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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政府利用民調結果粉飾太平將損害公信力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6日 16: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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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拷問民調公信力

  如果把民意調查結果當成粉飾太平和宣揚政績的工具,就無法根除民意調查作假

  近年來,隨著民意調查在我國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日益重要,不同所有制的民意調查機構在民意調查市場中的競爭也愈發激烈。《瞭望》新聞週刊調查中發現,由此也引發了民意調查客觀真實性問題。

  比如,之前發生的一些民意調查結果失真現象,儘管有時是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政績而欺上瞞下的自導自演,或調查機構的方法不科學而使結果産生“偏差”,但都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要提防有些地方的民意調查,被個別官員作為樹立政績的工具。”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魯照旺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時認為,“如果將傾聽民意變成了包辦民意,損害的不僅是整個民意調查行業的公信力,還會損害黨和政府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群雄逐鹿”民調市場

  從本刊記者的調查情況分析,國家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作為我國國家機關中唯一專門從事社情民意調查的單位,其信息資源、調查技術及專業人才,與其他類型的調查機構相比,競爭優勢顯而易見。

  7月23日,國家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副主任吳士輝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説:“目前,已有28個省(區、市)統計局成立了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全國已擁有2000多個計算機輔助電話訪問席位,形成以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CATI)為主的民意調查手段。”

  “統計系統的民意調查機構,一般不作商業調查。”吳士輝説,“主要業務包括兩方面:一是受各級黨委政府委託,對制定的政策法規、工作計劃徵集百姓意見和建議,做到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二是行政管理部門及執法部門進行群眾滿意度調查,等等。”

  據了解,在我國民意調查中,統計系統的民意調查機構已超過“半壁江山”。對此,吳士輝信心十足地説:“這種合作是雙向的需要,隨著科學發展觀的不斷深入,各級黨委政府對民意的重視,民意調查必將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我們的民意調查,佔到民營調查機構業務量的80%。”零點研究諮詢集團董事長袁岳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説。事實上,零點經過多年打拼積累,在業務上已經步入良性循環,民意調查僅僅是其擴大自身影響力的一種重要手段。目前,眾多跨國公司、中國知名企業、中國政府部門、外國學術機構和聯合國機構均是零點的客戶。

  另外,國內比較活躍的民營調查機構還有美蘭德。這家公司現在擁有全職員工近50名,已經在全國建立了覆蓋城鄉的調查網絡,可同時調動數千名專業訪問員開展調查活動,曾在全國300多個城市、800多個縣開展過調查諮詢業務。

  “我們與國務院部委、北京市局委辦和區縣等多層次政府部門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係,民意調查方面的業務已佔到50%左右。”北京美蘭德信息公司總經理周江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説,“在這方面,我們將會繼續擴大業務量。”

  近年來,國內很多高校及科研單位,通過民意調查在研究領域方面不斷拓展延伸,以此促進科研教學,其中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調查與數據中心和中國傳媒大學調查統計研究所比較活躍。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高校科研單位中的民意調查機構,主要還是服務於教學科研,不但項目宏大,而且調查週期很長,一般幾個月,甚至幾年,憑藉其品牌美譽度高、人才資源集中、客觀中立等得天獨厚的優勢,在我國民意調查領域尚有相當的發展空間。

  在本刊記者的採訪過程中,每次談到媒體調查機構,多數受訪者會提及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這家調查機構隸屬於中國青年報社,集民意調查、市場研究與媒體傳播功能于一身。從成立以來,已在中國媒介和調查業內,頗具知名度。

  後來一些媒體也相繼成立調查機構,其中人民論壇問卷調查中心勢頭尤猛。“在激烈競爭的傳媒格局中,各種新老媒體都在爭奪市場份額。”北京一位資深媒體人士認為,“民意調查成為紙媒與其他媒體競爭的一個利器,且為紙媒帶來了新賣點新價值,讓紙媒再顯優勢。”

  在挺進中國市場的外資調查機構中,近年來蓋洛普最活躍,在北京、上海、廣州設有3家分公司。“蓋洛普1993年正式被批准進入中國,但主要定位是做市場研究和管理諮詢。對於民意調查,蓋洛普從不主動涉足,只有政府部門委託才做。”蓋洛普諮詢有限公司首席諮詢顧問吳濤博士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説。

  吳濤還舉例説,目前為止,蓋洛普受官方委託,曾于2001年2月做過北京申奧民意調查,2010年上海世博會民意支持率調查,等等,“蓋洛普以後是否拓展民意調查方面的業務,態度比較謹慎,還有待觀察市場發展和政策法規的變化。”

  相比之下,另一家外資調查機構AC尼爾森顯得相對低調得多。2001年10月4日,AC尼爾森被中國政府批准在中國從事互聯網數據調查。當時,AC尼爾森僅對外聲稱,“這是AC尼爾森在亞洲乃至全球業務發展的一個轉捩點,我們將可以用最容易理解的語言去拓展我們在中國的業務。”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我國不同所有制的民意調查機構活躍,折射民意信息逐步進入政府決策諮詢程序。可以預測的是,隨著我國民主進程化的進一步加快,在民意調查領域的爭奪上,將會呈現出更激烈的競爭態勢。

  結果與感覺相差懸殊

  本刊記者調查了解到,在我國各種民意調查紛紛進入民眾視野的同時,隨之而來一些調查結果與社會感覺不相符合的現象,不可避免地使民意調查行業蒙上了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

  4月12日,北京市有關部門決定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再延續兩年。零點調查公司受有關部門委託進行民意調查,有90.4%被調查者支持繼續實行限行措施。新浪網的網絡調查卻顯示,79.3%受調查者反對,贊成者僅佔17.8%。同一事件得出大相徑庭的兩個調查結果,引起諸多爭議。

  北京市此前也發生過同樣的事件。2006年12月,北京市衛生局公佈了對全市50家三級醫院當年下半年患者滿意度情況的調查,結果平均滿意度高達97.6%,19家醫院滿意度100%,最低的一家也在92.5%。結果一公佈,輿論一片譁然。

  事實上,此類案例在一些地方時有發生。2006年4月7日,四川省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公佈了“開局之年聽民意”社會調查結果:“87.4%的城鄉居民對當前的生活狀況總體滿意。”此消息公佈後,這一數據的真實性,同樣遭到質疑。

  近年來民意調查造假事件中,江蘇“調查門”事件引人注目。2009年2月,江蘇省對南通市的啟東、海門、通州等地全面達小康情況採用隨機抽樣的電話訪問方式進行民意調查,當地幹部要求受訪群眾按照事先專門發放的標準答案回答提問,有不少中小學還專門放假一天,讓學生背熟答案“協助”家長應對電話調查。

  “這是典型的褻瀆民意。”北京某調查機構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無奈地告訴本刊記者:“不論民意調查還是市場調查,只要結果準備向社會公佈,出於政績考慮或商業目的,數據就有可能摻雜水分。”她解釋説,“有些調查機構,尤其一些不太知名的調查機構,為了能拴住客戶,的確可能不惜與客戶合謀,一起編造數據欺騙社會和民眾。”

  多位受訪民眾反映,如果政府部門參與民意造假,折射政府政績觀存在“錯位”。“把民意調查結果當成政績,併為此不惜造假,損害的不僅是政府部門公信力,還有民意調查行業的聲譽。”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社區居民王先生這樣對本刊記者説,“我不相信當前形形色色的民意調查,更相信自己的感覺。”

  2009年3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題客調查網,對全國31個省、區、市13331人的調查顯示,對於各種民意調查的結果,43.8%的人表示相信,26.8%的人不太相信,29.5%的人表示不好説,要看是哪做的調查。

  民調結果為何扭曲

  據本刊記者調查分析,個別民意調查結果的失真,其深層次原因是調查結果關係委託方政績或利益而驅動其熱衷於弄虛作假。

  “在我國,民眾對政府施政滿意度的民意調查,大都掌握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手裏。”魯照旺直言,“官方民意調查機構的優勢,在於擁有充分的物質資源和組織資源。但是由於這些民意調查機構和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民眾常常會對其調查結果的公正性産生質疑。”

  “政府下設的民意調查機構的專業能力很強,調查方法也沒問題,可以作為內部的決策支持和政策評估,但作為一個調查結論和結果公佈,要獲得公眾認可時那就不恰當了,免不了有一種政府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的嫌疑。”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喻國明教授認為。

  “有些民意調查機構自身的不足,容易使民意調查結果受到公眾質疑。”中央黨校政法部黃小勇副教授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首先,政府民意調查機構在組織上的隸屬關係決定了其民調活動帶有強烈的“授意”、“命題解答”的色彩,粉飾作用明顯;其次,民間調查機構在公益性和贏利性兩端的搖擺,也會使得一些民間民意調查受商業利益驅動,喪失真實性;再次,在民意調查機構發佈失真民調信息上缺失懲戒機制,過多依賴機構的自律,他律不足。

  “如果有些地方官員把民意調查當成政績公開,那麼必然希望調查結果趨向對自己有利,而民意調查機構是下屬機構,那必然得言聽計從。”國家行學院政治部邱霈恩教授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説,“調查結果造假,不但失去了應有的決策參考價值,而且偏離了民生福祉和公共幸福方向。”

  在本刊記者的採訪過程中,多位政府官員也坦言,有些政府部門參與民意造假,多是因為要向社會公佈或向上級交差,“如果把民意調查結果當成政績,或是粉飾太平的工具,本身進行民意調查的動機就有問題。”

  對於來自社會的各種質疑,部分調查行業人士也頗感無奈。“要説民意造假,更多也是來自被考核對象。因為對被考核對象來説,就是不公開調查結果,也涉及自己政績問題,所以更希望結果對自己有利。”袁岳説。

  當然,民眾對民意調查結果不信任,與民意調查機構進入門檻太低有關。“目前政府對民意調查機構還缺乏科學、規範的約束。”北京美蘭德信息公司總經理周江坦言,“一個註冊資金10萬元、沒有專業人員的公司,也可以湊幾個數説是民調結果。民眾往往分不清哪些民意調查結果可信,哪些不可信。”

  吳濤指出,一些調查機構抽樣樣本不具有代表性,也是造成調查結果不科學的重要原因,“對於全國性研究來説,至少要3000個隨機選擇的樣本,結果才能保證真實性和準確性,但很多公司做不到,就1000左右樣本,甚至更少。”

  多位受訪專家還指出,目前有些民意調查結果遭到質疑,還因為在發佈調查結果時忽視背景介紹,或專業特性使一些數據面臨被隨意解讀的可能,沒有用民眾能夠理解的方式向民眾進行科學的闡釋。

  “在委託方通過媒體公佈結果時,不論是全部公佈,還是選擇性地公佈一部分,調查機構應該要求委託方完全忠於調查結果。”新生代市場監測機構副總經理肖明超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認為這關鍵是委託方,“對於調查結果,委託方可決定公佈不公佈,民意調查機構無權干涉。”

  如何保持獨立運作

  “民意調查要免於信息不被任意、人為篩選的重要途徑之一,是建立起自主運營、自擔責任、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中立的民間調查機構,並與政府保持適當距離,具有超脫性、專業性和客觀性。”魯照旺認為。

  “政府應把民意調查讓給合法的民間中立調查機構來完成。”在他看來,“政府的責任是對這些調查機構和調查活動進行監督與規範。從改革的角度説,改革政府和社會合一的組織形態及其制度規則,放開民間組織獨立地參與各項社會事務,也是新時期我國傳統公共事業領域改革的重要內容。”

  “在政府民意調查機構之外,應培育更多的民間民意調查機構,這不僅是對政府民意調查的有益補充,也是提升政治民主化水平的必然趨勢和要求。”邱霈恩説。

  “從目前來看,民調機構與委託方之間的良性互動關係,缺乏機制的約束。”黃小勇分析認為,“雙方良性互動關係的形成,一方面需要委託方更加開明、開放、自信,另一方面,還需要民調機構提高民意調查質量,客觀、公正、可信。”

  據了解,民意調查開展比較成功的國家,除了政府部門自設的民意調查中心外,更多的是獨立於政府的商業調查公司。政府會委託信譽好的民間調查機構進行民意調查,既可以避嫌,又能更好地了解民意。而民間調查機構為維護其商業信譽就必須維護其調查結論的真實性、客觀性。這些國家的民意調查制度運行良好。受訪專家認為,完善我國的民意調查制度,不妨借鑒此做法。

  對於如何把真實的調查結果傳達給民眾,也是一個關鍵步驟。“即使獨立的調查機構做的民意調查,也不應是把結果一公佈了之,而是要創造一個與公眾更好的溝通環境,向公眾闡明調查怎麼做的,為什麼這麼做。願意了解細節的公眾,可以由此反推結果可信不可信。”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社會發展室主任李煒認為,“這是民意調查行業與公眾共同成長的一個過程。”

  “政府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從業人員的溝通,以確保新聞報道中調查數據的應用無誤。”中國傳媒大學統計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柯惠新教授認為,涉及到民意調查時數據的使用需要更加慎重,媒體報道的過度強調精簡、追求吸引力等準則,直接導致調查數據的使用流於形式、過度簡化、誇大不實或者斷章取義,更可能扭曲民意的真正動向。

  “民意調查的結果屢遭質疑,這與政府和民眾對民意調查的認知程度、理解程度、支持程度有關。”吳濤建議道,“提高整個民意調查行業的社會認知度和認可度,需要全行業的共同努力,在提高行業誠信和透明度的同時,有關部門明確行業管理規範和加強有效監督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