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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藍皮書稱公職人員財産監督範圍有待擴大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5日 0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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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 趙建華) 中國社科院24日發佈的《法治藍皮書》指出,加強對公職人員的財産監督已成共識,公職人員財産監督範圍有待擴大。

  得出上述結論之前,2010年6月到9月在北京、上海等地,中國社科院以公職人員和公眾為對象,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發現,無論是公眾還是公職人員,對公開公職人員財産普遍持肯定態度。

  藍皮書介紹説,中國政府已在公職人員財産監督方面出臺了一些規定,對財産監督的對象、監督的財産範圍、監督方式作了探索。但與有效監督公職人員、預防其腐敗變質的要求相比,現行制度與實踐尚有一定差距。

  藍皮書認為,實施財産監督的對象,應適用於更大範圍的公職人員。公職人員本人之外,還要對其近親屬等"身邊人"進行監督。除了需要公開現行制度規定的財産種類之外,還應公開私車、超過一定價值的工藝品及其他貴重物品、股票證券期貨等交易收入、收受的禮金禮品、負債狀況等。

  藍皮書指出,有必要逐步加大公職人員財産狀況的公開程度,引導公眾參與監督公職人員財産狀況的熱情和積極性,提升公職人員的公信力;完善公眾舉報、投訴機制,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加強金融、稅務、房地産等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

  藍皮書表示,推進公職人員財産監督建設的過程中,至少有兩條路徑可以考慮:從新考錄、提職的公職人員開始實施財産監督;選取諸如工程建設、政法等腐敗高發、易發的領域,對其中的公職人員先實行財産監督,然後逐步推行到其他領域。

  藍皮書還介紹説,2011年中國會面臨物價上漲、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就業壓力加大、轉型過程中社會矛盾突出等國內問題。同時,中國還會在貨幣匯率、貿易壁壘等問題上面臨國際壓力。

  藍皮書預計,政府管理的公開透明程度會提高。中國將繼續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加大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力度,在公車消費、公款接待等公務消費方面以及公職人員行為規範方面完善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