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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要求嚴打為獲高考加分進行資格或身份造假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9日 16: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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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等五部門近日聯銜發文規範和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進一步加強高考加分管理工作。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文件稱,近年來部分高考加分政策在執行中出現一些問題,特別是為獲取加分的資格或身份而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社會反應強烈。

  五部門要求各省級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申請高考加分的考生資格或身份的聯合審查。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範和完善信息公開的程序和要求,加大資格考生加分信息公示力度和社會監督效度。

  所有擬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公示後方能予以認可。體育、科協等部門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相關賽事組織及獲獎證書、等級證書的管理工作,加強相關工作的程序公開和結果公示。民族、公安等部門要嚴格執行民族成份及戶籍等變更工作要求,認真把關,從制度、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範和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

  文件還對有關違規人員進一步明確了處理辦法。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文件強調,對在高考加分資格審查、公示中發現或接舉報查實有嚴重違規行為的教育、民族、公安、體育、科協等部門工作人員,要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組織或參與組織考生資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員或非法仲介機構,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一查到底,堅決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