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地方聯播 >

男子交完購房定金後消失四年 開發商行使解除權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8日 01: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晨報訊 (記者 武新)王宇(化名)從成大公司購買一套房屋,他交了定金3萬元後,就“消失了”。王宇至今未交納剩餘房款,這套房子在四年間價格翻了好幾倍。四年後,開發商向法院起訴行使合同解除權。昨天,記者從市一中院獲悉,該院支持了開發商的訴求,判決王宇支付違約金3.8萬元。這意味著,判決生效後,開發商可以重新出售這套房子。

  2006年4月,成大公司與王宇簽訂買賣合同,王宇以130萬元的價格購買成大公司開發的海淀區某商品房。雙方約定,買受人于2006年4月7日向出賣人支付購房定金3萬元,買受人于2006年4月14日前支付剩餘房款;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逾期超過6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3%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簽訂後,王宇支付了定金3萬餘元,可至今未支付剩餘購房款,亦未催告成大公司在合理期限內解除合同。2010年,成大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行使合同解除權,並索要違約金3.8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王宇在支付了購房定金後,至今未支付剩餘購房款,故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成就,成大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雙方對解除權的行使期限並未約定,王宇至今未履行催告義務,成大公司仍享有解除權。法院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