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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聽證比"提前公佈"更重要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5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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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區門票漲價除了應該提前告知以外,更需要公佈景區為什麼要漲價,把漲價的依據説出來,把聽證工作落到實處,這遠比提前公佈更重要

  近日,國辦印發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提出“景區門票價格調整要提前半年向社會公佈”。消息一齣,立即引起社會強烈關注,很多人在議論:景區門票漲價是不是因此能更合理一些?

  事實上,早在去年12月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已對此作出規定,當時也是引起一番熱烈討論。此次發佈的“分工方案”,不過是將之前早已決定並公佈的事情再重申一次。

  為什麼一個反復表述的話題,每次都會被當作“新聞”熱炒?因為這是關係廣大遊客的民生問題。僅今年上半年,國內旅遊人數就達10.97億人次,“景區門票”已成為同每名遊客利益相關的事情。與此同時,一些景區的門票漲價卻得不到認可,人們認為景區不該漲價、不該漲得這麼多、不該漲得這麼頻繁。

  門票漲價需提前公佈,清晰地向社會傳遞一個信號:門票不能想怎麼漲就怎麼漲、想什麼時候漲就什麼時候漲。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景區的不規範行為,改變景區熱衷“門票經濟”的觀念。

  但是,這一規定卻並沒有説不能漲價。景區管理者完全可以將“提前半年”公佈信息當成一種合法的漲價藉口。是不是只要履行了提前半年的告知義務,就能“想漲就漲”?如果説漲價是必然的,提前半年還是一年,有什麼區別呢?

  或許有人説,一張小小的門票,至於這麼斤斤計較嗎?景區要發展,文物要保護,項目要開發,人員要安置,哪一項不需要資金?在CPI不斷上漲的情況下,什麼商品都在漲價,景區門票為什麼就不能漲?

  不是不能漲,關鍵是為什麼要漲。目前,景區在提高門票價格時,理由通常有兩個:一是保護旅遊資源,二是限制遊客流量。但是,由於財務不公開、收支不透明,公眾普遍質疑門票的用途。至於“限制遊客數量”,在當前門票價格並不低的情況下,哪個著名景區不是人滿為患?價格的調節作用在此並沒有多大説服力。

  不要説遊客沒有知情權。當前的景區大多是公益性景區,或是依託國有資源、輔以市場開發的混合型景區,這兩類景區的核心資源都屬於公共産品,在制定價格時必須考慮公眾利益,遊客要求了解景區收入去向也完全合理。

  其實,相對於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消費要素而言,景區門票在旅遊消費中佔比不是很大。但人們之所以還是如此關注,主要在於景區依託國有資源進行經營、收費,透明度卻不高,讓人“氣不順”。

  因此,景區門票漲價除了應該提前告知以外,更需要公佈景區為什麼要漲價,把漲價的依據説出來,把聽證工作落到實處,這遠比提前公佈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