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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建設文化強省 “非遺”保護任重道遠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2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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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吳敏平 莫非

  正在此間舉行的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廣東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對《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草案)》進行審議。在剛剛結束的中共廣東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全面加強廣東省文化強省建設成了全省今後工作的主要方面,而作為廣東文化甚至是嶺南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任重道遠。

  據了解,廣東省目前已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74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305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668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1046項。其中“粵劇”更于2009年9月30日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

  廣東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産處處長張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雖然現時全省地級以上市均已成立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據不完全統計,廣東省各地已建立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專題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傳習所221個,但是從總體來看,廣東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還處於起步階段,任務還十分艱巨,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

  張梅隨後指出了廣東省乃至全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上現時所存在的問題,“一些依靠口傳心授方式加以傳承的文化遺産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大量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境外,隨意濫用、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現象時有發生。‘重申報輕保護’、‘重利用輕管理’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工作隊伍存在流動性大、專業基礎薄弱等問題,因此隊伍素質亟待提高。同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所需資金與投入尚有較大差距,各地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經費投入上也參差不齊。”

  在剛剛結束的中共廣東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全會審議通過了《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這也就意味著廣東省接下來將狠抓落實文化強省建設。而《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的制訂,把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儘快納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規範化軌道則恰恰契合了廣東建設文化強省這樣一個要求。

  廣東建設文化強省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細水長流”,規劃綱要跨度也長達十年時間。而對非物質文化的保護更是任重道遠。

  2009年初,《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就列入了經省委批轉的《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同年6月,文化廳擬出了該條例的初稿並徵求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相關省直單位一間。此後,針對該條例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和省內調研,共召開了20多次座談會、論證會,廣泛聽取人大代表、行政部門、專家學者、傳承人的意見,根據徵集到的意見進行集中修改,八易其稿。今年5月28日,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該條例草案,並於本次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