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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五條實施細則發佈 集體戶口購房視為本市戶籍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9日 04: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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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3月6日,房山區萬科長陽半島項目開盤,本期共計100余套房屋。由於新政實施,項目明顯沒有前段時間火爆。 本報記者 周曉東 攝

  本報訊 2月17日零時之後網簽的住房交易,需執行限購政策;2月17日之前進行網簽的交易,發現合同內容錯誤需要修改的,如果要變更購房人,需按照新政策審核購房資格,其他情況則不需要審核。拆遷安置房將計入家庭已擁有住房。

  記者昨日從部分區縣的房管部門了解到,市住建委已制定並下發了北京樓市調控新政的執行細則,各區縣都已開始按照該細則辦理具體業務。

  2月17日零時後網簽的均執行限購政策

  上個月北京出臺了房地産調控“京十五條”,宣佈從2月17日起開始執行新的限購政策。

  已經擁有兩套住房的北京本地戶籍家庭,不能再新購買住房;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外地人,也不能再購買住房;在北京沒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購買住房,必須提供在京累計5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

  此次市住建委下發的執行細則,是對“京十五條”在具體執行操作過程中的細節規定。細則稱,凡是在2011年2月17日零時後進行網上簽約的住房交易,均應當執行新的限購政策。

  據了解,2月18日至24日,北京的購房網簽暫停。但在2月17日,還有部分區縣進行了少量的網簽。這意味著,這部分網簽依然需要進行購房人資格的審核。

  同時,細則還確定,在2月17日之前進行網簽、發現合同內容錯誤需要重新更正網簽的,除了變更購房人需要進行限購資格審核外,其他情形不必進行限購政策資格審核。

  房改房也計入家庭已有住房數量

  細則中規定,拆遷安置住房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確定購買人,並報市住建委備案後直接進行網簽,網簽後計入已擁有住房數量。這意味著,已經獲得了一套拆遷安置房的家庭,還可以新購買一套住房;而如果加上拆遷安置房,家中已有兩套住房的,則無法再新購住房。

  據北京市房協副秘書長陳志介紹,北京的限購政策中,認定的是家庭已擁有的住房數量,那麼只要是擁有産權的住房,都會計算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遷安置房、有産權的保障房等。

  那麼北京戶籍家庭如果在獲得拆遷安置房時,家中已有兩套住房了,此時是否會因為限購而不能獲得拆遷安置房呢?對此,陳志表示,這是不會的。拆遷安置房是在拆遷過程中進行的補償,拆遷補償分為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兩種,安置房為實物補償。被拆遷家庭並非是主動去購買新房,而是被動的因拆遷而獲得補償,因此即使家中已擁有兩套住房,仍然不影響獲得拆遷安置房。

  陳志表示,此次出臺的執行細則並沒有新的調控措施,只是對“京十五條”在具體執行操作時的細節規定,這將使北京的調控政策在細節上更加完善。

  細則問答

  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不限購”

  問:非京籍家庭,是否需要夫妻雙方都有連續5年社保或納稅?

  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的,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需要同時具備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符合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二選一)條件的,視為該家庭符合購房條件。

  問:集體戶籍在購房中是否視為北京本市戶籍?

  答:北京市單位集體戶口是本市戶籍的一種形式。非本市戶籍人口因就學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的,不能作為本市戶籍人員購房。畢業後,取得本市戶籍或未取得本市戶籍、但在本市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可按限購政策購買住房。

  問:外籍人士購房是否執行限購?

  答:外籍個人購房仍然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執行。根據該《通知》,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

  問:繼承住房是否執行限購政策?

  答:通過司法判決、繼承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這意味著,可以不執行限購政策。

  問:非京籍家庭是否符合納稅、社保條件如何認定?

  答:非本市戶籍家庭是否符合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納稅繳納標準,由市人力社保、地稅部門認定。購房人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向相關人力社保或地稅部門提出。 

  本組稿件采寫/本報記者 馬力

  案説新政

  案例1

  是否屬於住宅要看“規劃用途”

  王先生看中了南四環附近一座商務大廈中的一個單位,由於認為這是商業項目,所以就沒有著急過戶。但在北京新政實施後,王先生在購買該房時被通知,這套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而使用用途為商業。

  “京十五條”中規定,限購的是住宅,非住宅的商業地産等不在限購範圍內。按照此次出臺的執行細則,限購房屋範圍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住房和規劃用途為非住宅的房屋不屬於限購範圍。

  “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明確的是‘規劃用途為非住宅的房屋’,因此在購房時,一定要先調查清楚該項目的規劃用途是否是住宅。”陳志説,一般在一塊土地出讓時,就已經確定了該地塊的規劃用途。

  案例2

  非同一家庭共有一房各計一套

  劉先生多年前獲得了單位分房,但這套房是他與另一個人共有的。在北京的限購新政出臺後,他想知道自己名下算不算有一套住房。

  此次出臺的執行細則中明確,非同一家庭的兩名及以上個人共同擁有一套住房産權,各計一套已擁有住房。共有産權人相互之間轉讓共有住房産權的,不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

  陳志表示,非同一家庭共有一套住房産權,産生的主要原因是早些年的單位房改,一些單位將住房分給員工,但有時會出現將一套房分給兩個員工,比如一人一間,共用廚房和衛生間,“這樣的情況在北京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