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莊臣電熱蚊香液有效成分含量低於明示值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7日 08: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昨天(7月26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佈的一項家用衛生殺蟲用品比較試驗結果表明,沒有一種蚊香對人體完全無毒。

  近期,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北京市的商店、超市隨機購買了30种家用衛生殺蟲用品,涉及天津、上海等8個省市18家生産企業。試驗結果顯示,30種測試樣品有25種樣品所檢項目全部符合國家標準,其中盤式蚊香11種、電熱蚊香片8種、電熱蚊香液6種,佔總樣品數的83.3%。

  此次比較試驗中,30個樣品有4個樣品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或以其他農藥冒充包裝明示農藥的問題。有效成分含量是家用衛生殺蟲用品中具有生物殺蟲活性的化學成分,通過加熱或點燃以氣體狀態作用於蚊蟲,起到驅滅蚊蟲的效果。有效成分含量實測值低於明示值的2個樣品是:江蘇莊臣同大有限公司生産的全無敵牌45毫升2瓶電熱蚊香液,安徽正峰日化有限公司生産的春蛙牌10單盤裝蚊香。

  專家指出,沒有一種蚊香是對人完全無毒的,消費者應節制使用蚊香類産品,能不用時儘量不用。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選購時要注意商品的標識標注是否有製造商的名稱、地址及使用説明,商品有沒有生産日期、農藥登記證號,是否在有效期內,並檢查包裝是否完整,産品是否完好,沒有損壞。

  ■提醒

  ◎有嬰幼兒或孕婦的家庭不應使用蚊香等殺蟲劑,可採用蚊帳等物理方法防蚊。

  ◎應儘量使用電蚊香片或液體蚊香,因為這兩種蚊香是藥液直接散發,不用借助輔助材料的燃燒,不會因燃燒不充分産生其他有害物質。

  ◎應在正規商場或超市購買家用衛生殺蟲用品,選擇有信譽的大企業生産的産品,不要貪圖便宜在遊商、攤販等不正規的渠道購買。

  (記者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