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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徵求意見 我國食鹽中用碘含量擬微調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7日 1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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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7月27日電(記者郭良) 衛生部昨天公佈了《食用鹽碘含量》徵求意見稿,將食鹽碘強化量標準從20mg/kg至60mg/kg降低為20mg/kg至30mg/kg,此次調整是繼1999年來的第四次調整。

  在闡釋本次調整碘鹽中碘含量的必要性時,衛生部指出,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儘管全國水平處於可接受水平,但有約5個省處於過量水平,16個省處於大於適宜量水平。因此有必 要適當下調碘鹽中的碘含量,但不宜大幅度下調,而是小幅度下調。

  據了解,與此前公佈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第1號修改單相比,此次公佈的《食用鹽碘含量》規定了我國目前使用碘酸鉀作為碘強化劑;將食鹽碘強化量為20mg/kg至60mg/kg修改為食用鹽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計)為20mg/kg至30mg/kg;提出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人群實際碘營養水平,選定適合本地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提出了食用鹽中碘含量的允許範圍為碘含量平均水平30%。如超出該範圍,報衛生部批准。

  該標準的主要研製人認為,把食用鹽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改為20至30mg/kg,這一范圍可供各省選擇的平均水平有多種,即使是嚴重碘缺乏的西部地區,如選用30mg/kg,碘的攝入量也是足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