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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陽近億資金被吞調查:未按規定集中管理專戶資金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1日 0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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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縣財政局的股長,5年內通過與信用社工作人員勾結,私自轉走了9400萬元支農專項財政資金,其間竟無人察覺。江西省鄱陽縣,這個2010年財政收入僅4.1億元的國家級貧困縣,因此而聚焦了全國的目光。

  鄱陽縣財政局股長李華波何以鯨吞近億公款卻無人察覺?《法制日報》記者在鄱陽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局黨組副書記程四喜尚未免除職務前,採訪了他們,從他們對鄱陽縣財政局資金管理制度的介紹中,了解到鄱陽縣財政專戶資金管理亂局……

  加拿大打來“彙報”電話

  據記者了解,2011年1月29日(農曆臘月二十六),鄱陽縣財政局股長李華波以妻子需要到外地做肝腸手術為由,向分管領導程四喜請假,程四喜爽快地答應了。

  2月10日20時17分,程四喜的手機上出現了一個從未見過的號碼——“0017901”,李華波的聲音從萬里之外的異國他鄉傳來,這一蹊蹺的“彙報工作”可謂“最後一次”。程四喜向《法制日報》記者回憶説,在不到兩分鐘的通話時間裏,李華波表達了3層意思:一是“對不起領導”;二是“我從局里弄了很多錢”;三是“我已經到加拿大了”。

  程四喜説,電話挂斷後,他半晌沒緩過神來。

  在程四喜看來,李華波外表看上去“老實忠厚”,從來就沒有什麼特別能引起人注意的地方,怎麼敢如此大膽攜款外逃。

  難以置信的程四喜立刻致電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專戶管理員張慶華。張慶華不僅證實了李華波所謂“我從局里弄了很多錢”是事實,還告訴他,李華波逃離前留下了一封書信,向局長詳細講述了這些年如何夥同縣農村信用聯社城區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用假公章從國家專項賬戶中套取資金的過程。

  2月11日下午5時,鄱陽縣公安局接到來自縣財政局的報案電話,鄱陽縣迅速組成“211專案組”。專案組經初步查實後發佈消息稱:

  “案件發端于2006年,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李華波、縣農村合作聯社城區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利用職務之便,逃避財政局劃撥專項資金審批手續,用私蓋偽造的公章、提供虛假對賬單等手段,陸續將縣財政局存儲在信用聯社城區分社基建專戶中的資金9400萬元,轉至李華波、徐德堂預先註冊的鄱陽縣錦繡市政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賬上……”

  財政局稱錢還在

  “我們的態度就是,我們的錢還在,要丟也是銀行的錢丟了。”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鄱陽縣財政局多名官員都堅定地如此表述。

  程四喜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李華波分管的專戶主要是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用於水利、農業、林業等基本建設項目,而專項資金管理在財政系統內部是很嚴格的,每一筆資金都有專門的部門負責。

  “為什麼李華波的行為在這麼多年裏沒有被發現?”程四喜在回答《法制日報》記者提問時説:“李華波與徐德堂兩人串通,每月由農信社提供給財政局的虛假對賬單都顯示專戶的資金是安全的。而且這個過程中,不斷有新的項目資金匯入專戶,且財政資金都是按工程進度分期撥付的,所以李華波在轉走資金的時候不會影響到工程的正常進行,不易被發現。”

  程四喜個人認為,“在這個過程中,最關鍵的問題就出在信用社:一是他們沒有盡到應盡的職責、認真核對印鑒;二是他們給我們送來了虛假的對賬單”。

  在程四喜看來,“財政專戶只是他們私吞資金的一個渠道,最後偷的還是銀行的錢,財政局只以賬單為準,報給我們還有那麼多錢,那我們的錢就還在”。

  對於這一説法,鄱陽縣農村信用聯社辦公室主任段長河並不認同,“縣財政局在信用聯社開設賬戶,只要符合手續,存錢和取錢都是儲戶的權利。李華波卷走的資金,都來源於縣財政局的專項賬戶,説白了就是縣財政局的錢”。

  鄱陽縣農村信用聯社城區分社一名王姓臨時負責人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究竟誰的責任大,還需由專案組調查後定奪。

  突擊下文加強管理

  一個貧困縣財政局的小股長,如何能在長達5年時間裏神不知鬼不覺地將這筆鉅款轉入個人手中?

  據了解,早在2006年,財政部就對財政系統“專戶過多、重復設置、管理分散”的問題進行過集中整頓,併發出《關於加強與規範財政資金專戶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內部協調,儘快將各類財政資金專戶統一歸口到同級財政國庫部門管理,逐步實現財政資金專戶的“集中管理、分賬核算、統一調度”。

  江西省財政廳也于同年6月20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加強財政資金專戶的國庫統一集中管理,尚未實行集中管理的地方要儘快辦理賬戶移交手續。

  2007年,江西省財政廳再次發出《關於加強財政國庫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督促推進整頓工作。

  但這一從財政部到江西省財政廳的工作安排,在鄱陽縣財政局是否得到落實了呢?

  2月18日下午,《法制日報》記者從鄱陽縣財政局一名官員的辦公桌上,看到一份《關於印發〈鄱陽縣財政資金專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在這份“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正轉發給各股室徵求意見的暫行辦法施行之前,鄱陽縣財政局提出以下要求:

  各有關股室應于2011年2月 日前(文件中日期處為空白——編者注),將分管的財政專項資金專戶移交局國庫股,由國庫股實行集中管理。

  為保證財政資金專戶移交順利進行,各有關股室應及時將賬戶變更情況通知相關業務單位,做好移交各項準備工作。

  縣財政監督局負責對財政專戶移接情況進行全程監督。

  這幾點要求的落款時間為2010年2月16日。

  《法制日報》記者為此電話採訪了鄱陽縣財政局一名官員,證實此前財政部、江西省財政廳都對清理資金專戶有過要求。這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告訴記者,“鄱陽縣財政局分步開展,還沒有進行集中管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他認為,如果已經實行了集中管理,對此類事件的制約肯定會大大加強。

  這名官員解釋説,如果進行集中管理,那麼一方面是銀行在對賬程序上會更加複雜、審批更加謹慎;另一方面內部監管也會更嚴格,不容易出現僅憑一個股長自己開支票就能自己提款的現象。

  有業內人士認為,資金專戶過多、資金管理分散的問題廣泛存在於財政部門中,以致于一些縣級財政部門掌管資金專戶的股室都特別“吃香”。最可怕的是,財政系統工作人員與金融系統工作人員勾結,輕易挪用甚至盜用財政資金用於個人投資、炒股、賭博等事務的問題時有發生。(本報記者郭宏鵬黃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