據報道,陳水扁因扁家弊案被調查期間,曾持洗錢資料告發李登輝也涉及美金5000萬元(合新台幣10余億元)的洗錢案,請求一併偵辦,特偵組已將李登輝5名隨扈陳國勝、李忠仁、鄭光麟、廖松青、李志中聲請入出臺管制,後續將調查李登輝是否如扁一樣海外洗錢。

  李登輝早在2008年8月就被陳水扁拖下水。陳水扁指稱李登輝曾經在新瑞都案,利用人頭戶匯款到海外,李登輝辦公室次日隨即發佈新聞稿強調,陳水扁所説的事,絕非事實。李登輝隨後反擊,不但批評陳水扁“自己要死就拖大家一起死”,還主動爆料表示,陳水扁在2002年就開始用隨扈的人頭洗錢。

  據悉,李登輝貪污洗錢案,早在陳水扁任內就已爆發,但曾把此案壓了下來。國民黨籍“立委”邱毅説,陳水扁之所以壓案,為的是要李掩護扁貪污洗錢。邱毅説,他曾經接到李登輝的電話,李控訴扁曾經拿此案到榮民總醫院威脅他,要李繼續掩護扁洗錢。

  陳水扁下臺後,扁家一連串弊案爆發。陳水扁被法辦時,為了自保,多次跟檢察官説:“怎麼不辦李登輝的‘國安密賬’?”陳水扁多次在公開場合和法庭上提到,“國安密賬”的錢也曾流到李登輝卸任後要去的臺綜院。

  案情內幕

  “國安密賬”

  一筆説不清的“黑錢”

  台灣的“國安局”秘密賬款始於1964年,當年台灣當局用從大陸帶出的金條、美金等,成立“反共作戰軍事準備金”,執行島外顛覆、滲透或秘密“外交”工作。密賬由“國安局”管理,僅“局長”等少數人知情。

  1994年,“國安局”法制化,還剩35億的秘密項目款依法應上繳,但時任“國安局長”的殷宗文,以“展開情報搜研工作”為由,成立“奉天”和“當陽”項目,將這35億元項目控管。台灣媒體報道説,這筆35億的“黑錢”,用於執行“外交”軍事機密項目,卻未受監督,導致大部分經費流向至今不明。

  很多人都用過這筆“黑錢”,包括現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當年蔡英文以政大國貿係教授的名義,因一個項目前後支取了262萬新台幣。

  這次李登輝被起訴,島內媒體認為,蔡英文過去以學者身份申請的研究經費,至今仍是一團“迷糊賬”,結果會怎樣發展,恐怕她和民進黨都不敢太樂觀。

  檢方調查

  兩個水果盒

  裝了779萬美元

  事情的經過整個就是一個黑道交易過程。

  1999年,李登輝知道自己的“總統”任期已經時日無多,為了在退下來以後繼續保有自己在台灣政壇的影響力,他想模倣日本的有關做法,搞一個台灣綜合研究院,作為自己的政治基地。於是他找來了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來張羅此事。辦臺綜院當然要錢,經過一番計議,他們把腦子動到了所謂的“國安密賬”上。

  1999年1月29日、30日兩天,奉李登輝之命,臺“外交部”電匯了一筆錢到紐約一家台資銀行分行,2月4日,台灣的“國安局”出納組長劉冠軍將這筆錢轉入另外一個賬戶,歸還了部分賬款後,還結余779萬多美元。同年4月1日、2日,“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將750萬美元兌成面額千元的美國運通旅行支票,並提領了29萬餘美元現金。4月8日,劉冠軍將美金旅行支票和美金現鈔,放到兩個水果盒裏,由徐炳強親手交給劉泰英。

  劉泰英侵吞了150張千元美金旅行支票以及29萬餘美元現金,將其他的錢交給了潤泰集團董事長尹衍梁,要他幫助“漂白”,尹衍梁找了很多人頭,又將這筆錢回捐給臺綜院。於是臺綜院榮譽董事長李登輝、臺綜院董事長劉泰英就拿這個錢來買股票、基金,支付臺綜院的房舍購買、裝潢費用以及人事費用等等。

  發展預測

  李登輝入監服刑

  機會不高

  李登輝是繼陳水扁之後,被台灣特偵組起訴的第二位卸任領導人。不過,以李登輝的年紀、涉案情節,及法院一般審理速度,李登輝有生之年要被判有罪定讞、入監服刑的機會不高。

  根據台灣相關法律規定,年滿80歲的老人犯罪,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應判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李登輝被起訴的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雖然法律規定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罪,但因為李登輝已88歲,依法就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相較于特偵組起訴陳水扁的“海角七億”案,向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制裁”,這次台灣檢方雖指責李登輝不遵守法制,將公款挪作私用,但只向法院請求量處“適當之刑”,李、扁被檢方認定的違法情節輕重有別。

  至於李登輝是否會被收押,特偵組表示,在偵辦期間,未向法院申請羈押,未來法院審理期間,除非發現有串證或逃亡等情況,羈押李登輝的可能性幾乎是零。本報特約撰稿 穀雨D090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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