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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院人員被炸死案偵破 嫌犯自製爆炸裝置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16: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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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長春6月8日電(記者周立權)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6月5日偵破“414”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柳曉寶被抓捕歸案。同時排除其放置在居民小區的另一枚利用液化氣罐製作的爆炸裝置。

  4月14日7時49分,吉林市高新區某居民小區發生一起爆炸案。吉林市豐滿區法院公職人員趙某,因挪動被犯罪嫌疑人事先放置在其駕駛的警用轎車左前門邊的一個液化氣罐爆炸裝置被炸死。

  專案組圍繞現場及周邊居民小區逐門逐戶深入開展走訪調查,逐一走訪被害人的親屬、同事等接觸關係,細緻篩查可疑人員及車輛。與此同時,懸賞20萬元,發動群眾提供案件線索。

  經大量調查走訪排查,認定一輛銀灰色“佳寶”牌微型麵包車曾出現在案發現場。據此,專案組對全市符合條件的該型車輛及駕駛人員開展“地毯式”排查。

  6月2日,專案組民警在一居民小區排查時,發現一男子形跡十分可疑。經確認可疑人員叫柳曉寶。6月4日,通過調查鎖定柳曉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5日8時許,專案民警在其姐姐家將犯罪嫌疑人柳曉寶抓獲。經突審,犯罪嫌疑人柳曉寶對自製爆炸裝置,實施“414”爆炸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柳曉寶供認,案發當日還在豐滿區某居民小區解困樓,放置了一個同樣的爆炸物。專案組立即組織專業排爆力量趕到現場,迅速查找到尚未引爆的煤氣罐爆炸物,並及時成功排除爆炸裝置,消除了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

  經查,犯罪嫌疑人柳曉寶曾于1992年因瑣事將鄰居李某打成重傷後外逃。2000年,被抓捕歸案後判處有期徒刑5年。2003年12月末提前釋放。

  吉林市警方提醒市民提高警惕,發現不明物品或可疑物品,一定要及時報警,切勿輕易搬動或擅自處理。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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