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 抗擊高房價"備足彈藥"(圖)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7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資料圖片)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據新華網報道,“這一次出拳很重,很明顯是不希望投資者再攪和樓市了!”面對26日出臺的“國八條”,上海永慶房屋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史翎如此評價。

  當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確定了八條政策措施。

  “國八條”對投資投機性購房、高房價的指向十分明確,既是一系列調控政策延續,又是進一步的“加碼”。典型的是: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去年9月底的“國五條”曾強調,“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3個多月後,首付在高位之上再提一成,力度罕見。

  陳史翎説:“投資者買一套300萬元的房子,原來需自備150萬元,現在增加到180萬元。再加上限購措施繼續實施,投資投機性購房的空間被進一步壓縮。”

  實際上,一系列的樓市“組合拳”的成效已有體現,在熱點城市尤為明顯。比如,統計部門的數據顯示,2010年6月至9月,上海新建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均為負增長,全年環比累計上漲1.3%。此外,去年全年上海商品住宅銷售面積為1685萬平方米,同比降幅超過四成。

  “但總體上講,房地産調控一系列措施的效果離預期還有距離。”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説。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去年12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6.4%,漲幅比11月份縮小1.3個百分點,但環比上漲0.3%。其中,部分二三線城市的樓市尤為活躍。

  尹伯成説,這一次政策再度出手的意圖很明顯,就是“最嚴格的調控”將繼續下去;此外,在流動性不斷收緊的情況下,對投資投機性需求的抑制更是絲毫不會放鬆。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國八條”還對樓市調控中地方政府的責任作了更明確的規定: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

  此外,“未如期確定並公佈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或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不難發現,更多的調控信號正在釋放:全國關注的高房價城市溫州日前已明確,將“房價收入比”納入領導幹部的考績中,並已出臺具體考核辦法。此外,“限購”令已推廣至更多的二三線城市。

  “顯然,政府對抑制高房價已經做足了準備工作。”陳史翎説。

  【相關閱讀】

CFP供圖

  【專家解讀】“國八條”或為房産稅鋪路

  據新華社上海電 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依法徵稅提供基礎。專家認為,這或將是為房産稅未來試點、實施做好準備。

  上海重慶:宣佈將試點房産稅

  會議要求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徵管,並沒有直接提到房産稅。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部部長楊紅旭認為,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依法徵稅提供基礎,“不僅是為已開徵的稅種提供基礎,更是為全國範圍開徵房産稅提供技術支持。房産稅並不是個新的稅種,上海和重慶兩個城市已宣佈將率先試點,最終會向全國推廣。”

  目前,我國房産稅的稅率可以以兩種方式計算,納稅人每年可自行選擇納稅:一是按照房産價值70%~90%計算繳納,稅率為1.2%;二是按照房産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稅率為12%。不過,該稅種實施後並沒有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房産開徵。

  對於上海房産稅的開徵時間,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陳啟偉1月25日公開表示,“房産稅開徵的發令槍在國家,上海目前正在積極做好試點準備工作,一旦有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上海樓市:上周成交量不降反升

  而上海將試點房産稅的消息也讓樓市掀起了一波銷售高峰:根據中國房産信息集團統計數據顯示,1月前23天,全市新增商品住宅的供應量僅32.18萬平方米,成交量卻達到76.85萬平方米,上周(1.17~1.23)上海共有5個項目推出僅8.04萬平方米的新房源,僅相當於近20周平均周供應的三成水平,為近23周的最低點。但出人意料的是成交量卻不降反升,上周成交商品住宅24.06萬平方米,供求比約為1:3。

  中國房産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稱,政府將對新購房屋超面積部分開徵房産稅的傳聞,刺激短期購買力集中釋放,搶在宣佈實施之前交易規避房産稅,這也説明房産稅對市場的威力不容小覷。

  今年房價:

  仍存上漲壓力

  1月25日,全國工商聯房地産商會發佈報告指出,由於房企資金充裕,目前負利率狀況以及市場對未來通脹預期仍較高,2011年中國房價仍存一定上漲壓力,因此今年上半年房地産市場的政策環境仍會很嚴厲。稅收政策對調節房地産價格能夠産生一定影響,但僅憑通過某一項稅收政策的實施、或開徵某一稅種而有效解決當前房價過高問題,是不現實的,需綜合運用信貸政策、土地政策、廉租房制度等措施,形成房價調控的合力。

  專家解讀

  “最嚴格調控”將繼續下去

  據新華社上海電 “這一次出拳很重,很明顯是不希望投資者再攪和樓市了!”面對26日出臺的“國八條”,上海永慶房屋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史翎如此評價。“國八條”對投資投機性購房、高房價的指向十分明確,既是一系列調控政策延續,又是進一步的“加碼”。典型的是: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去年9月底的“國五條”曾強調,“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3個多月後,首付在高位之上再提一成,力度罕見。陳史翎説:“投資者買一套300萬元的房子,原來需自備150萬元,現在增加到180萬元。再加上限購措施繼續實施,投資投機性購房的空間被進一步壓縮。”

  “但總體上講,房地産調控一系列措施的效果離預期還有距離。”復旦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説。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去年12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6.4%,漲幅比11月份縮小1.3個百分點,但環比上漲0.3%。其中,部分二、三線城市的樓市尤為活躍。

  尹伯成説,這一次政策再度出手的意圖很明顯,就是“最嚴格的調控”將繼續下去;此外,在流動性不斷收緊的情況下,對投資投機性需求的抑制更是絲毫不會放鬆。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國八條”還對樓市調控中地方政府的責任作了更明確的規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此外,“未如期確定並公佈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或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顯然,政府對抑制高房價已經做足了準備工作。”陳史翎説。

  樓市調控既存在矛盾和問題,也面臨有利條件。

  不利的因素主要包括流動性仍較充裕,通脹預期強烈;有利的條件主要是2011年將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信貸規模有所收緊,有利於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大規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將提供更多的中小套型住房,有利於分流中低收入家庭購房需求。

  算算賬

  “國五條”

  (2010年9月出臺)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

  “國八條”

  (2011年1月26日出臺)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案例:

  買一套300萬元的房子,原來首付需自備150萬元,現在增加到180萬元,一下多出30萬元。

  新華時評

  加大樓市調控力度

  鞏固擴大調控成果

  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無論是既有措施的細化,還是新措施的出臺,都傳遞出加大樓市調控力度、鞏固擴大調控成果的信號。

  新一輪調控措施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責任,明確了地方政府在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嚴格住房用地管理、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等方面的職責。同時,明確約談問責內容,強調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新一輪調控措施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對保障性住房房源,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都提出新的要求。

  新一輪調控措施綜合運用稅收信貸限購等政策手段,通過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提高二套房貸首付款比例,擴大限購城市範圍,繼續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應當看到的是,新一輪調控措施對於自住性購房需求並沒有出臺限制規定。一緊一穩之間,體現了樓市調控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引導住房需求的要義。

  新一輪調控措施進一步強調加大住房用地供應,既從用地年度計劃入手,又從供地方式、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審查等方面作出嚴格規定,防止高價地、囤地等現象出現,從源頭上確保增加土地有效供應。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房地産市場走勢與宏觀經濟走勢密切相關,既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問題,也面臨一些有利條件。不利的因素主要包括流動性仍較充裕,通脹預期強烈,近年來住房用地供應波動較大,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財政的動力仍然較強。有利的條件主要是2011年將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信貸規模有所收緊,有利於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大規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將提供更多的中小套型住房,有利於分流中低收入家庭購房需求。

  樓市調控是一項艱巨複雜的任務。只要我們不斷加強和改善房地産市場調控,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既著眼于解決當前問題,又致力於長遠制度建設,相信房地産市場一定會平穩健康發展,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一定會逐步得到解決。(新華社記者杜宇)

  減少審批環節 縮短辦理時限

  四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加強改進公積金服務工作

  減少審批環節 縮短辦理時限

  據新華社電 記者26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四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

  通知要求,優化業務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提高服務效率。全面推行服務承諾、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服務制度。實施“一站式”業務辦理。開展預約和上門服務。

  完善服務設施,改善服務環境。合理設置服務網點,對業務量大的服務網點,要設置自助查詢終端和自動叫號系統,合理分流業務,縮短繳存職工等待時間。業務服務網點要配備休息坐椅、飲水機、書寫臺和意見箱等服務設施,張貼和放置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業務流程、服務熱線等宣傳和服務資料,營造整潔美觀、秩序良好的服務環境。

  加快信息化建設,創新服務方式。管理中心要抓緊建立住房公積金業務服務網站,開展網上政策諮詢、個人查詢和投訴舉報等業務。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探索網上繳存、貸款申請、貸款償還等業務。

  【國八條全文】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會議全文如下:

  會議指出,自去年4月份《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印發後,房地産市場出現積極變化,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範圍。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徵管。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銷售收入全額徵稅。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徵管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産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産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産所得稅徵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依法徵稅提供基礎。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大力推廣以“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説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産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閒置一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原則上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七)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未如期確定並公佈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或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對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産相關稅收徵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問題,也納入約談問責範圍。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對各地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對製造、散佈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