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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落實“新36條”浙江先行一步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8日 0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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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杭州7月27日訊

  記者 夏芬娟

  繼5月份出臺《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36條”)之後,國務院辦公廳發文,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工作任務,並要求各相關部門研究提出具體實施辦法。

  “目前還沒有接到通知,應該會有相應的工作落實到地方。”針對國務院發佈的《通知》,浙江省發改委投資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其實,早在《通知》發佈之前,浙江省發改委就先行一步,已經就“新36條”的落實制定相關實施意見;目前草案已經起草完畢,已提交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審核等待發文。

  “新36條”的出臺,旨在鼓勵和引導民營資本進入基礎産業和基礎設施等九大領域;但是對“新36條”的態度,一些浙江民間資金雖然很是期待,卻又有所顧慮,最普遍的擔憂是,“新36條”會不會像2005年出臺的“非公36條”一樣難以落到實處。

  國務院《通知》的下發讓“新36條”最終落地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而浙江省發改委正在制定的實施意見也有望近期出臺,這兩大利好消息的出臺無疑為浙江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金融投資等相關壟斷行業吹來春風;也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之前的顧慮。

  據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透露,我省制定的“實施細則”草案中,在拓寬民間資本的投入領域和範圍、以地方金融創新擴大民間投資、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創新發展以及改善政府對民間投資的服務等方面都做了規定,不僅鼓勵民資投入市政公用和社會事業、金融機構以及戰略性新興産業以及生態農業等行業,而且希望由此促進浙江經濟的轉型升級。

  那麼,一旦這些相應的實施細則出臺,對原本集中在傳統投資領域的浙江民資來説,意味著多大的機遇?他們又需要做哪些準備去迎接這樣的新機遇?

  對多數民資的顧慮,浙江省發展和改革研究所所長卓勇良分析,《通知》的發佈表明國務院推行“新36條”的決心。“無論是基礎設施的建設,還是金融領域降低門檻,‘新36條’中涉及的每一個行業一旦放開,對民營資本都有著莫大的吸引力。”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分析,民資的本性是逐利的,關鍵是實施細則出臺後,推出的項目能否真正讓民營企業有利可圖。

  浙江省工商聯研究室主任周冠鑫則認為,明確了各個部門的分工細則後,後續的執行力度會比較大,這能給浙江民營企業帶來一些實質性的機會。他指出,《通知》發佈後,對浙江民資而言,真正擔心的不是“新36條”能否貫徹落實,而是反思自己是否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鐵路、公用事業等領域開放,一般要求投資規模比較大,民資單打獨鬥參與難度自然很高。”周冠鑫認為,浙江民資參與這些領域的一條“捷徑”,是形成資金聯盟、抱團擴大資金規模。

  不過,對資金規模,環亞創投負責人胡旭蒼則並不擔心,他早在2007年就集合了浙江30多家企業、近10億資金,抱團成立了環亞創投。他表示:“只要實施細則出臺,我們隨時都可以參與到相關項目的招投標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