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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婚姻易碎背後:晚飯不合口成離婚理由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3日 09: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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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後”在改革開放以後出生,伴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成長,是在日益優越的生活環境中早已擺脫饑餓的困擾,追求一種更加滿足自我心靈需求的生活方式的一代。“80後”中不少是獨生子女,這一代人已漸漸成為社會的中堅力量,並擁有了自己的家庭。

  不過,根據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最新的調研報告顯示,2009年該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為“80後”的佔598件,為總數的25%;而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諸如感情不在了、父母不太滿意,甚至連晚飯不合口都成了離婚的理由。“80後”的婚姻,正逐漸成為“易碎品”,一些當上了父母的“80後”,結婚沒多久便“勞燕分飛”,其中很多夫婦因無法磨合甚至無法攜手走過結婚的第一年。

  而更讓人們擔心的,便是他們曾經愛情的“結晶”。在豐臺法院審理的諸多案件中,竟然發現經過親子鑒定的孩子父親母親與出生證上的“父親”、“母親”並不相符,婚前同居、性生活複雜等諸多現象,讓孩子成為了犧牲品。這些無法確定生父生母的孩子,將很有可能因為無法上戶口而終身“黑戶”。

  打離婚官司也要父母陪同出庭

  小周與丈夫小王同為“80後”,兩人自由戀愛後結了婚。婚後小周發現丈夫整日沉迷于網絡遊戲,女兒出生後非但沒有任何收斂的跡象,反而“愈演愈烈”。小周終於無法忍受,在孩子才9個月大的時候主動提出離婚,雙方協議孩子由小周撫養。在小周撫養孩子期間,因其拒絕小王探視孩子,小王無奈向法院提起探望權訴訟。 

  從二十歲到三十歲,從弱冠到而立,“80後”從青澀走向成熟。然而,從受理的案件情況來看,“80後”依然有著孩童般的生活幻想。豐臺法院在開庭審理“80後”離婚案件時還發現,離婚雙方的父母大多都作為孩子的委託代理人出庭,旁聽席上還會坐著諸多親戚朋友助陣,往往是庭上夫妻雙方説話不多,長輩情緒都很激動,相互指責對罵。法官認為,由於“80後”獨生子女比較多,從小都被父母捧在手心裏,婚後只要是受一點委屈,父母就會到對方家或者單位大鬧,使矛盾更加激化,最終導致離婚。“這一代的離婚當事人一開口,就是‘我媽説了,我爸説了’,開庭的時候也都明確要求父母陪同或者作為代理人出庭。”法官表示。

  或許正是因為這一份不成熟,“80後”離婚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之前豐臺法院就審理過一起因為晚飯不對胃口而導致婚姻破裂的案子。法官通過調研並與“80後”一族聊天后發現,在婚後生活中,這些年輕人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個性,往往強調為自己活著,能過就過,過不了就散,死賴著不肯分手的幾乎沒有。此外,“80後”一族離婚大多由生活背景、成長環境、地域差異造成的性格和生活方式衝突引起,甚至有的時候,離婚理由不過是“沒勁了”、“玩兒不到一起”,甚至是“對方打呼嚕”、“裝修意見不統一”等等。 

  生活隨意或使孩子終身“黑戶”

  在法院審理的離婚案件中,還發現了一類非常值得警醒的現象,那就是性生活隨意和出生證造假現象。豐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王建中告訴記者,目前全國都存在著出生證填寫管理混亂的現象,由於核發出生證的醫院並沒有權限核實孩子“父母”身份真偽的權利,因此大多就是詢問一下母親或其親屬,然後就直接將姓名填在出生證上。

  這樣的隨意性便為日後孩子的發展埋下了地雷。小孫與前夫王某在離婚前,便與小高在一起開始了同居生活,後來生下一個孩子。不料,沒過多久,小孫和小高因為感情不和也分道揚鑣,後來小孫為了討要孩子的撫養費,將小高告上了法院。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孩子出生在香港,香港醫院的出生證明上寫的並不是小高的名字,而是小孫的前夫王某。小孫告訴法官,當時香港的醫院就是問了她一句孩子的父親是誰,她就説是王某,而孩子的父親其實應該是小高。法官表示,在這種情況下,能夠證明小高是生父的辦法只有做親子鑒定,否則孩子的撫養費可能就會沒有著落。

  除了出生證的問題,“80後”性生活隨意也成為影響孩子健康成長的一大威脅。王建中説,前一陣他審理的一件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案件中,小王與小張結婚前便同居在一起,後來雙方分手,孩子便與生父小王在一起生活,後來小王去公安機關給孩子上戶口時被告之,由於是非婚生子,需要法院確定撫養權歸屬才可以隨他給孩子上北京戶口。然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離奇的事情發生了,小王不僅聯絡不上小張,而且去了小張之前對他説的老家所在戶籍地查詢,結果竟然是根本沒有小張這個人。就這樣,孩子的生母成為了“X”。王建中告訴記者,由於無法確定生母的身份,法院甚至連公告都無法發出,這樣的案子最後只能駁回,而孩子卻成為了真正的“犧牲品”,因為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公安機關無法給孩子建立戶籍,孩子將很有可能終身“黑戶”。

  “80後”應該承擔起家庭的責任

  法官從審理過的“80後”離婚案件中發現,不少“80後”都是因為結婚、生子後依舊我行我素、玩性不改,才導致婚姻關係破裂。他們或是撇下愛人、孩子,和朋友一起酗酒,或是夜不歸宿,或是在生完孩子後像完成任務似的,從此再過起“瘋玩”的日子。

  “與上輩的婚姻相比,‘80後’婚姻中最能體現出時代變化特點的,是他們對待孩子的態度,包括在考慮離婚問題時對孩子的態度。”王建中在審理相關案件中感覺到,“80後”夫妻的婚姻裏,孩子很多情況下並不能夠成為維繫夫妻感情的紐帶,相反,夫妻因分擔養育義務和各自家庭的不同教育觀念,還增加了許多矛盾。

  “80後”中不少是獨生子女,在嬌生慣養中長大,部分人難逃“稚嫩”、“輕率”、“自我”,成為父母或許對於他們自己而言都是始料不及的事情。“但既然已為人父母,不論多年輕,不論多草率,也不論有再多再大的困難,‘80後’都應該承擔起家庭的責任、撫養孩子的責任。”王建中説,他也希望“80後”父母多為孩子考慮,不要固執于自己的意願,而要從孩子的最大利益出發,消除、弱化對立情緒,花精力去關注孩子的成長,給孩子一個健康、穩定的成長環境,這樣,孩子的幸福才不會因為父母的分離而削減。

  本報記者李松黃潔

  本報實習生徐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