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地方聯播 >

央行: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5年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1日 2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2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支付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

  支付機構擬於《支付業務許可證》期滿後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准予續展的,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5年。 (記者 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