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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違反限購令將無法辦理房産證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6日 1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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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限購令辦不了房産證

  外地已現糾紛 住建部要求售樓單位明示限購內容

  本報訊 (記者姚麗穎)針對各地紛紛出臺限購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昨日發佈風險提示,提醒購房人及時了解調控政策,避免由於違反限購套數,導致無法辦理合同備案或房地産登記的情況發生。

  近期,各地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止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七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的關於房地産市場調控的“五項措施”,一些城市出臺的細則中,對居民家庭的購房套數,採取了限制措施。

  限購令出臺後,由於個別購房人超出當地規定的家庭限購套數,新購住房無法辦理合同備案或房地産登記,引起了一些經濟和法律糾紛,給購房人帶來了重大風險。

  對此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佈風險提示,鄭重提醒房地産交易各方參與人應當詳細了解房地産調控政策,重點是本地區限購住房套數的相關規定,防止因對政策的不了解而産生經濟和法律風險。同時,房地産銷售機構要加大對限購措施等調控政策的告知力度。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應當在銷售現場、經營門店顯著位置標示限購措施的主要內容,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培訓。房屋銷售人員、經紀人員應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如實準確告知每一位購房者相關政策並作出必要的風險提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退房糾紛。

  對於少數購房人作假購房的現象,住建部有關負責人強調,購房人應當如實準確申報家庭組成情況及住房情況,不要輕信房屋銷售人員、經紀人員所謂的“規避建議”或“幫助規避”的承諾,更不要採用假證件、假材料等方式購買住房,防止因申報情況與實際不符導致不能辦理房地産登記等現象的發生。此外,購房人對於限購等政策不明了時,應通過正當渠道向當地主管部門諮詢;發現違法違規售房行為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北京追訪

  售樓仲介尚未懸挂限購令

  但已口頭詢問購房人

  本報訊(記者姚麗穎)據悉,北京自今年5月1日開始執行限購令,到目前還沒有違規購房的案例發生。“主要是北京執行的比較嚴格,每個購房人都必須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而且過戶時建委會聯網查詢購房人名下或貸款情況,如果作假不僅要承擔法律責任,房産證也辦不了。”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由於是昨天剛剛發佈的公示要求,記者查訪的幾家仲介和商品房項目都還沒有在顯著位置標明。

  中原地産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表示,之前雖然沒有在門店公示,但經紀人員對每個購房者都會口頭詢問,以免違規發生糾紛。“住建部提出公示要求,北京市住建委一般會在最近一兩天出臺標準細則,細則出來我們一定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