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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現象被指是腐敗 以隱性特權為子女謀發展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9日 09: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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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力集中滋生“官二代”

    “平心而論,在一個正常的職業環境中,如果官員們沒有特權,沒有區別與其他社會群體更高的福利、地位和權力,那麼,人人都能夠平等享受社會職業所帶來的生活樂趣,‘官二代’子承父業也就不可能演變成一種‘仇官’的社會心態。只有當‘官二代’的成長,成為一種破壞社會公平和法治精神的官場體制或官場形態的時候,它才會觸及社會最敏感的政治神經,並飽受輿論的指責。”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青苗説。

    李青苗認為,在當前的職業世界中,公務員有著穩定的工作和較高的收入、福利、地位、權力,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公務員職業的吸引力。對部分掌握著公權力的官員來説,利用自己手中特權,可以名正言順地安排自己的子女進入,並充分利用“隱性”的特權和潛規則,以多種方式幫助自己的子女發展。

    “因為我國的現代化進程起步較晚,所以在發展中將承受很大壓力。在改革發展的過程中有些時候由於利益分配的失衡,容易造成權力的過度集中和不透明。”李楯説,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還有很多不透明的地方,“官二代”現象的産生就不可避免了。

  治理“官二代”需親屬回避

    有專家認為,“官二代”現象的存在已經成為了當前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一大短板。

    “我國公務領域裙帶關係現象還存在一些問題,其弊端正在一一顯現。‘權貴二代’這一封建殘余現象,從法律意義來講,不僅與現代憲法精神背道而馳,而且也是對社會主義國家性質的一種悖離。”著名反腐學者、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説,她習慣將“官二代”稱之為“權貴二代”。

    林喆認為,就現在普遍受到關注的“權貴二代”問題來看,其出現已不是個別現象。尤其是在我國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進入官場或事業單位“吃財政飯”早已成為大多數人的首選。由於官場職位稀缺,競爭人數眾多,就造成往往只有當地權貴子弟才能被選拔到比較重要的崗位,這是對憲法中平等權的一種否定。

    “平等權表達的是一種原則和信念,它否定那種強調有差別的個人,且把社會等級的存在視為社會正義的基礎。與公民的其他權利相比較,平等權的特殊性在於它所強調的一視同仁對待原則滲透在個體、群體彼此之間,或公民與他人相聯絡的各種法律權利的享有中。”林喆説。

    林喆認為,在現代社會中,各國憲法都將平等權作為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因此,關注、尊重、平等對待和保護社會中一切成員的人格安全和財産安全,也已成為現代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

    對於當前愈演愈烈的“官二代”或者説“權貴二代”現象,林喆認為,應建立官員回避制度。

    “從世界各國反腐實踐來看,為了保證公民的機會平等,在法律中禁止政府機構中的裙帶關係以及官員為親屬開後門,建立官員回避制度,早已成為一種普遍做法。其中對‘親屬’一詞的解釋涉及了公務員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叔舅嬸姨、侄甥、岳父母、婿媳、姻兄弟姐妹等,涵蓋面很大。”林喆説。

    不僅如此,林喆説,在公務人員的聘用及其晉陞和報考公務員上,許多國家也沒有對官員子女特殊照顧或網開一面的做法。相反,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試或考核,使一批優秀的人才進入政府部門,保證國家機關內部的純潔,則幾乎成為大多數國家的共識。

    “要想真正消除‘官二代’現象,就需要嚴格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推動全面改革,破除利益之爭,建立法治國家。”李楯説。本報記者 杜曉 本報見習記者 任雪 本報通訊員  付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