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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局2010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7日 1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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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審計署網站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安全監管總局本級和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等20家所屬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安全監管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5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安全監管總局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162471.91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含財政部審核確認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下同),其中當年財政撥款134347.85萬元;安全監管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131143.6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21200.63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31328.23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産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安全監管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86139.36萬元,佔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53.02%。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3297.22萬元,其中2010年21135.15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54894.87萬元。上述問題對安全監管總局2010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安全監管總局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制定了《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了預算資金核算和資産管理,強化了內部控制。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09年和2010年,未經財政部批准,安全監管總局及部分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煤監局)調整預算或調劑使用預算資金6514.82萬元。其中:安全監管總局本級4067.1萬元,所屬省煤監局2447.72萬元。

  2.2009年和2010年,安全監管總局及所屬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3141.96萬元。其中:安全監管總局本級無預算支出916.27萬元、超預算支出273.89萬元;所屬黑龍江等6省煤監局超預算支出1366.16萬元,內蒙古等3省煤監局無預算支出550.4萬元;所屬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超預算支出35.24萬元。

  3.2010年,安全監管總局及所屬河北等3省煤監局6510.60萬元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執行單位和用途;陜西、吉林煤監局代部分所屬單位編制預算1797.38萬元。

  4.2010年,山東煤監局將下屬經費自理事業單位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經營收支納入預算,多編報預算2032.5萬元;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在依據不充分的情況下編報預算外收支預算455萬元,且未將課題經費結余33.71萬元納入單位年度預算。

  5.2010年,陜西等4省煤監局未按行政編制內實有人數編報人員經費預算,多申領財政撥款168.17萬元。

  6.至2010年,所屬礦山救援指揮中心1個項目未按投資計劃實施,1692萬元資金閒置超過5年;所屬湖南等7省煤監局有4個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3個項目建設超期未完成,3個項目建成後無法正常運行或處於閒置狀態,財政資金未發揮應有效益。

  7.2009年至2010年,內蒙古等12省煤監局違規發放津補貼654.08萬元,其中新設項目發放332.44萬元,超標準發放272.23萬元,發放購物卡或實物49.41萬元。

  8.2010年,遼寧、吉林煤監局虛列項目支出297萬元,資金轉入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挂賬。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6省煤監局和3家所屬單位存在違規收費等問題,其中:6省煤監局下屬單位違規收費5519.63萬元;所屬中國煤炭加工利用協會、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和煤炭工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違規收費736.63萬元。此外,6省煤監局還有1590.31萬元租金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2010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將財政補助收入作為基數多提取修購基金50萬元,造成多計支出50萬元。

  3.13省煤監局和3家所屬單位共計19741.22萬元收入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其中:

  (1)山西等9省煤監局及所屬單位隱瞞並截留收入18493.52萬元,吉林等4省煤監局及所屬單位以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資金214.38萬元,均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

  (2)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將房租和資格認證收入315.81萬元存放在所屬單位核算;中國煤炭機械工業協會未將會議費結余15.03萬元納入單位法定賬簿核算,支出14.53萬元主要用於發放過節費和購買電腦等。

  (3)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中國煤礦文工團藝術學校在未取得法人資格、未辦理收費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收取學費578.85萬元、代收伙食費等68.14萬元,存放在以個人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和定期存單中。

  (4)2009年至2010年8月,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將收費收入55.49萬元放在所屬單位核算。

  4.17省煤監局2002年機構改革上劃資産至今未理順。其中:貴州等9省煤監局5927.08萬元上劃資産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寧夏等11省煤監局52751.25平方米的土地和建築物以及12249.94萬元的資産産權不清;陜西等6省煤監局26735.07平方米土地和建築物以及3367.62萬元資産被其他單位無償長期佔用或閒置。

  5.5省煤監局下屬經濟實體管理不夠嚴格,其中:內蒙古等2省煤監局下屬經濟實體利用煤監局職權開展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山西等4省煤監局機關服務中心下屬經濟實體資産處置不規範;四川等2省煤監局下屬單位未經批准對外投資2220萬元。

  6.8省煤監局及下屬單位違規購建辦公樓及業務用房,其中:重慶、雲南煤監局在已有辦公樓面積超標、閒置出租的情況下,仍新購建辦公用房;四川等6省煤監局及下屬單位的基建項目存在未經批准建設、建設規模超概算等問題。

  7.14省煤監局公車管理使用不規範,其中:內蒙古等8省煤監局無償佔用被監管對象和其他單位車輛35輛;山西等8省煤監局超編、超標準購置車輛123輛;遼寧等4省煤監局存在公車賬實不符、違規處置等問題,涉及車輛31輛。

  8.2010年,所屬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未經財政部批准,將20000萬元資金委託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管理;2009年9月以來,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培訓中心先後違規投資3個信託産品,涉及金額1300萬元。此外,2009年5月,中國煤炭建設協會違規抽走舉辦煤炭工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的開辦資金30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經批准調整預算和調劑使用預算資金問題,要求今後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執行,確需調整的應事先報財政部批准;對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問題,要求今後嚴格執行預算,不得超預算、無預算支出相關費用;對未細化預算、代編預算問題,要求今後應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工作;對所屬2家單位未按規定範圍編報預算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今後認真按照規定編報預算,保證預算的準確性;對所屬4家單位多申領財政撥款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今後按照實有人數編報人員經費預算,嚴格控制支出;對部分建設項目財政資金閒置或未發揮應有效益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支出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所屬12家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收回違規發放的津補貼,今後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屬2家單位虛列支出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部分所屬單位違規收費和收入管理不規範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將出租收入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停止違規收費行為,並組織對違規收取的費用進行清退;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多提修購基金問題,要求責成機關服務中心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部分所屬單位收入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調整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資金並納入單位法定賬簿統一核算管理;對所屬單位上劃資産至今未理順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進一步清産核資、理順資産産權關係、將賬外資産納入賬內核算、儘快收回被無償佔用的資産或採取市場化運作實行有償使用;對下屬經濟實體管理不夠嚴格問題,要求進行清理和規範、進一步核查資産處置不規範問題、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對所屬8家單位違規購建辦公樓及業務用房問題,要求對各省級煤監局及其所屬單位辦公和業務用房等基建項目進行清理,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所屬14家單位公車管理使用不規範問題,要求責成有關單位進行清理整頓,進一步規範公車的管理和使用;對所屬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及下屬培訓中心違規進行風險投資問題,要求向財政部報告並按照規定處理;對所屬中國煤炭建設協會違規抽走開辦資金問題,要求歸還開辦資金。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安全監管總局應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嚴格執行政府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杜絕虛列支出和公款私存的行為;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産管理,理順上劃資産關係,規範經濟實體經營行為。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安全監管總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安全監管總局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原因,採取有關措施,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目前,河北煤監局已撤銷了賬外賬戶,其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信息調度中心已將收取的房屋租金等上交局機關,並核實了車輛賬實不符等情況,補辦了相關手續;遼寧煤監局已將借用的吉普車歸還原單位;黑龍江煤監局所屬國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將收取的房租收入38.2萬元上交局機關;河南煤監局已將收繳的違紀資金185.96萬元上繳局機關;重慶煤監局已停止發放職工目標獎等津補貼;寧夏煤監局已停止發放效能目標考核獎等津補貼,單位公積金已調整按國家相關標準提取;內蒙古煤監局已將公車收回;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已將房租收入等納入單位賬簿統一登記、核算;中國煤炭建設協會等單位已停止相關違規收費並積極落實工作經費來源,有關收入已納入單位賬簿統一核算。

責任編輯: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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