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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城區平安大街拆遷被曝多拆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3日 02: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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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芍藥居的承租房內,一名73歲的租戶展示當年平安大街工程的拆遷規劃圖。多名租戶稱,他們並不在該拆遷範圍內。本報記者 秦斌 攝

  12年前,平安大街工程拆遷。張汝文等寬街的老住戶,有産權的老房被拆,換來芍藥居等地的安置房。

  搬家時,他們才發現,安置房需要每月交房租。隨後,跟物業多年的官司中,他們發現更大的“騙局”———不少居民並不在平安大街拆遷範圍內,卻被同一拆遷許可證“搭車非法拆遷”。

  130余名居民起訴東城房管局,要求撤銷該拆遷許可證,討回自己的産權房。

  一審被駁回後,這些大都是花甲之年的老人表示上訴。

  那天,張汝文提前讓73歲的老父親出去遛彎。

  拆遷人員來後,張汝文説,同意了,進屋簽協議吧。

  一進屋,張汝文“啪”就把大門關上,抄起一根棍子説,“你把我三居室的房子分開,如果不行,今兒誰也甭出去。”

  最終,對方同意分房。

  這是1998年3月7日,家住寬街利薄營衚同的張汝文,與東城區市政辦簽訂了拆遷協議。

  張家三代五口人,離開百餘平方米的老宅子,跟街坊一起,搬入了芍藥居北裏兩棟30來層的塔樓。

  從住進新家開始,張汝文逐漸意識到被騙了,“而且騙局越來越大。”

  為了這個“騙局”,他和街坊們折騰了十二年。終於弄清楚,《致被拆遷居民的一封信》貼進衚同時,“就進入一個挖好的巨大陷阱。”

  “不按面積”的拆遷

  1998年2月25日,一封《致被拆遷居民的一封信》(簡稱《信》)張貼到寬街、地安門東大街等城區的衚同裏。

  這封信落款為“東城區平安大街建設工程指揮部”,信中稱平安大街建設工程是北京重要工程,其東起東四十條立交橋,西至西二環車公莊立交橋西,沿線民居需要拆遷。拆遷許可證為東城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核發的(97)154號。

  張汝文家百餘平方米的老宅子,是父親張仲寅買下的,73歲的老人習慣夏天在樹下乘涼,沒事兒在衚同裏遛彎。

  拆遷期限定為2月25日至3月12日。指揮部的拆遷人員第二天就上門了。

  “不按面積拆遷。”張汝文回憶,拆遷人員説,他家三代五口人,安置一套三居室,一代人一間屋。

  “三代人一套房子,早上去廁所都得排隊。”張汝文的要求不高,想把三居室分開,給一套兩居室和一套一居室。對方堅持説,政策規定沒有商量的餘地,“要在期限內搬,否則就是法院強制執行。”

  張汝文想一直耗著,但父親害怕。這位受過刺激的老人,看到警察就渾身哆嗦。他每天都跟張汝文念叨,“再不搬就到期限了,法院要判啊。”

  棍棒逼出兩套房

  張汝文急了。

  《信》貼出第10天,他提前讓父親出去遛彎。拆遷人員進家後,他鎖上家門,抄起棍子,逼著對方將三居室分開,改為一套兩居、一套一居。

  張汝文交了自家房本,簽了拆遷協議,協議上拆遷人署名為東城區城市建設辦公室。

  這份《北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遷安置補助協議書》上,只寫著“直接安置到芍藥居201號樓A306號”和“4400元的補助費”,未寫明張家老宅子的面積。其中一條寫明,“正式安置後,要服從當地區、縣政府和房屋産權單位住房制度改革”。

  “拆遷比較急,再説人家是政府拆遷。”張汝文當初並未懷疑。

  《信》還寫明,如放棄安置住房,將拿到一次性5萬元至25萬元的補償款。

  對此,北京有媒體報道稱,首次實行拆遷戶以錢代房的拆遷方法,“拆到您家,要房要錢,由您選。”

  張汝文的哥哥,選擇要錢不要房,得到15萬元補償款。

  街坊賈兆興在外地工作,名下三間半老房,分得一套三居室。“老房換新房,還住上樓房,挺不錯。”這是他當時的想法。

  搬家前,張汝文去了趟新家,協議上的“201號樓A306號”已住人。

  指揮部拆遷人員對他説,芍藥居安置房緊俏,不快搬就會被人家搶,重新給他安置另一套芍藥居的房子。

  “心裏著急忙慌”,張汝文匆忙把家當搬上車,趕到芍藥居辦手續。

  産權房換了承租房

  更“上火”的,還在後邊。

  拉家當的車停在新家樓下,張汝文去燕廈物業拿鑰匙。

  “必須先交一年的房租和暖氣費。”物業人員對他説,一個月租金六七十元。

  張汝文當時有些蒙,“有産權老房拆遷,換來要交租金的房子。”

  安置甜水園北裏的賈兆興,遭遇和張汝文相似。他當時問:“憑什麼讓我簽租賃協議?”物業斜了他一眼,“不想住你就走。”

  “這時候了,能往哪走?”賈兆興説,搬出時傢具還沒裝完車,拆遷隊就開始砸玻璃、拆門。

  最終,他們只能交租金,簽了租賃合同入住。

  張汝文與燕廈物業簽署的《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規定,按照公有住宅租賃。

  交了一年租金,張汝文等人開始拒繳房租,“覺得冤,堅決不交錢。”

  今年7月26日,東嶼物業公司王姓主任稱,芍藥居北裏110、111號兩棟樓,開發商是北京市東城區住宅建設開發公司(簡稱東城住宅建設開發公司),這些拆遷戶搬進來時,燕廈物業負責,它是開發商的下屬單位。東嶼物業後來接手,對拆遷糾紛並不知情,只知道這些人一直不交房租。

  多名老街坊證實,燕廈物業曾説可按內部價格買下産權,被他們拒絕了,“我們拆遷換來的房子,憑什麼還得花錢買?”

  事實上,1991年實施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補償實行産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産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憶通律師事務所李勁松稱,“産權調換”是指有私房的被拆遷戶就不能用承租房安置,並要給被拆遷戶辦理房産證。

  神秘的産權人和證明

  2003年,東嶼物業公司起訴,要求張汝文等人根據租賃協議,補齊所有款項。

  從此,官司每年一打。

  張汝文説,雖然他們年年敗訴,但“這個事兒,越打越明白”。

  北京二中院2008年對此事的判決書中,法院認為,張汝文等人曾簽署承租合同,應向産權人繳納租金,並交由物業代收。

  東嶼物業出示的一項證據為,朝陽區房地局權屬科給東城住宅建設開發公司開的一張“權屬證明”,時間為2001年。

  讓張汝文等人疑惑的是,“東城住宅建設開發公司”從未露過面,物業只有那張“權屬證明”,從未出示過産權證。他們懷疑,所租的房子根本就沒有産權。

  這份“權屬證明”內容為:東城住宅建設開發公司申請芍藥居北裏110、111號樓房屋所有權登記,並已繳納了登記費,經過審核,該房屋確屬該單位所有,現根據該單位申請,不再領取單位房産證,請持此證明辦理出售給職工的私房證辦領手續。

  今年7月29日,記者拿著該證明,到朝陽區房屋登記發證大廳諮詢。“這個現在沒用了,開發公司要重新遞送審查材料,符合要求才能辦理産權證。”相關人員表示,該證明為“並案證明”,有産權證就不會開“並案證明”。

  對此,東嶼物業堅稱有産權,産權人就是東城住宅建設開發公司,但不提供聯絡方式。

  昨日,記者從北京市工商局網站查詢到,該公司8個經營部或分公司都已登出或吊銷。

  平安大街“擴大拆遷”

  去年,張汝文、賈兆興等百餘住戶,將訴狀送到法院。

  “(97)154號拆遷許可證,提到的範圍裏沒有你家,法院不能受理。”張汝文回憶,當時法官的話,又讓他蒙了。同樣問題發生在賈兆興身上。

  但兩人的拆遷協議上,拆遷許可證確為(97)154號。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賈兆興查到該拆遷許可證和對應拆遷劃撥紅線圖。

  紅線圖上,他把自家老房,用黑線、陰影畫得很清楚。待拆地方畫著拆遷線、規劃線,“最大只能拆到規劃線。”賈兆興説,他家老房離平安大街規劃線西邊150余米,距北側兩百餘米,“離平安大街的規劃線根本就不著邊兒。”

  “我們的房子為何被拆?”張汝文和賈兆興不解。

  在一份北京市政府《關於對北京市王府井房地産綜合開發公司申請劃撥東城區寬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復》中,賈兆興、張汝文找到了答案。 他們的老房子在“東平園危改小區”項目範圍內,“用於平安大街沿線商業辦公回遷安置和償還平安大街拆遷貸款”。

  該批復時間為1999年9月7日,而一年半之前,賈兆興等人的房子已被拆除,理由為平安大街拆遷項目,實施拆遷的單位就是北京王府井地産綜合開發公司。

  據《北京晚報》1999年報道,當年平安大街拆遷“大數兒花了18個億”。

  賈兆興稱,根據上述文件,至少有390戶居民被“(97)154號拆遷許可證”違法擴大拆遷。

  記者獲悉,北京王府井地産綜合開發公司早已和其他公司並購,成為北京王府井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王府置業)。昨日,王府置業相關負責人稱,經過改制合併後,原王府井地産綜合開發公司的很多人已退休或買斷,現在的負責人並不了解此事。

  起訴撤銷拆遷協議

  (97)154號拆遷許可證,由東城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核發,目前已改為東城區房屋管理局。

  張汝文等135戶居民將東城區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97)154號拆遷許可證和各戶簽的拆遷協議。

  今年4月21日,東城法院立案。

  7月23日,法院宣判,原告明顯超過了法定訴訟期限且無正當理由,駁回了張汝文等人的訴訟請求。

  張汝文等人隨即表示上訴。他們稱,2008年之前根本看不到“(97)154號拆遷許可證”等政府文件,相關部門説是國家機密。直到《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後,他們跑了多個部門,才拿到一些證據。

  昨日,東城區房屋管理局相關人員表示,目前張汝文等人起訴東城區房屋管理局的案子,正在法院庭審階段,一審剛結束,仍處於上訴期。東城區房屋管理局聽從法院的判決,不便接受採訪。

  如今,張汝文家老房的位置是一家銀行。賈兆興家老房所在的地塊,為一家酒樓。都不是平安大街。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