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方早報》報道,今年8月,57歲的土耳其人諾揚·羅拿成功拿到了中國“綠卡”,也就是“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一開始,他發現自己是周圍唯一一名取得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士。不過,他馬上就遭遇到了重重困難。在記者的陪伴下,諾揚在銀行、酒店、售票機構“四處碰壁”,一天下來,按照法律規定,應給予綠卡持有者應有權利的幾家機構,都回絕了他的各種申請,這讓諾揚感到驚訝。
我們剛剛批評完北漂小夥回鄉辦護照被處處刁難的事,就發現手持中國綠卡的外國友人同樣遭遇了辦事難。上述新聞中,某家外資銀行在看過諾揚出示的中國綠卡相關法規後,依然以“內部流程大於法規”為由拒絕了諾揚。難怪諾揚會憤怒地拍起桌子。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自2004年8月就開始實施,綠卡制度在中國確立。去年9月,為了進一步明確持有中國綠卡的外國友人所享有的相關待遇,中組部等25個部門印發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這一辦法詳細規定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適用範圍。
諾揚給銀行工作人員出示的就是這個《辦法》。本應是當事人出示綠卡就能辦的事,卻在出示法規明文之後依然辦不成,這無疑是服務機構的“中國式傲慢”。幾家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都展現出了同一個細節——更希望諾揚出示護照,而不是綠卡。一些向諾揚索取護照的工作人員在查詢流程規定後,最終接受了綠卡作為諾揚的身份證明文件。
目前在中國生活的外國人大約有64萬人,迄今為止,符合各項苛刻條件、成功擁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僅有5000余人。這樣的懸殊數字,導致服務行業人員接觸護照的機會更多一些,而接觸綠卡的機會更少。
中國綠卡的申請條件十分苛刻,有媒體在研究申請流程後認為,即使比爾·蓋茨、馬克·扎克伯格這類商業巨子跑來申請中國綠卡,都有可能因條件不符而被拒絕。不過,就事論事地看,數量少並不是服務機構降低服務標準、或者不按照法規提供服務的理由。
無論顧客群體屬於什麼,服務機構需要做的是,一視同仁地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提供服務。如果因綠卡持有者數量較少,他們就不得不在特定情況下放棄綠卡所能帶來的便利,那麼誰知道下一個“少數派”是誰?他們要被迫放棄的權利又是什麼?
諾揚的遭遇是典型的“規定落不到實處”的事例。一旦規定落不到實處,要麼導致一些人的權利受到忽視,要麼導致一些人的權力得不到約束。這兩點都會傷及政府執政的效率,成為深化改革的阻力。
前文提到,中國綠卡的申請條件十分苛刻,反過來説,那些申請到中國綠卡的外國友人也必然對中國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傑出貢獻。諾揚希望,自己吃螃蟹的行為,能夠為其他在華的綠卡持有者爭取到更好的條件。毋庸置疑,所有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都理應享有這片土地所賦予他的權利。(央視網記者 劉浩睿)