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黃光裕案引發行賄罪尺度之爭:行賄1億不算犯罪?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3日 11: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在近日審理的黃光裕案和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郭京毅案中,出現了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檢方對郭京毅收受黃光裕百萬賄賂提起受賄指控,但這一事實卻未對應出現在黃光裕的行賄指控中。這一現象讓很多人大為不解。據記者了解,行賄郭京毅原本確曾出現在黃光裕的控罪之列,但檢方經過審查之後,最終撤掉了這項行賄指控。這一追一撤之間,顯現出檢方追訴行賄罪的司法尺度把握。

  法律人士認為,隨著目前辯訴交易或“污點證人”等做法的出現,有關懲治行賄行為的法律規定已顯得滯後。其中一個突出的問題是,司法實踐中辦案機關擁有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間,由此引出了追訴行賄罪統一尺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