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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院人員被炸死案疑犯係為報復社會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8日 06: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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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東亞經貿新聞》報道6月5日,吉林“4 14”爆炸案件犯罪嫌疑人柳曉寶被抓捕歸案。同時,警方排除柳放置在居民小區的另一個爆炸裝置。

  4月14日淩晨2時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柳曉寶開著裝載液化氣罐爆炸裝置的車四處尋找目標,將其中一個爆炸物放在某居民小區解困樓車庫門前,另一個爆炸物放在豐滿區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趙忠洋駕駛的警用轎車旁。

  7時49分,趙忠洋因挪動被事先放置在其駕駛的警用轎車左前門邊的一個液化氣罐爆炸裝置被炸死。6月5日,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柳曉寶,柳曉寶交代,他與趙忠洋並無關係。

  據民警介紹,柳曉寶家庭並不幸福,有過前科,以給人開車為生,加之其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多種因素導致其心理髮生扭曲,産生報復社會的犯罪動機。

  “住在解困樓的那個人,在一年前與他有過過節。”警方稱,柳曉寶在安放第一個爆炸物後離開。煤氣罐爆炸物因製作原因並沒有發生爆炸。案發後,警方將該煤氣罐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