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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面]陳士渠:重拳打拐(2011.05.15)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6日 00: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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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它是一個完整的鏈條,不能有一個環節出錯。

  陳士渠:拐賣犯罪一般都是團夥作案,一個人單獨實施是很困難的,通常情況下是有人負責拐,有人負責中轉,有人負責賣,這樣開展偵查解決工作,就需要拐出地、中轉地、拐入地的密切配合,而且在案件發生之後,需要一環一環地查清這些拐賣犯罪的環節,一個一個把這些人販子全部抓獲歸案,才有可能把這個孩子順線追蹤,查找解救,送回到親生父母身邊。

  導視二:

  全國打拐專項行動為何再次啟動?

  陳士渠:目的就是要遏制拐賣犯罪的發展蔓延,解救被拐賣的兒童婦女,要把人販子繩之以法。

  失散11年母子相見, DNA信息庫緣何成為了打拐行動的殺手锏?

  陳士渠:不管他被拐多少年,只要我們找到他,把他的DNA樣本輸到全國打拐DNA庫裏去比對,就能知道他是誰家被拐的孩子。

  A級通緝令懸賞捉拿人販子,打拐行動為何動用追捕在逃人員的最高手段?

  陳士渠:人販子他主要(只要)生活在哪個地方都有可能被人認出來,對他來説就是個震懾。

  《面對面》古兵專訪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正在播出。

  別動,別動,別動。

  叫什麼名字?

  為了遏制拐賣犯罪發展蔓延的勢頭,從2009年4月開始,公安部在全國部署啟動了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的專項行動,全國公安機關加大了拐賣兒童、婦女案件的偵破力度,一大批拐賣犯罪團夥相繼被摧毀。

  記者:為什麼在2009年4月份,突然要進行這樣一個大規模的全國的打拐?

  陳士渠:在2009年以前,拐賣犯罪形勢是比較嚴峻的。

  記者:嚴峻到什麼程度呢?

  陳士渠:拐賣犯罪分子應該講,在一些地方連續作案,導致部分地區,發案高發多發,針對這種情況,公安部遵照中央領導的指示,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打拐的專項行動,目的就是要遏制拐賣犯罪的發展蔓延,解救被拐賣的兒童婦女,要把人販子繩之以法。

  這是2009年廣西警方偵破“5.19”特大系列拐賣兒童案件的抓捕現場。在全國打拐專項行動啟動之後,廣西警方對近年來當地發生的一系列拐賣兒童案件進行並案偵查,通過專案組5個多月不懈努力,最後鎖定並抓捕了主要犯罪嫌疑人藍樹山。

  記者:怎麼進行偵破的?

  陳士渠:發案現場是有這個嫌疑人的監控錄像的,就是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是很清楚的,公安機關通過艱苦細緻的工作,最後確定了他的真實身份,並組織開展了對他的抓捕。把他抓捕到案之後,又把他的銷售網絡,又進行了偵查和調查。

  記者:銷售網絡是怎麼構建的?

  陳士渠:藍樹山實施拐賣犯罪之後,是把孩子帶到福建,在當地出售,當地有幾名犯罪嫌疑人是負責給他銷售這些孩子。

  經審訊,藍樹山供認,從1998年至2008年期間,他和同夥在廣西河池、崇左等地共拐賣兒童100余人,他們的主要作案目標是獨自玩耍,無人看管的3至6歲男童,使用小玩具和零食進行拐騙,一旦得手後,立即將被拐兒童帶往福建進行異地販賣。作為這起跨省案件的指揮和協調人,陳士渠全程參與了對被拐兒童的解救行動。

  最後,被藍樹山犯罪團夥拐賣的兒童全部被解救。2009年11月6日,在廣西南寧,第一批被解救出來的10名兒童重新回到了他們的親人身邊。

  這位見到了苦苦尋找的兒子喜極而泣的母親名叫黃彩議,家住廣西河池市,一年前,他的5歲的兒子覃小翔就是被藍樹山犯罪團夥拐賣,之後,這位母親踏上了漫漫的尋子之路。

  一年多時間裏,黃彩議通過各種方式尋找著自己的兒子,她舉著尋人啟示牌走遍了很多城市,也就是在黃彩議曆盡艱辛,幾乎限于絕望的時候,她接到了當地警方的通知,她的兒子覃小翔被解救出來了。

  失散了一年多時間,黃彩議母子終於團聚,這還要歸功於全國打拐DNA信息庫發揮的作用。為了幫助被拐賣的兒童早日回家,2009年4月9日,公安部建立了全國打拐DNA信息庫,被拐兒童的父母報警之後,就要採集DNA樣本,將DNA信息錄入數據庫,與此同時,被拐兒童被解救出來後,也要採集DNA信息,經過信息庫對DNA信息的自動比對,就有希望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黃彩議和兒子覃小翔也就是通過這樣的DNA信息比對實現團聚的。 

  陳士渠:這個信息庫的建立,是有效地解決了兒童被拐多年之後,他身源識別,確認難的問題。不管他被拐多少年,只要我們找到他,把他的DNA樣本輸到全國打拐DNA庫裏去比對,就能知道他是誰家被拐的孩子,就能把這個孩子解救出來,送回他親生父母身邊。

  5月12日,我們見到了這位從廣西南寧趕到福建的母親麻祝英,12年前,她4歲的兒子被人販子拐走,之後,她和丈夫就開始艱辛的尋子之路。

  為了尋找兒子,麻祝英的丈夫漂泊在外,12年來再也沒有回過家。讓麻祝英感到欣喜的是,在這次的打拐行動中,公安機關通過全國打拐DNA信息庫的比對幫他找到了兒子。

  記者:如果沒有這個DNA信息庫的話,像這樣的案件,怎麼來進行偵破和解救?

  陳士渠:如果沒有DNA信息庫,第一,即使你找到這個孩子,也難以確認這個孩子是不是他親生父母的孩子。第二,因為案件發生時間比較長了,可能從現場入手來開展偵查工作,就非常困難,很難破案,但是用DNA這種手段,既破了案,也解救了被拐的兒童。

  記者:這就準確和有效率就大大增加了。

  陳士渠:DNA技術是非常準確、快捷的,它是對陳年積案,就是拐賣兒童的陳年積案,一個解救和破案的一個捷徑,應該講是我們這次打拐專項行動的一個殺手锏。

  如今通過全國打拐DNA信息庫的比對,警方已經幫助1100多名被拐兒童找到了父母。除此之外,這次打拐專項行動的另外一個殺手锏就是A級通緝令。使用A級通緝令懸賞捉拿人販子,這在我國的打拐歷史上尚屬首次。

  記者:為什麼採取這種方式?

  陳士渠:公安部的A級通緝令,是公安機關追捕在逃人員的最高手段,拐賣犯罪危害嚴重,所以公安部對重大拐賣犯罪在逃人員,也發佈A級通緝令進行追捕。有一個叫趙超超的拐賣犯罪在逃人員,公安部對他發佈了A級通緝令,這個人是通過上網聊天的方式,拐騙女青年,獲取信任之後,拐騙到外地,賣給色情場所,強迫賣淫。他一共實施了20多起拐賣犯罪。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後,這個人畏罪潛逃,公安部在全國範圍之內,對他發佈了A級通緝令,在A級通緝令發佈的當天晚上,在陜西有一個市民就舉報,説這個人他見過,後來公安機關馬上開展核查,就抓獲了趙超超。後來查明,趙超超在案發之後,就跑到另外一個城市,在一個洗浴中心去當搓澡工,晝伏夜出,晚上在洗浴中心工作,白天在家裏躺著睡覺,逃避公安機關的追捕。這名舉報的群眾,實際上是他的顧客,因為就把他認出來了,然後向公安機關舉報。A級通緝令本身對拐賣犯罪也是是個震懾。

  記者:有什麼樣的震懾?

  陳士渠:因為A級通緝令是可以通過媒體,廣泛宣傳,人販子他只要生活在哪個地方,都有可能被人認出來,對他來説就是個震懾。

  截至到目前,公安部共發出3批發出A級通緝令,通緝30名重大拐賣犯罪在逃人員,其中除一人在逃外,另外29人已經全部到案。除此之外,自2009年4月打拐專項行動啟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已經抓獲了36000多名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嫌疑人,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人販子郎春燕懺悔:不管政府怎麼判我,我都認罪伏法,我自己做錯了,我也沒有權利去教育我自己的子女】

  人販子任某的懺悔:對拐走孩子的的父母,我要見小孩的父母。我得祈求他們,原諒我,就是我傷害他人的家庭,也傷害我的家庭。我知道我對不起我母親,對不起我對象,讓他們成天在家擔心受怕。

  導視三:

  最天真可愛的年齡卻遭遇拐賣,爸爸媽媽能不能聽到他們的呼喚?

  被拐賣陰影籠罩的童年,會給他們帶來怎樣的心靈傷害?

  陳士渠:這種心靈的折磨,對一個孩子來講,可能是難以承受的。

  打拐辦主任實名開微薄,網絡在打拐工作中能夠發揮怎樣的作用?

  陳士渠:昨天發生的拐賣案件,或者是拐賣犯罪的線索,我今天上午就可以在微博上看到,下午就可以部署各地來核查,

  《面對面》古兵專訪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正在播出。

  這是一名被警方從人販子手中解救出的嬰兒,他來到這個世界上才有100多天。被解救出來的還有這名剛剛會開口喊阿爸的嬰兒。

  還有其他很多被拐賣甚至盜搶的孩子。

  在他們最需要享受父母關懷的時候,卻無情遭遇了被拐賣的厄運。

  陳士渠:對孩子來講,如果這個孩子一點記憶沒有對他的親生父母,傷害可能還不算大。如果這個孩子他記得自己的親生父母,又被人販子拐賣到另外一家的話,對他心靈的傷害也是巨大的,可能會伴隨他一生。

  記者:有這麼嚴重嗎?

  陳士渠:因為我們在一些解救出來的被拐兒童,跟他交流過,有的孩子4、5歲的時候被拐,他從小就知道養父母不是他親生父母。他在這個家庭的生活,可能就談不上幸福,他自己也在時時想念他的親生父母。雖然想念,但是又見不到,這種心靈的折磨,對一個孩子來講,可能是難以承受的。再一類就是因為孩子很小,那時候被拐,他完全不知道親生父母,這一類孩子通常還是這個對買主感情比較深。因為在他的心目裏,可能買主就是他的親生父母,這類孩子解救出來之後,實際上是對買主的感情很深的。

  記者:您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陳士渠:我遇到過。有一個孩子,他被拐賣到另外一個地方,後來呢,是由一個年齡比較大的60多歲的一個老人把他撫養長大。公安機關通過工作,查找到這個孩子,然後要把他送回他親生父母身邊的時候,這個孩子和他的這個撫養他這個老人,他叫爺爺,感情很深的,倆人抱頭痛哭。

  記者:這種局面下,參與解救的民警怎麼來處理?

  陳士渠:我們要求這個孩子的父母,也跟孩子見面,後來雙方也就協商,孩子由親生父母領回,但是這個,他這個撫養他這個買主,應該他可以叫爺爺,就是每年都可以去看望這個孩子。

  記者:其實參與這樣的解救工作,不僅僅是一個解救這麼簡單的事情,還有很多利益上的均衡是嗎?

  陳士渠:打擊解救是公安機關的職責所在,這個工作必須做好,公安機關要本著增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這個原則,來做雙方的工作,爭取最好的結局。

  記者:這個孩子。

  陳士渠:這個好像沒找到,這個找到了。

  記者:這是在哪兒?

  陳士渠:這是在廈門,廈門一個小孩是被人販子拐走之後,被賣到福建的長汀。

  記者:幾歲的孩子?

  陳士渠:孩子很小,應該是一兩歲,

  記者:一歲多左右。

  陳士渠:後來通過專案組,奮戰11天把這個孩子找到,把人販子抓到。

  即使每天的工作都很繁忙,陳士渠都會儘量抽出一點時間來上微博,自從2010年12月實名開通微博後,這已經成了他的一個生活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