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試點“營改增”,企業減負擴內需
專家預計明後年,“營改增”將推廣至全國,預計每年減稅3000億—4000億元
央視網(記者 祝娟 仲昭舉 報道)2013年3月底,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財稅改革被確定為2013年政府重點工作之一,並被要求,財稅改革要拿出方案,循序推進。
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
2013年4月1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會議指出,實行“營改增”是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
“營改增”于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市部分現代服務業和交通運輸業開展。隨後北京、江蘇、安徽等8省(市)分批開展試點。從今年8月1日起,試點將在全國範圍內推開。
作為今年財稅體制改革“重頭戲”。具體來看,這一措施既有前期試點行業的範圍擴大到全國,又有廣播影視行業納入擴容範圍,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業的改革也會擇機推出,涉及減稅金額約1200億元。而這也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一個稅種的改革僅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從試點到全國推行。
那麼這一改革的收效到底如何?
上海作為2012年“營改增”先行試點城市,據相關數據統計,2012年該試點“營改增”減稅額達240多億元,服務業增速達到了兩位數,服務業新增企業5萬戶。而一項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營改增”試點地區共為企業直接減稅426.3億元。
而按目前試點結果看,“營改增”之後減稅幅度約為20%,以2012年我國營業稅總額15748億元為例計算,全面推廣“營改增”之後,地方政府收入將減少3000多億元。
下月擴至全國收入歸屬保持不變
記者近日從財政部獲悉,為確保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順利擴至全國範圍,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文,進一步明確了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強調試點期間收入歸屬保持不變。
根據三部門最新發佈的《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試點期間收入歸屬保持不變,原歸屬地方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仍全部歸屬地方,改徵增值稅稅款滯納金、罰款收入也全部歸屬地方。
此外,按照即徵即退政策審批退庫的改徵增值稅,全部由地方財政負擔。改徵增值稅收入不計入中央對地方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收返還基數。試點期間因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發生的財政收入變化,由中央和地方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相關規定分享或分擔。
通知指出,改徵增值稅試點前服務貿易出口原免徵營業稅部分仍由地方負擔,新增加的改徵增值稅出口退稅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中央與地方按92.5:7.5的比例負擔,地方應負擔的部分通過年終結算據實上交中央。
專家:“營改增”未來或每年減稅3000億
談及“營改增”的意義,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表示,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減稅增效。通過減稅實現經濟運行效率的提高,尤其是當前我國經濟運行面臨下行風險,如何通過減稅來激發市場運行的效率就顯得非常關鍵和緊迫。
二是完善稅制。通過“營改增”,我國流轉稅制中稅負不公的問題從制度上消除了障礙,這是優化稅制的一種根本性改革。
三是優化産業結構,促進就業增加。實施“營改增”,無論是處在製造業的納稅人,還是處在流通環節或者進出口環節的納稅人,將面臨統一的增值稅,不僅有利於實現稅負公平,而且有利於優化産業結構和提升就業率。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預計,今年“營改增”繼續擴大試點範圍,全年將減稅2000億元左右。而明後年,“營改增”將推廣至全國,預計每年減稅3000億-4000億元。
雖然“營改增”在為企業減負上是利好方面,但有學者擔憂,若營業稅全部納入增值稅框架體系,肯定會動搖現行地方財政收支平衡的基礎,從而催生重建地方主體稅種以及地方稅制體系的要求。
日前,財政部、央行和國稅總局聯合發佈《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營改增”試點期間收入歸屬保持不變,原歸屬地方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仍全部歸屬地方,改徵增值稅稅款滯納金、罰款收入也全部歸屬地方。
普華永道中國中區流轉稅業務主管合夥人李軍認為,“在試點過渡期內,收入歸屬保持不變,能夠調動地方的積極性,但是這只是權宜之計。今後如何分配,則涉及中國整個財政體系的改革問題,還需很多部門協商。”
不過賈康表示,還是要注意到“營改增”的價值。在世界金融危機衝擊後,“營改增”的改革是通過機制貫通,有助於推動産業的結構優化、升級換代,有利於提振消費、擴大內需,“使我們的經濟保持又好又快的發展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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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新聞聯播封面報道《中國企業發展的“黃金環境”正在形成》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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